第5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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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云城,听这个名字会给人一种火烧连云的那种魔幻感,可是当陆不弃看到这座雄伟的城市时,虽然也能感觉到魔幻,但是根本不是火烧连云那种感觉,因为入目的是碧绿青翠的一片。

整座城市非常的巨大,至少占地比洪山郡城要大许多,整体座在一片缓坡型的森林中。所有的建筑,无论高低,都是由活力无比的木材所建造,这些木材看得出有过加工,但是上面却依然会生长枝叶,而且许多房屋的墙壁都生长着根茎,整个城市仿佛是从土地中长出来的一样。

如果说唯一能跟火云二字连上关系的,就要看整座城市四方插着的一些旌旗,上面绘制的图案,就是火红色的云图。

带着火云樱的陆不弃,在一阵警鸣间,飘到了这座城市的东门方向。

警鸣声,是从跟城墙连在一体的几个塔楼里传出来的。

那火云城的塔楼也非常有意思,几棵截面足足有十余平米的参天巨木,上面被开凿出数十个孔洞,就是天然的防御高塔。

警鸣三短一长,似乎在代表着什么类型的警告。

“直接飞进去,碰到守卫我来跟他说!”到了自己的地盘,火云樱终于有了公主的派头,说起话来很有那么一点气势。

陆不弃龇了下牙,却也没有在意这种细节,身子不过微顿,继续朝这座奇特的森林城市的中央宫殿飞去。

很快,两个明显修为达到晶魂期的法克斯族人从同一个房屋里飞了出来,双双截在了陆不弃身前。

陆不弃感应了一下,这两人飞行的方式跟沃尔夫族人有些不一样,她们在空中时,那双纤细的脚也在那轻点着,而随着他们每点一次,在她们脚下都会有一圈肉眼无法见到,但是神识能够感应到的波纹。

陆不弃的随风之势更能感应明白,这是在借助空气流通的细微震动来放大力量,不过具体的施法,陆不弃如果不能研究一下法决,也说不完全。

“克坦统领、月统领,是我回来了!”火云樱正容道。

这两个法克斯族人其实远远就看到了火云樱,不过陆不弃这个沃尔夫人在身边,就让她们心头悬着。

对于火云一族来说,看到沃尔夫人第一想到的就是草木一族,毕竟彼此是邻居。

虽说草木一族跟火云一族的交流非常多,甚至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火云一族的一些行业的官员中都有草木一族的人。但是草木一族对于火云一族的明欺暗压,其实明眼人都知道。

不过火云一族的实力,比草木一族差上不少,因此聪明人也会选择无视一下这种情况。

“是三王女啊!”火云克坦眼睛微亮,能看出有几分真挚的关切:“这两天你跑哪去了,王上担心死了!”

火云月则是显然有些恼怒:“是啊,去哪游玩去了?下次出去玩可记得通知一下我们,那样也省得我们无辜受骂。”

“母王找不到我,心急了?”火云樱脸上挂着幸福的笑,这是一种受宠的孩子的得意。

第四十五章 绝代风华

“当然了,你是王上最宠爱的王女,你失踪了,整个火云城可都忙成一锅粥了。”火云克坦点头道。“王上刚把我们这七八个人叫去,挨个盘问了遍,二王子又找我们询问了个便,现在她们都准备去荼神公会颁发悬赏了。”

“那寻找我的任务应该是最高级别的吧?”火云樱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好了……那我这就去见母王,她看到了我,自然心就回到肚子里去了。”

二人自然不会阻拦,看着陆不弃带着火云樱进城,同事火云克坦朝塔楼方向打了个信号,塔楼则马上响起一声悠扬的钟声。

这声钟声,是告知全城,东门警报解除。

而在陆不弃和火云樱远去后,火云月那下巴前翘如一张月牙脸上刻着几分尖酸:“最宠爱?克坦,你是不是失忆了?昔日的火云天才可早已经不在了,如今蒲殿下可是突破到了神觉期,王上已经明显更器重蒲殿下了……”

火云克坦却是轻摇了摇头:“月统领,王上更器重谁,不是我们说了算的。无论是蒲殿下还是樱殿下,她们可都是王上的爱女。而且王上如今正当盛年,城主之位的更迭,少说还要十几二十年,你会否站太早队了?”

火云月冷笑了下:“你们男人就是太没远见,论心计论能力,如今的樱殿下都不如蒲殿下,她就算带回一个沃尔夫人来,又能改变什么呢?”

“可能改变不了什么,但要是他能帮她突破到神觉期呢?”火云克坦不会因为火云月用“你们男人”来跟他说话而抨击她们女人,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飞身而下。

火云月愣然,一个会想着早站队的人并不蠢,她也能明白为什么火云樱在火云城的地位直线下降,就是因为她在瓶颈上卡了太长时间了。火云月甚至乎已经忘了,火云樱还有某种可能。

“不会吧?”火云月看向陆不弃和火云樱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蒲殿下不是说过么?樱殿下一辈子都不可能突破到神觉期的。

两人的话语,陆不弃和火云樱都没有听到。可是陆不弃却已经看出了两人的心态,不过他却只是付之一笑,毕竟这不是他需要关心的事。

陆不弃关心的,只是火云烟知不知道洞天传送阵的事,或者火云烟是否真的能帮他寻找到更合适的夺舍之体。

很快,陆不弃见到了火云烟,这个在草木枯荣的印象中,风华绝代的一代狐王。

在一个巨大的碧绿广场上,头戴碧玉狐冠,身着绯红流云长裙,身挽绸带的火云烟如天宫仙女,在许多人的簇拥下,迎了出来。

除了衣裙质地上佳,她身上配饰也十分华贵精美,就连拖在身后的狐尾都点缀了一些宝石。这样雍容的穿着,却没有让陆不弃感觉到一点媚俗,相反,陆不弃觉得这样恰到好处,而且岁月没有在火云烟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火云烟跟火云樱站在一起,根本不像母女,而像姐妹。

论美丽,母女二人可谓是各有千秋,不分上下。不过论成熟风韵,身型明显更丰腴的火云烟完胜火云樱。

尤其是对于陆不弃这种已经历人事的男人来说,火云烟的魅惑之力要强许多。

原本陆不弃在第一次看到火云樱时,他以为法克斯一族都会这么漂亮,毕竟在陆不弃那根深蒂固的华夏文化影响中,狐狸精永远都是美丽妖艳的代名词。

可是在看到火云月时,这种概念已经消失了。

倒不是说火云月就丑得惨不忍睹,而是陆不弃不喜欢这种长着尖酸刻薄样的女人。

而看到这一大批跟出来的法克斯族人时,陆不弃也发现,其实大部分狐狸精,都只能说一般,就如同人类中绝大部分的人一样。

美丽,在法克斯一族并么有泛滥成灾,一样是上天恩赐的厚礼。

“母王!”火云樱扑进了火云烟的怀中,有的只是对母亲的思念,并没有什么太受委屈,哭哭啼啼的样子,毕竟她这次被掳走,虽说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可她一直在睡梦中度过,其实并没有遭什么罪。

“樱丫儿,你这是跑去哪了?”或许是因为火云樱的这种情绪,搞得火云烟都颇为放松,甚至有闲情打量着陆不弃。

反正都打算向火云烟坦诚一些事,因此陆不弃也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神婴跟身体还有一些不合之地。如果火云烟能看出来,就让她看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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