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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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群吃饱了喝多了的汉子被顾偃扇动起来,好像下一秒美好人生就立刻到来,他们即将回到逐风城,脱离不见光的身份,真正做回自己。

顾偃喝得也有点多,每次扇动他都要跟着喝口酒,就算后来喝的是初寒另外准备的淡酒,每次一口干一碗,到最后也有点迷糊。

中胖晃晃悠悠地大马金刀地坐在虎皮椅子上,眼睛惺忪地拍拍身边站着的贼头:“你!辛苦了!一直带着他们过、过苦日子,真是、不、不容易!放、放心吧,很快、就能、回去!”

贼头自从迟炎伏诛之后也不在乎谁是头了,他现在改名山贼乙,热泪盈眶地握着顾偃的手说:“大哥,你真是救了我们所有人,更救了逐风城的所有平民和冒险者!只有你,能当我们的城主,留下来吧!”

“不……”顾偃甩甩头,“哥!只是个、传说……传说!是、不能、留在人间的,嘿嘿嘿嘿嘿……”

望着顾偃微红着傻笑的脸,山贼乙有点懵,艾玛大哥这是喝多了吗?大哥酒量这么差吗?他之前明明看见初寒大哥给把酒换了啊!

感觉到自己的手有点凉飕飕的,山贼乙立刻放下自己紧握着的顾偃的胖爪,初寒终于忍不住走过来,扫了山贼乙一眼,扶起顾偃道:“已经布置好防御魔法阵,今晚不用值夜,尽情喝就是了。顾偃白天战斗已经累了,我带他回去休息,你们自己喝。”

众山贼欢呼,在初寒扶着顾偃走后,立马一个抱着一个大笑或者痛哭起来。他们被困太久了,需要疯狂地发泄一下。

骑士望着这群山贼低低叹口气,想当年他也是个贵族,继承了大片的土地,受过高等的教育,举止优雅得体,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持风度,哪怕战斗中,仪态也是十分优雅的。曾经,接受骑士授衔的骑士最大的课题就是如何一边打斗一边帅得不得了,绝对不让自己处于狼狈的状态,即便是汗流浃背也是风度翩翩,打斗时更是规规矩矩,先行礼,表示对对手的尊重,然后一板一眼地抡起剑,打得方方正正。可是现在……最开始认识顾偃时,他还想着用钱买最好的马车,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房间,现在却是杀了骑兽徒步从断隘峡谷走三四天,身上穿着山贼们已经洗得发白的旧衣,住着屋顶、四处透风还不隔音的帐篷以及山寨里的茅草房。曾经他是那么绅士,现在则是为了胜利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节操碎成渣渣,礼仪抛到脑后。这全都是拜某只胖子所赐。

可是,很自由。

骑士拎起一个酒坛,手中端着不知有多少人用过的大碗,一晃身来到大厅的棚顶,一边望着星空,一边听着大厅内的鬼哭狼嚎,一点点喝着碗中酒。这样自由的生命,充满了鲜活的味道,让人沉迷,让人无法自拔。家族领地仍在,如果就这样在天堑城失踪的消息传出去,超过一年他不回家接手家业,财产就会被自己的叔叔继承……

不过这些也无所谓,某只胖子不是说过吗,他老有钱了,应该能养得起他这个挥霍无度的骑士吧?

金发碧眼的帅哥微微一笑,干掉碗中酒。只觉得以往使用银制高脚杯饮酒的举动不够大气,便直接对着坛子喝了。

顾中胖一开始是被初寒扶着离开大厅的,后来整个人便挂在男神身上,色迷迷地盯着帅哥道:“你……真……好看,嘿嘿嘿嘿嘿……”

初寒会心一笑,心中有些痒,不过考虑到还没回房间,便只在中胖的圆脸上啃了一口,没舍得用力。

“美人与……野兽,美人儿、怎么……像野兽……一样喜欢、咬人?”顾偃摸着自己微痛的脸不解,最后甩甩脑袋,摸着初寒的脸问:“帅哥帅哥,你是我的男神吗?”

“不,”初寒嗓音暗哑,眼中满是情潮涌动,搂紧中胖道,“你是我的男神。”

“嘿嘿嘿嘿……”顾偃傻笑起来,点点初寒的鼻子,“你很上道,我喜欢!”

彼时初寒已经将这只酒量不怎样的醉熊抱回房间,随手布置了魔法阵不让人打扰,将人放在床上,帮他脱衣擦身。一大片软绵绵白花花的肚子头露出,初寒只觉得一阵眼花,头顶充血,脚步虚浮,手居然拿不住毛巾。

顾偃还在看着初寒傻笑,他只觉得自己撞了大运,居然能捞到这么个极品帅哥过夜,话说帅哥眼睛瞎了吧,能看上他这只胖子?艾玛真是男神,男神是初寒。

“初寒?”顾偃迟疑地唤着。

“在这里。”初寒握住顾偃的手,细细地吻。

“我教你一件事,”顾偃抓过初寒,凑在他耳边,神神秘秘地说,“你是个笨蛋,只知道用手,笨蛋!”

初寒眼睛微微一亮,凑近顾偃,诱哄地问:“那……我们之间,还能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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