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1 / 2)
事实上,诸葛先生一口气击败六大剑神以后,本身也元气大伤,无力再战。而且他以为七绝剑神只剩最后一人了。元四师弟必定可以应忖得来,轻易斩杀那叛变土司的。故此才作如此决定。
但万万没想到,事与愿违。七绝剑神中最后的“剑”罗左右,其武功之高,堪称七人之最。单单他一人一剑,已经相当于前面六名同门联手合力。所以当元十三限出手之际,他便狠狠踢上了这面铁板。
元十三限和罗左右激战一场,最后元十三限仍重创敌人,逼迫罗左右逃走,然后成功杀了那叛变的土司。可是元十三限自己也因此受伤不轻。更要命的,是除伤以外,他还有愤。因为他以为诸葛先生是故意把最难缠的敌人留给自己。虽然最后因为有天衣居土从中化解调停,元十三限没有立刻和诸葛先生翻脸,但由此为发端,双方关系越来越僵,终于彻底破裂,由无话不谈的亲密师兄弟,变成了仇人。
另一方面,七绝剑神被击败之后,从此负伤难愈,不复当年之勇,只好退隐江湖,并且各自收下一名徒弟,专心教导,希望他们能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七人当中,除去陈上下收了自己外甥做徒弟之外,其余六人都是孤儿,所以都跟从了师父的姓。后来艺成下山,就被江湖中人称呼为七绝神剑。
七绝神剑,不负其师厚望。各自练成了一身独特技艺。也养成了自己的独特个性。
温火滚性格暴躁,动手时招招都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狠辣,恨不得玩火自焚,玉石俱焚。
梁伤心经常心痛,心一痛就脸青唇白,呼吸急促,非杀人致命不能治他的病。所以他一心痛就要杀人。
何难过则向来都认为杀人是种乐趣。故此杀人可以杀得很慢,其中一次,何难过把落在自己手里的敌人,杀了整整十七天又五个时辰。到那敌人断气之时,已经连他妈妈也认不出他原本是个人。
孙忆旧出手妖异,没有一剑有剑招,也没有一招有规则。使的仿佛不是剑法,而是妖法。掌中所谓仿佛不是剑,而是妖。人是妖人,剑是妖剑。
余厌倦就以倏忽飘忽,鬼神莫测为其剑法之精萃,所以他是剑中之鬼,整个人也鬼气森森。
吴奋斗则向来懒散,不愿死下苦功。也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反而让他练成了一身清丽飘逸,不食人间烟火,曼妙如月下飞仙的剑法。他是广东人,粤语中“吴”与“唔”同音,而“唔”即“无”或“不”之意,加之于其名上,即是“不奋斗”之意。他还引以为谑,不以疏懒为忤。
至于罗睡觉……他几乎整天都在睡觉,连他的剑,也是睡梦之剑。也正因为是睡梦之剑,所以他的剑也如同梦幻。正是凭着这梦幻之剑,罗睡觉力压其余六名同门,成为七绝神剑之首。
但这神剑、魔剑、怪剑、妖剑、鬼剑、仙剑、还有睡梦剑,仍不是七绝神剑最厉害的武功。他们最厉害的,是《天行健》剑法。一种必须七个人合力运使,才能够发挥得出真正威力的奇异剑法。
当年,七绝剑神被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击败而不得不退隐江湖之后,他们始终念念不忘要报仇,要压过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真正成为天下无敌的剑客。既然他们不能一个人独自完成这个心愿,那么他们就要七个人一齐来完成。于是他们殚智竭力,秘密创出一种剑法,自信七人合使,天下无敌。
这是剑法,不是剑阵。因为剑阵就算无人能破,也只是阵法,并非属于个人的成功。七绝剑神所练出来的,正是一种绝世剑法。单人独使,显不出它真正的威力。但只凭个人,也施展不出这种剑法,
所以他们就七人联手,心意相通,一齐使用这种剑法。这种剑法就是《天行健》。同时具有七人剑法之长,却无七人剑法之短。七绝剑神坚信,他们这种剑法只要练成出世,必定世无所对,天下莫敌!
但从出山至今,七绝神剑仍未遇上一个他们认为有足够分量,逼得自己七师兄弟非得使出这种剑法来应付不可的敌人。甚至连元十三限和诸葛先生,也被他们认为不够资格接《天行健》之剑。
这是很顺理成章的推理。当年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虽然能够击败七绝剑神,但自己也元气大损。严格说起来,只属两败俱伤而已。七绝剑神的七名徒弟,也就是七绝神剑,修为绝不逊色于他们师父当年的全盛状态。而《天行健》剑法的威力,更不是简单的七人联手可比。所以七绝神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要找试剑对手,至少也得是大侠萧秋水或天下第一狂人燕狂徒这种等级的才行,其他人都不配。
但现在,当他们终于破天荒第一次使出这《天行健》剑法的时候,他们却败了。第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七绝神剑败了。败,就要死!不管生前多么名声显赫,陈胜对于死人也没有任何兴趣。归根究底,“拨云开雾铺血途”这次前来相府,目标只是秦桧。
眈眈虎视,直罩向这名大宋朝的当朝丞相。瘫坐在地的秦桧接触到陈胜双眸,登时一个哆嗦,涕泪横流地嘶声哭叫道:“别,别杀我!只要不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黄金,美女,还是要当官?都好说,什么都好说啊!”
“这些东西,陈某没兴趣。留给你拿去陪葬吧。”陈胜冷冷道:“秦桧,你贪图富贵,勾结外敌,出卖大宋,陷害忠良,以权谋私,奉迎昏君,迫害百姓,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无良无耻,所犯罪恶,桩桩件件,罄竹难书。举头三尺有神明,天日昭昭,岂能容你这奸贼再祸乱红尘?”
秦桧浑身哆嗦,心下则是一片冰凉。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次是死定了。绝望到了极点,原本的恐惧和惊惶突然间尽数转化为愤怒。秦桧直起脖子,尖声嘶叫:“你懂什么!你这种江湖武夫懂什么?你曾经做过俘虏吗?你知道做俘虏究竟有多么可怕吗?你知道外面到处滴水成冰,自己身上连件破烂袍子都没有,只能穿单衣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天天提心吊胆,随时可能毫无理由地就被一刀捅死的滋味吗?你什么都不懂!只懂得唱高调说大话,有个什么屁用!
受够了!我早就已经受够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什么圣贤书什么狗屁良心?世上有谁是真信这些狗屁的?我曾经信了,所以我就变成了傻子,终于沦落到连做狗都不如的地步。所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一切都是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自己过得好,其他人我管他们去死!良心?草泥马的良心能值得几个铜板一斤?金子银子,权势富贵,这些才是实实在在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又怎么样?至少我已经享受过了他们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干过了他们一辈子也见不到更加干不到的漂亮女人,我值了!就是死也值了!”
面对秦桧这临死之前的疯狂叫嚣,陈胜全不动怒,只是冷眼旁观。等到这奸贼好不容易暴发完了,吼完了,陈胜方才淡淡道:“好个无耻之徒。竟然能够把如此卑劣之事讲得那么理直气壮,也算是样本事了。然而,既然曾经身受其苦,将心比心,又怎忍心更把自己的同胞也推入火坑,同受其苦?罢了,像你这种天性凉薄之人,陈某也懒得和你多费唇舌。既然你都说自己死得值了,那么现在就送你去死,也该深感死而无怨了吧?”
“你……你……你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的。”秦桧粗声喘息,咬牙切齿地死盯着陈胜,道:“人性本来就是这样,像我这样想法的人,才是多数。你杀得了一个,难道还杀得了千千万万的我吗?杀得了一世的秦桧,还杀得了千秋万世的秦桧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