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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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最符合编剧笔下狗血偶像剧的高傲性格男主角,没有之一,心塞。

不过,男主你能不能不要说一些不相关的话题,他现在肚子饿,要去吃饭,去吃饭。

在欧阳谦宇的注视外加鄙视下,齐凛开始想方设法与欧阳谦宇拉开距离,他答应过沈小圆不再跟欧阳谦宇有接触的。

正开心着他们距离分开两米,结果欧阳谦宇像是有狗鼻子似的回头:“跟上。”

齐凛不得不说:“我要回宿舍放东西。”

欧阳谦宇拍拍自己球裤下摆沾上的草屑,道:“快滚吧。”

看来欧阳谦宇也不是不好说话嘛,只要顺着他的意就行。

齐凛窃喜,麻利的滚了,以防被欧阳谦宇叫住,他是在小树林里穿行,不一会儿,便看到通往食堂的小道,呼,看来他的记忆力还不错,认路水平也挺高。

五天的校运会正式结束,齐凛所在的2班得分仅排名在全院第四名,在他们一年级里排第一,成绩斐然,班主任很高兴,同学们也很高兴。

唯一说不上高兴的大概就只有齐凛了,自那天欧阳谦宇单方面与齐凛勾肩搭背后,孙爱惜每每见到齐凛都要投射来怨毒的眼神,好像他把她怎么了似的,头疼不已。

就连沈小圆都在校运会后看出了不对劲:“你跟她说了过分的话了?怎么每天死盯着你。”

齐凛无奈的耸肩 :“我怎么会知道,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太正常。”

一旁路过的白富美居然停下来笑眯眯的朝他们点头,笑容好惊悚,姑娘你的妆容还是挺不错的,但是口红有点过啊,差点没把他们两个小清新吓出心脏病。

沈小圆说:“你真懂女人。”

齐凛挠挠头,他不好向沈小圆解释,自己曾经就是那个女友来大姨妈腹痛时去买药去买姨妈经的贴心小男生。

校运会结束后,班级里便充满着学习的气氛,就连每天总想看武侠小说的齐凛也不得不放弃,禁止自己到小说区转悠,不得不将时间都放到学习之上。

说起来,春季校运动的时候还不太热,但总感觉运动会一过去天气就开始热起来,习惯了看到班上的白富美们每天都短裙的齐凛,现在才发觉天气才开始热起来。

男生们都脱下了外套,换上夏装,齐凛这个路人甲,又是贫穷学生仔,t恤牛仔裤是他最真实的打扮,也体现出一个学生该有的模样,至于高富帅们昂贵的衣着打扮那是他怎么学都学不来的。齐凛没有了解过这人世界的品牌,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衣服的标牌是大众款,还是高档品牌。

春季离去,夏季到来,期末考将近,暑假也将来临。

复习完课业,齐凛看了看日期,又看到钱包里的卡,他跑下楼到取款机里确认自己卡中余额。

只比原来多了五百块……五百块……

这是他母亲打过来的月生活费吧。

一阵阵心酸从齐凛的胸口涌出,看来他要开始着手暑假打工事宜了。

回到宿舍后,齐凛对沈小圆说起暑假打工事宜,沈小圆表示自己可以帮忙找找,自从他与失忆后的齐凛成为好朋友之后,他是越来越平民化,只要齐凛不说上辈子网络用语,他基本上都能懂。

他也不明白,怎么一个人失忆前后差距这么大呢,真是喜闻乐见。

很快,齐凛就投入到复习的大潮中。

虽然他在复习,但是孙爱惜与欧阳谦宇的那些事在论坛里被是被扒着,被人围观着。

齐凛知道孙爱惜家庭并不富裕,她白天上课,晚上要到西餐厅里打工,在这一点上,齐凛还是挺佩服她的,如此压力下还能够半工半读,想到他还有原主母亲每月的固定五百元生活费,还算可以。

不过齐凛回忆的并不是孙爱惜有多么热爱工作,多么伟大多么感人的半工半读励志向上的故事,而是在校运动会结束后,孙爱惜在西餐厅里仍旧继续打工。偶像剧就是有那么多的巧合,欧阳谦宇某天跟一个正在追求他的富家千金在外面约会吃饭,谁知道吃饭的地点就在那家西餐厅。

西餐厅发生了什么事?

原剧中《一起去看哈雷彗星之雨》是这样展开倒背如流剧情的。

话说,正在给客人上酒的孙爱惜被路过的同事撞了一下,结果她就把红酒全在了桌前的客人身上,同事自然是向她道歉,然后迅速离开现场,至于客人她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那是孙爱惜失职,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然而,孙爱惜将红酒倒在那位胖客人身上有点价值的西装外套上,她道歉了,可是无济于事,客人并不原谅她,孙爱惜的耿直的性格大家都是知道的,就在餐厅里与客人吵了起来,同时也惊动了正在吃饭的其他客人,包括欧阳谦宇。

看见孙爱惜被如此欺负,委屈不已,欧阳谦宇自然就当场阔气一把帮她付了钱,孙爱惜感动不已,还不停的说过几天一定会还他钱!

但是,大家都知道,偶像剧中的女主,一定是没有钱,一定是无力用现金支付的……

☆、第12章 暗恋

原剧中孙爱惜如愿以偿得到了欧阳谦宇的帮助,然而,在有画风不一样的齐凛出现的偶像剧中,她是否能够顺利地得到欧阳谦宇的帮助?

说到齐凛,他此时正在与课本奋战,哪里还有时间去小西餐厅里玩小清新小文艺,他现在已经是拿出当初高考时的那股坚强积极向上努力奋发的精神在拼死拼活的考试。

好在,原主虽然不是高富,但是还是有一颗不错的头脑,记忆力是极好极好的,只要看过一次的内容就能完全记下来,刻意去背,便会记得更牢更深刻,感叹还有这样的记忆能力,重生也没有什么不好嘛,对于齐凛来说,他就是重生带给他最大的金手指,他的愿望向来都不会太强。

像种马小说里面,一重生就整来三千后宫,金手指满天飞,这么忙碌的人怎么还会有时间去修练,成就自己的事业呢,一点都不专一。

深陷水深火热的学习氛围中,齐凛都快要不分白天昼夜,作为好朋友的沈小圆看着齐凛从一个白白嫩嫩精气神非常好的孩子变成一样不打扮不梳理的颓废青年,上个楼梯都开始喘气了,体力大不如一个月前。

见此状,沈小圆不由分说,将齐凛的书本盖上,逼迫他换上干净的衣服,将嘴角边长出来的几根胡子剃掉,到高档的理发中心换上一个清爽的发型。

半天下来,齐凛恢复了原本的清神气爽的精神面貌,整个人便没有那么颓废了,沈小圆决定带齐凛到学校外面吃顿好吃的,犒劳他这一个月在学习上的努力,齐凛觉得莫名其妙,可是想到有人请客,还不用自己花钱,便心安理得的跟着去了。越发觉得沈小圆对他真的好,跟伺候自个儿的爸似的。

由于沈小圆从小到大都有晕车的症状,一直不愿意学车,他们只能坐计程车外出。

市区内有一条著名的街区,在那里有全世界最齐全的奢侈品牌,同样也有许许多多餐馆,想要吃什么都可以去吃,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带足需要支付的餐费和小费。

就这样,两个好朋友出了校园,齐凛也是第一次开始接触这个校园偶像剧另外的世界,一鼓难以言喻的兴奋感莫名的从胸口中涌出,不知道有没有艳遇,会不会遇到白富美,然后来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从此走向人生巅峰,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

沈小圆在齐凛面前挥了挥手:“下车了,你在想什么,口水都流出来了。”美梦被打断的齐凛抹了抹嘴角:“没有吧。”沈小圆白他一眼:“骗你的,快下车我们到了,计程车不能进去,我们得走路过去,你要是想买什么衣服的话,可以在这条街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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