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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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门脸本来是一体的,前面开店,后头住人。谭铃音不放心,也跟过去,看到柴房窜起火舌,冒着滚滚的浓烟,清辰正带着几个伙计提着大木桶泼水。

左邻右舍的男人们看到火起,也赶过来帮忙。

谭铃音眼神不好力气也小,不适合干这种事。她怕自己添乱,便站在墙根下看了一会儿,刚想出去给大家准备些凉茶和瓜果,却突然从众人的吆喝声中听到一阵哀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竖起耳朵再听,没错,那声音像是小兽受伤时的低嚎。她疑惑地左右看看,此处没养猫没养狗,这嚎叫是怎么回事?

正奇怪着,谭铃音看到清辰突然冲进柴房。她吓出一身冷汗,“清辰!”就要冲上去拦他。

救火之人方才措手不及没拦住清辰,此刻更不能把谭铃音也放进去,两个人架开谭铃音,小庄安慰她道,“火势已经被压住,老板肯定不会有事。”

“谭清辰,你给我滚出来!”谭铃音怒吼。

谭清辰果然滚出来了,他灰头土脸的,怀里抱着一团同样灰头土脸的东西。看到姐姐生气,他赔笑着,把怀中的东西捧给她。

看到谭清辰无恙,谭铃音又定睛去看他捧的物事。那是一条被燎掉一身毛的小狗。烧了一身毛还活着,也算命大。这裸奔的小狗想必是吓傻了,到现在还瑟瑟发抖。

谭铃音更生气了,“就为一只狗!”

一人一狗同时缩了一下脖子。

火还没完全扑灭,现在不适合发怒。谭铃音一把抢过小狗,怒瞪谭清辰,“赶紧干活,一会儿再修理你。”说罢提着小狗的后脖子,扬长而去。

那小狗也不挣扎,乖乖地垂着四肢,随着身体的摇晃,讨好地甩了几下尾巴。

☆、18线索

谭铃音原以为这小破狗是误闯入柴房的,但谭清辰灭完火之后,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小狗的来历,说它是他一个朋友前几天去松江府贩海货时在海边捡到的,本是个番狗,想来应是番邦的商人落在此地。那朋友见这小狗生得虎头虎脑甚是可爱,就拾回来暂时养着。

拾回家之后才发现,这小狗竟没长牙齿,只能吃粥。他喂养了些时日,把小狗喂得日渐消瘦,精神萎靡。那人新鲜劲儿过了,也有些厌烦,回来之后看到谭清辰,便把狗送给了他。

谭清辰觉得这小狗挺好的,本想养肥一点送给他姐姐玩儿,没想到它才来第一天就遭了罪,差一点葬身火海。

谭铃音啧啧摇头,真是个倒霉催的狗。她掰开它的嘴巴看了看,果真一颗牙都没看到,牙龈光秃秃的,也不是坏人故意拔了它的牙,可见是个怪胎,生下来就不长牙。这样的狗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谭铃音方才提着它时,感觉它怎么也有三四斤重。谭铃音便有些同情这命运悲惨的狗,轻轻摸了摸它的头。小狗大概知道她是老大的老大,温顺地蹭了蹭它的掌心。

除了被燎掉一身毛,小狗身上并没有别的伤。谭铃音觉得既然清辰要把这狗给她,她就有责任把它养好。且这么丑的东西放在书店,搞不好会影响书店的生意。于是她找了块布,把小狗裹起来抱回了县衙。

路过退思堂时,谭铃音往里探头看了一下,看到县令大人正在退思堂办公。她便抱着小狗走进去,想吓他一吓。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怀里抱的东西,一块花布也不知裹了什么,那东西还在动,想必是个活物,他摇头,“你这是把谁家的孩子抱来了。”

“我儿子,大人你看它可爱不可爱。”谭铃音说着,走近一些,把小狗的头露出来。

唐天远见惯了谭铃音的厚脸皮,只当她抱了别人的小孩来胡诌,没想到那花布里竟探出一颗黑乎乎的小脑袋,瞪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唐天远吓了一跳,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椅子,“赶快拿走。”

谭铃音戳了一下小狗的脑门,“这是我儿子,糖糖。”

唐天远囧了,“你儿子为什么要冠我的姓?”

“额……”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她真没这个意思。

谭铃音刚想解释,唐天远却一脸“你不用说了我就知道你这个女流氓又想借机占我便宜”的了然表情,摆手制止了她。谭铃音简直想扇他一巴掌让他醒醒。

唐天远很大度地没有追究占便宜的问题,说道,“想冠我姓也可以,本官要重新给他取个名。”

“什么?”

“唐妙妙,”唐天远说着,抬起手,指尖点了点小狗的鼻子,“妙妙,你到底是猫还是狗?”

谭铃音黑着脸,怒道,“它不叫妙妙,就叫糖糖。”

“妙妙。”

“糖糖。”

两人互不相让,一边叫着小狗,一边想办法吸引它的注意力。小狗干脆两眼一闭,不理会这俩神经病

唐天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遇到谭铃音,智力就飞速流失,专干傻事儿。就为一条狗跟人拌嘴,他八岁时都未必会干这种没品的事儿,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的小狗怎么长出一条老鼠尾巴。”唐天远想挽救一下自己的智力,于是不再争下去,扯了扯那小狗的尾巴,转移话题道。

那小尾巴又细又长,确实怎么看都不像狗尾巴。

“它的毛被烧了,现了原形。”谭铃音解释道。

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案上一个摊开的小包袱。包袱里是金首饰和金砖,正是她上次失足落水时从湖里捞上来的。因为是物证,一直被县令大人收着,并未归还。不过现在案子要结了,这么多钱,想必也要物归原主了。谭铃音便有些不舍,拿起一块金砖,叹道,“大人,您能不能帮我跟齐员外打个商量,我拾了他这么多钱,他总要给我留点好处吧?”

“不能。”

“……”谭铃音撇撇嘴,把那金砖在手中轻轻抛了一下又接住,觉得手感似乎不对,她又试了试,复又把金砖放在眼前仔细观察。

“你是想吃了它么?”唐天远幽幽问道。

谭铃音眉头微蹙,讶异道,“真是奇了怪了,齐员外家不是很有钱嘛,怎么这金子的成色却并不很好?”

唐天远不动声色,问道,“你确定?”

“当然了,我可是看金子的行家。俗话说,‘七青八黄九五赤’,你看这金砖的光泽,乍一看是黄色没错,但仔细看,黄中透着淡淡的青色,这只能勉强称得上黄金,离赤金还差得远。”谭铃音说到这里,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些事情。

唐天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大户人家储存金钱,自然会选成色好一些的,倘若遇到不好的,也会兑成好的,再铸成金砖保存。眼前这金砖显然是成批量铸就的,目的就是保存财富,但成色却不好,这就令人费解了。

可以解释的原因只有一个:这类成色不好的金子有很多,无论是自己进行提纯,还是兑换赤金,都不现实。所以只好直接铸了金砖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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