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加入书签

可是仔细看,他便能发现这尚未长开的五官之下,有多少与记忆中那个人的相似之处。

周唯一在梦里面梦见亲爱的霍阿姨,他的妈妈,带着他去吃冰激凌。从小到大,爸爸都像一个老妈子一样,叮嘱他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尤其是一吃冰,他就要肚子疼。

五彩缤纷的冰激凌店里,店员姐姐都穿着糖果色的衣服,简直是梦幻的国度。亲妈的妈妈对着他说:“一一?你要香草味的,还是巧克力味的?”

周恪初眼神一点点发暗,周唯一嘴里喃喃着:“妈妈,我要那个,香草的。”

“妈妈。你真好。”他又喊。

不知道是做什么梦,竟然能够笑得那么甜。

周恪初终于抿着嘴笑了笑,然后关掉了床头灯,回到了自己房间里。

夜越来越深了,周恪初洗了个澡出来已经晚上十一点,他放在床头的手机一闪一闪。他心底微微有些异样,吹完头发之后,翻开了收件箱。

“我们分手吧。”陆横波写道。

时间是十点三十五分,应该是她回到家就发出来的。念书的时候,陆横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都是坚决而没有余地。

周恪初看着手机发呆,眉目之间有些疲累。手枕着头发靠在床上,没有回复,就直接放下了电话。

他关掉了所有的廊灯,只开了一盏床头灯。

只有在这幽暗隐蔽的空间里,他才敢让自己稍稍回忆一下过去。

高中毕业之后他去了剑桥读药学,刚刚去了医学院才知道这里是多么枯燥。同学都是一群无聊的英国佬,好多都是美人眼中的loser。

周恪初那时候刚刚订婚,对家里安排的未婚妻真是看都不想看一眼,出了国,立刻就如鱼得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通通得了f。

不得已便要去找教授,于是在那时候便认识快要毕业的陆横波。恋爱这是谈得那样顺其自然,就连分手理由也那样正常:陆横波要毕业了,并且不留在英国,她要去波士顿。

分手那天,周恪初喝醉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哭得跟傻子一样。

命运就那么奇怪,在那一天,他第一次见到霍明朗。

并且在那一天,就上了她。

周恪初想到这里,偷偷拿出了自己的钱包。

毫无疑问,他在听到陆横波的求婚之后,几乎下意识就将钱包扔在桌子上。他丑陋的心,在最柔软那一层里,告诉他那么做。

他可恶地想,陆横波看到照片之后,一定会主动分手的。

周恪初掏出那张藏在背后的照片,暗黄色的灯光下,霍明朗的眉眼隐在阴影之中。

他带着薄茧的手指慢慢地摩挲着照片上的人。记忆里的五官,鲜活而美好。

突然寒意四起,恨意难消。就这样一个人,不但抛弃了他,还将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抛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