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没有,你刚刚说什么了?”宋陌终于看了他一眼。
张武气得满脸通红,眼看宋陌又要盯向门口,赶紧重复道:“我说咱们老老实实在客栈等着明天去江家选护院就行了,你为啥非要来人家这里喝茶啊?就算江小姐来了,难道你还想上去搭讪?我跟你说,人家大户小姐都讲规矩,你这样冒冒失失可不成。”
一壶茶水花了往常他给人做工的半月工钱,虽然是宋陌掏的,张武还是心疼。这下可好,他们还没当上护院呢,先花了一笔钱!败家的宋陌,真嫌钱多,给他也好过喝杯茶啊,没滋没味的,浪费!
宋陌没说话。
这是他第一次来平阳城。
这辈子,他是村中铁匠的儿子,对于当过状元享受过锦衣玉食的前几辈子而言,身份低了不少。最初他也想过凭借以前的经历读书考状元或做生意赚钱,提高地位,可他不敢,不敢擅自改变这世命运。改了,他怕自己遇不见她了。或许,他老老实实当一个铁匠,她就会像前几辈子一样,在应该出现的时候,来到他面前。
他是屠夫,他一个人生活,水仙嫁给了他邻居,两人相识。
他是状元,他回家做灯笼,小五前来拜师学艺,两人相识。
他是商人,他去教训弟弟,海棠被弟弟看上了,两人相识。
那三辈子他什么都不记得,按部就班地活着,她都出现在他身边了。前世他是少爷,他记得,也有过挣扎,可还是选择耐心等她,最后她果然出现了。
她注定是他的人。
所以这辈子,只要他有耐心,她依然会出现的。
哪怕等了二十五个春秋。
他告诉自己不用担心,他第一次遇见小五的时候,比现在还晚几年。
可他太想她,想到快要绝望。
就在此时,在城里打工的邻家张武突然回来告诉他,说江家小姐要招护院,问他要不要去试试看。虽然是做下人,但也比打铁轻松啊,工钱还高。
江家小姐?
宋陌心中涌起希望,问他江家小姐是什么人。
孤女,跟水仙一样。不顾世人眼光做生意,跟水仙一样。
到底是不是她?
宋陌决定进城看看。是她最好,不是,在村里守了那么多年,他就不信他只是进城两日,便会跟她错过。
门口突然传来说话声。
“小姐,咱们直接去雅间吗?”
“不用,就在下面找张桌子坐坐吧,下面热闹。”
是她的声音!
宋陌攥紧茶杯,强迫自己不要冲动,只紧紧盯着前面。
唐欢进门,习惯地先扫视一圈。
目光与宋陌相碰,她微微错愕,盯着他瞧了会儿,眼中浮上一丝茫然。待察觉两人对视的时间过长了,唐欢俏脸慢慢变红,回头吩咐丫鬟一声,一改之前的决定,朝楼上雅间去了。
这个无赖,哪有一直盯着姑娘看的?再大胆的女人,被他那样恶狼似的盯着,正常情况下都会回避。
不避的,只说明对他有意思。
她现在可不认识他呢,哪来的意思?给他个红脸,也是为了遮掩上次丫鬟初遇少爷时露出的破绽。
宋陌,看你的眼神,应该只记起了水仙。那现在就是你喜欢我,不知你会,怎么做?
站在二楼,唐欢回头,最后疑惑地看他一眼,径自走向雅间。
宋陌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直到看不见了,他才苦涩一笑。
她果然不记得。
但跟上辈子一样,她对他肯定有些感觉。
没关系,既然找到人了,他就还能让她爱上他。
不择手段。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我说的地雷,么么~
咳咳,昨晚状态不好,码了三千字感觉不对,删删改改,所以今天更得比较少。
争取下午4点左右送上二更!
第72章
江临风三岁,平时很少用大名,江临月都是唤他乳名阿寿,府中下人则称他小少爷。
唐欢醒过来时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阿寿。当时小家伙躺在她身旁,她刚动动胳膊,阿寿就坐起来了,肿着一双水泡眼紧张地盯着她。见相依为命的姐姐真的醒了,阿寿哇的一声扑到唐欢身上,紧紧抱着她不放,求姐姐别死,不要丢下他。
当时唐欢还没来得及整理原身记忆,看到阿寿,吓得以为自己生了儿子。
她可是从来没想过会为谁生儿育女的,哪怕梦里也难以接受。
幸好只是弟弟。
如今再次醒来,看看穿着鲤鱼肚兜仰面睡的男娃娃,唐欢心中竟也生出了喜欢,拄着下巴侧躺着,轻轻戳阿寿莲藕似的小胳膊。阿寿生的白净,眼睫又长又翘,小嘴儿红红嫩嫩的,亲在脸上让人软到心里。若论年纪,原身比阿寿大了十五岁,出门说阿寿是她儿子相信都没人怀疑。而且唐欢觉得,除了没有喂奶,原身的确是把这个弟弟当儿子养的。
血浓于水,阿寿这么小,儿子跟弟弟又有什么区别,反正都会疼到骨子里。
如果阿寿长得不像她,唐欢或许没什么感觉,可他那么像,又那么招人稀罕,唐欢对他也是真心亲近了。想想也是,谁能对自己狠心?她对阿寿,便是爱屋及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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