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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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花掉我全身的气力,现在我只想挨着墙边蹲下^身去。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碎裂,又一片一片扎进血肉里。却根本没有眼泪掉下来。我在恍恍惚惚中听到顾衍之停顿片刻后的声音,仍是冷静:“我更希望你在十八岁之后再说这些话。”

不知又隔了多久,我终于缓缓抬起头。看着他在灯光下好看的眉眼,说:“哥哥,你不喜欢我,可以直接说。不用找这样的借口的。”

他低头看着我,眼神深邃得不可捉摸,没有开口。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仿佛很平静:“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他又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事情总是有迹可循的。”

我说:“你有没有觉得看着我在那边一个人纠结,觉着很好玩很可笑?”

“……”

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自爱?”

他打断我,眼神变得有些严厉:“绾绾。”

我不理他,语速越来越快:“你是不是考虑过,如果我一直不说,你也就一直装聋作哑下去了。可是我现在说了,你就只好打断我的幻想了。你有没有在心里嘲笑过我的不自量力呢?你有没有在心里想过,当初你费劲力气从杜程琛那里拿到这个小孩的监护权,可她现在却竟然产生了这样不齿的想法,让你觉得当初你的做法实在是一件失误的事呢?你有没有在心里后悔,其实就应该把我丢在杜家或者是大山村寨里自生自灭,也就没有如今的麻烦了?”

我仰头望着他,觉得有滴眼泪从眼角掉下去:“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呢?”

眼泪就像开闸的水源,迅速爬满整张脸。我眼前的人影摸出手帕,试图将我的眼泪擦干净。我往后退一步,避开他的手,将眼泪随便抹了一把:“你不回答,也就是说,一点也没有了。”

他看着我,最后轻声说:“绾绾,你这么小,还什么都不懂。”

叶寻寻曾经说,原则只是针对那些你想针对的人来使用。大人们的借口,永远完美得让你失望,又不会戳中你最痛的地方。我喜欢他喜欢三年,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发展成为哲学家的趋势,可是在顾衍之的话中,我仍然无知懵懂。

只是他已经如此讲,我便再说什么都没有什么用。

☆、第 十六 章、 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伏暑的日光,盛放的牡丹,以及刚开始浓蜜的爱情。皆是转瞬即逝罢了。(二)

对于我的失恋,叶寻寻首先是这样开导我的:“大人们都是外表光鲜内心复杂的奇特生物。他们跟小孩子本来就存在着巨大鸿沟。顾衍之拒绝你,实在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

我看着她,说:“……”

然后她又是这样开导我的:“正当红的那个叫苗飞飞的女明星你知道吧?她上个月也跟顾衍之告白了来着,不过也是被残忍拒绝的结果。据偷窥,哦不目击者鄢玉说,她被拒绝以后哭得妆都花了特别难看,最后是捂着脸跑走的。比你现在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还要难看许多呢。”

我看着她,说:“……”

接着叶寻寻又是这样开导我的:“你看,你们同为被顾衍之拒绝掉的人。所以在某种程度来说,你也算是和受万千粉丝敬仰的苗飞飞齐名啊。”

我看着她,说:“……”

最后她是这样开导我的:“我还没听说谁是因为失恋而猝死的,我觉得你应该也不会。所以实际上它就像是感冒,总有痊愈的那一天么。”

我看着她,终于开口:“失恋怎么就一定得像感冒呢它怎么就不能像慢性咽炎一样治也治不好呢,苗飞飞那种人要演技没演技要脸蛋没脸蛋你以为我稀罕跟她齐名么,还有叶寻寻你知道你安慰人的本事有多烂么失恋死不了人你这样说也能把人给说死的好不好,最后你要是敢把这件事说给鄢玉听咱俩就等着绝交吧。”

中间叶寻寻数次想插嘴都被我拿手里的饼干塞回喉咙里。她好不容易把饼干咽下去,愤怒地指着我半晌:“杜绾你居然不但威胁我还敢侮辱我偶像!”

“啊。”我手里握着一根水笔,重重一划,数张白纸顷刻间皮开肉绽,我抬起眼来:“所以呢?”

“……”叶寻寻浑身抖了一下,瞪着我张嘴半晌,最后哼了一声扭过脸,“没,没什么。”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是只管豁开伤口,管不了缝合的。失恋这种事情就算痛得死去活来,也还是得我自己慢慢愈合。自那天晚上,我有意避开见到顾衍之。所做的无非是回家得晚一些,睡觉得早一些。我曾经留意过顾衍之的行踪规律,对他回家的时间和表现很了解,当时那样做自然是想要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一点,现在就正好相反。

然而理智和情感很难并行。能完全驾驭得了这两样东西的人,贯穿整个人类史都找不到一个。因此在这方面看其实所有人都是偏科的,天才如梵高和爱因斯坦也不能幸免。我身为一介再平凡不过的女中学生,自然更是偏科得一塌糊涂。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每当避无可避见到顾衍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的表现就是经常说错话和做错事,然后偶尔还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地偷偷看向顾衍之。

我的十五岁生日在我这样纠结复杂又痛苦的心情中到来。

我对每一年的生日都印象深刻。印象深刻的原因主要在于顾衍之,每次我过生日,他人不论在哪里,总会回来t城。并且生日宴盛大。叶寻寻曾对此表示不屑一顾,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她一直认为掌控于手心之中的鄢玉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年,以事情很忙很重要为由人在美国,从而错过了她的生日。从此以后,叶寻寻对每一个人家团团圆圆美美满满的生日都表示不屑一顾。

然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却不是我的生日。而是在我十三岁的一天,顾衍之去学校接我放学。每次他往学校门口随便一站总是可以吸引一众目光,那天他穿一件驼色长风衣,站在门口边接电话边朝我招手,我清楚听到旁边女生低声尖叫的声音。等上了车,我却被告知先不回家,而是要去商店一趟挑选礼服。我正在剥他带来的巧克力,闻言停了停:“为什么要突然给我买礼服?”

他说得慢条斯理:“去砸场子。”

“……啊?”

他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你还记得那个说过你又矮又小的王董事的儿子?今天他生日。”

“……所以?”

“我们去盛装出席一趟。”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盛装出席?还有,你就穿这么件风衣算哪个意思的盛装啊?还有,你一次性把话给说完不行吗!”

他笑了一声,转过头来,在我的下巴上顺手一勾,仍是不紧不缓的模样:“一般来说,我赚钱养家的能力比王平之要强一些,如果我去了那种地方,就没有他再说话的份。至于你,绾绾,我带去的人本来就漂亮,稍微修饰就是光芒耀眼,别人的生日宴有什么要紧,他家那个小胖子哪里比得上我家绾绾的风头。你说呢?“

我终于听懂。却半晌仍然觉得恍惚:“顾衍之。”

“什么?”

“虽然我比较高兴,但是我以前没发现你有这么小心眼啊……”

“……”

“难怪江燕南说你笑里藏刀。可是你这么教育我这种未成年人真的好吗?”

“……”

然而不管当时如何的口是心非,我一度都在心里欢呼雀跃,顾衍之是十分纵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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