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1 / 2)
但是金军强大,逼近的金军让赵构深深的感觉到一股子绝望。但纵是如此,赵构也依然有决心继续求和,当儿皇帝!他不信,金国就会没完没了的跟自己过去不。对比自己,北方的信王军才是金国最大的敌人。赵构还不知道,赵榛已经做大,金国暂时不想两线作战。打那强硬的赵榛,还不如先打他这个软弱的皇帝。放着弱的还能获取大片的地盘和无数的钱粮,为什么不先打他?自然是先打南面的赵构了。
赵构正在想着金军的事情,猛然间,一阵急骤的脚步声惊醒了他。一回身,见吕颐浩已经急匆匆跑了过来。
看到他着急的样子,赵构心中一惊,莫非金军南下发兵了?吕颐浩站定,立刻拱手说道:“君上,陕州知州兼安抚使,升武节郎、阁门宣赞舍人李彦仙遣使急报。赵汝庆带着一队商旅越过陕州城,从陕州城北部穿过,想向金军占领区进发。”
吕颐浩缓了口气,看到赵构面无表情,继续说道:“当地百姓发现他们不正常,向新任统领高庞报告,高庞带兵两千,抓住他们全部,严刑拷问下得知,赵汝庆通敌给金军运送粮草。高庞将军将他们全数击杀,但放过了赵汝庆,不过赵汝庆也不得好,给灭绝眼舌耳,断尽手足筋。可是,根据我们的蝶部蝶子的情报所得,那数百车财物都被那高庞私自扣下了。不仅仅如此,那高庞据说是信王军的人。如果是真的,那么那李彦仙肯定知道,他在故意隐瞒这一切。”
高庞?信王赵榛的人!赵构心中暗哼。但下一刻,他就黯然了,的确,赵榛是他的潜在地可能夺取自己皇帝宝座的人。但问题是,赵榛虽然是他的敌人,可也是他的兄弟。虽然这次李彦仙算是勾结信王军了,但他却不能声张。其实打心底里,赵构也很羡慕和佩服赵榛,比起自己来,赵榛真的不怕死啊!
第075章 斩首偷营
赵构回过头,道:“吕颐浩,你知道那个高庞是什么样的人吗?”
吕颐浩道:“是这样,我也是才知道的,听说他手上训出了一支精锐军马,大约两千人马,灭杀了赵汝庆五百多名武士和将近两千的护卫家丁。”
赵构听到这里,顿时怔住,道:“等一等,你方才说什么来的?”吕颐浩拱手道:“臣下刚才说高庞训出了一支精锐军马,大约两千人马,灭杀了赵汝庆五百多名武士和将近两千的护卫家丁。”
赵构听罢,惊讶的说道:“你是说,赵汝庆五百多名武士和将近两千的护卫家丁,加起来两千多人,而且还有大量的武士。竟然打不过高庞两千人?可两千人可以拿下五百多名剑手武士和两千左右的家丁吗?我可是听说了,赵汝庆花大量的钱财雇佣精悍的壮丁,还招募了不少的武学大家做武士啊!听说他手下头一号剑客——乾坤剑客夏侯东可是号称江南第一剑客,功夫十分的厉害啊!”
吕颐浩微微低头,对赵构说道:“可是,我听说,这位高庞是位能够万马群中搏杀敌将首级的勇士,而且他也号称是河北第一枪王。他手下的战士都是非常精通战阵和战斗技术的,这样说来,高庞两千人马,灭杀了赵汝庆五百多名武士和将近两千的护卫家丁,也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构断然道:“不对劲,对了,你说的赵汝庆五感全无、四肢全废生不如死的惨状,怎么和我派往北方向我那弟弟信王赵榛出使地使者一般模样?难道他们有什么关联不成?不行,这件事还是要问清楚,卫波!”
内侍卫波也是赵构身边的第一高手赵忠的大徒弟,他上前道:“皇上有什么吩咐……?”
赵构道:“速去亲请蝶部‘大集碟’来见朕,不要惊动太多人。”卫波应声,立时就出发。赵构知道,蝶部负责人“大集碟”估计要一个时辰,才能到。到时问他的情报,一切的真相是什么就可以弄清了。
由于赵构的不抵抗政策,导致各军在各地一直等着打仗,可大军却没有被赵构征召调集。各路兵马都没有赵构的旨意,所以各部大宋军队也是一片的平静,整个大宋进入了一种奇怪的环境。一方面,大宋各部都嚷着抗金,但他们却没有命令,谁也无法发兵。
无法发兵,所以给赵构写奏章申请出战。赵构看着一大堆求战书,无奈的扔到了一旁。赵构本来就是个属于“文艺青年”一般的存在,他一手好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样样都拿手。但是,他却不懂打仗,不通战事。
现在的赵构不知道的是,现在其实他还有击败金军的资本。但是赵构却认为自己的军队不是金军的对手,他对自己的军队没信心,更对自己没有信心。
“再向金军派出一名使者,将我的亲笔信送去。并且送去一批金银财宝,请和!”赵构对吕颐浩嘱咐道。
蝶部负责人“大集碟”来了,他是飞马赶来的。 蝶部负责人“大集碟”的名字叫李宣,为人精密,尽职尽责。他掌握的蝶部收集了好多的消息,为赵构的小朝廷也是出了不少力量。
“臣拜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起来吧……”赵构虚扶一手,李宣站了起来。赵构道:“我听说,这次赵汝庆坐间是盘踞中条山的统领高庞拿下的?”
李宣点了点头道:“正是,他还收拢了大约十几万的百姓,进入他建设的城寨抵御金兵。还收获了大量的粮草物资,不过,这没收的物资既没有上报,也没有上缴。”
赵构的眼神很冷,他看着李宣道:“高庞出了多少兵?”李宣想也没想直接道:“两千,但根据目击者述说,当时动手的只用了一千……”他抬起头道:“当时臣听了也不大信。但是当地的蝶子问了当地的百姓,有很多人是在旁边看见的,几个飞蝶在没有互相通气的时候,一起发来一样的消息,不能不信。高庞出动的兵马,只有一千步兵动手,一千骑兵只是将对方包围。”
赵构反问道:“一千个小兵可以拿下那两千多名武士、剑手和赵汝庆精良的家丁吗?”
李宣道:“按理不能,但他做到了。臣也是怀疑,才又多问了几名当地的蝶子。不然,臣也不敢信。”
赵构显然很气愤,这样强悍的军队,竟敢私自收拢百姓,而且很可能是信王军,不是自己的军队,哪里能不气愤。他冷然喝道:“他高庞自己就没有动手吗?”
李宣道:“君上明鉴,的确,高庞本人也是出手了,臣听说他力搏猛兽,万马群中取上将首级,想来出手也属正常。不过就臣所知道的,他几招就杀了乾坤剑客夏侯东……臣还听说……”
赵构道:“你听说了什么?”李宣道:“臣听说,那些士兵据说是信王军中一手训练出来的战士。但是消息并不太可靠,这也是臣的属下无意听来的。本来臣也没有在意,给陛下这样一问,臣算是明白了。陛下,是不是您想要信王殿下来为我大宋训练士兵?”
赵构好玄没气死!他已经很害怕赵榛夺取自己的位置了,怎么可能还把大宋的国器交到赵榛的手里?再者说了,如果给了赵榛,就算是给他自己的死士,赵榛再怎么训也拉不走人。可问题是,赵榛一定要给你训练兵吗?人家一个抗金不返还,自己就连屁的偶不能吭!
现在,赵榛立军立身,从哪方面来看,他都是摆出了一副立足于赵构之外的发展态势。
“听说……那赵汝庆的惨状与我派去给信王宣旨南下的那名使者的惨状一样,是吧!”赵构说道。
李宣是一个对大宋忠诚的人,但是他也多少是向着赵榛的。毕竟在现在这个金军强大的时代,赵榛能坚持在北面抗金,实在不容易。
“虽然一样,但是两者没有什么联系吧……”李宣说道。赵构冷冷地看了看他,心中想道:这个人不可留,什么时候不需要他了后,就撤了吧。身为蝶部负责人,李宣自然知道赵构的使者与赵汝庆一样,都是暗中在私通金军。他们遭到的惨状,都是信王军部的人在立威。谁要是敢私通金军,就是这一个生死不如的下场。
赵构一直认为赵榛虽然出身比自己好一些,但问题是,对方也是一个只生活在荣华富贵的环境中,肯定也是比自己还差劲。他一直没想到,赵榛的手下都是一群强兵悍将。要知道,面对那些赵汝庆用来保命的两千多手下,即便是金国用骑兵,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打败。
但那赵榛的属下高庞,却只用一千人就全部拿下了,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实力?是一种不次于金兵,甚至比金军还要强大的实力!
是不是要收收网?收拾掉这个高庞?赵构这样想着,当下就道:“那个高庞现在还在不在他的地方?”
李宣说道:“这个么,怕是行踪不定。臣听说,赵构带着一队兵走了,离开了他的据点,也不知是做什么去了……”
“走了?离开中条山的山寨了?”皇帝赵构不由呆了,他心中想道:“高庞啊赵榛的部下,你是要到哪儿去?”他不知道,那“高庞”就正是他一直忌惮的信王赵榛。
在一片荒凉的山峦小道上面,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正在行进着。这队人一共有五千人之多,正是赵榛率领的赵小刀地亲卫右军。
本来,狄雷也是想要随队的,但赵榛一点情面也不容的拒绝了,因为基地城堡和城寨都非常重要。赵榛是不可能不把自己的心腹和统筹全局的人放一个在基地的。
赵榛把军队带出来,向解州进发。当然,赵榛并不是要与数万金军作战,而是要歼灭其中的一部,让金军损失一些兵马。赵榛的兵马打不过金军兵力众多的军队,但是可以一点一点的蚕食。
“殿下……”赵小刀说话道:“我们这点人……行吗?”赵榛听了赵小刀的话,他哈哈大笑道:“你小子不懂,这就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赵榛自有他的算盘,他的主意就是,斩杀敌人一部人马,不与敌人大队人马碰面。
在解州苦等赵汝庆粮草的完颜娄室正在帅帐看着地图。正当此时,外面一骑飞至,马上的人是一名金军亲兵。
“都统,大事不好……”亲兵下马跑入帅帐叫嚷道。“哦?何事?”完颜娄室看到自己的亲兵如此慌张,微微皱眉道。
“赵汝庆回来了。”那名亲兵抱拳半跪在地说道。“哦?赵汝庆回来了吗?怎么这么慢?还不让他来见本都统!”完颜娄室下令。
那名亲兵咬咬牙,说道:“都统大人,赵汝庆成残废了,我这就带他来。”说罢,便下去带人去了。
听到他的话,完颜娄室一愣,没想到赵汝庆终于来了。只是,如果赵汝庆来了,怎么不来见他呢?残废了?为什么会残废?他带着两千多人可都是精锐之士,还有好多武士高手。这里面是出了什么事?不用他想,不一会一切尽摆在完颜娄室的面前。
赵汝庆给人带进来了,他躺在一张木担子上面,四个大汉抬着他。“赵汝庆?赵汝庆!啊……!他……他……这是出了什么事?”
亲兵到了赵汝庆身前,跪倒说道:“都统大人,赵汝庆手足脚筋俱断,眼耳同毁,脖子上有一首口子,现在说话亦是不能……而且……他的粮草都没了……”
纵然是见惯了沙场的血腥,可完颜娄室也没想到赵汝庆会被这样残忍的对待。按理说,他们金军烧杀抢掠,割一只鼻子砍一只手臂是常事。可是把一个人毁成这个样子,当真是他们金军也很少做的事情。他们野蛮的金军自己都很少做,别人竟然做了,当真是过分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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