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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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罩黑纱的领头者冬余想道:“信王军果然不同凡想,随随便便出来五百站岗精戒的就是这样的水准。只可惜这五百人看不出真正的虚实,虽然能露出萧杀之气的战士,都是百战之兵,但也有可能看走眼。毕竟自己只是凭借经验看出来的,也不知道如这五百人般的战士,信王军到底有多少人,石条山盘踞的高庞部信王军有多少人。”

罩黑纱的头领冬余怎么也想不明白,信王赵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会拥有有这样的力量。而在信王的带领下,信王军的兴起又是这样的短。能在金军占领区如此强势的崛起,聚兵数十万屯民千万之众,而且治下还没有饿死一个人!这简直是奇迹。而信王赵榛却能创造如此的奇迹。与拥有了大义皇帝位置却出身较低而且只知道逃命乱指挥的原康王赵构相比,信王赵榛简直是一个完人,俩人对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怨不得蝶部好多人都暗中倾心于信王,包括他们的最高指挥蝶部大集蝶李宣大人。

如此短的时间兴起这样的雄兵,如果给信王赵榛足够的时间,那么十年之后,一个驱逐走金兵全新的大宋帝国可不就要出现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为这个想法而震惊。

正式的买卖真正的开始了,一个个商旅被叫到牌号,立刻纷纷兴奋的带着钱粮或金子进入城寨。虽然商家们等待了很长时间,但是为了这一刻,都值得了。他们虽然要付出千金购买这些透明玻璃和仅仅寸方大小的金子,却能赚取数倍的回报,简直一本万利。正在这个时候,喊号的人终于叫起来了:“六十七号,六十七号,在不在?”

身边的人捅了一下罩黑纱的冬余,她才蓦然明白过来,起身连忙喊道:“在,在,在……”说着抢步上前。那喊号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小官吏,那人随意的看了看面罩黑纱的冬余,但是没有多说什么,只说道:“走吧,跟我来……”

冬余不敢多说,跟了上去,两人到了城寨门口,那名小官吏回头说:“入城要交剑,你的剑留在这门口,待你出来的时候我们会还给你的!”

冬余说道:“剑为身份器物,怎可轻解?家传之剑,吾乃防身之用,不可解。”那官吏怔了一下,道:“你一不是士,二不是贵,只是一个商。带把剑不过是做样子,为什么解不得?你入我城中,生命在我等护卫之下,你要剑何用,强行带剑,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吗?”

冬余说道:“我虽为商,但也是士转从商,岂可轻看!来这里的好多都是豪门巨商,很多都是世家子弟,吾为何要解剑?剑我是一定要带的!”

那官吏见她强硬,不由大怒,道:“罢了,那你想清楚才好。不过正如我家高将军的规矩,你带剑,就不要想进来了,我们可也不强逼于你……”正说着,忽然一名快骑飞报!

那人正是一名外巡的民兵。那官吏喝道:“怎么回事,是出了什么事么?”那亲兵喘了一口气,方高喝道:“高大人,真是出事了,有打着我们的旗帜的军队来了……”

那高大人怔了怔,又惊又喜,道:“高将军回来了?”那民兵摇摇头道:“高将军没有回来,但一队人马打着我们的旗号,我看了那旗,是神龙旗!可是却又无数的马群,天呐,那马密密麻麻的太多了!”

那姓高的官吏一听就知没假,赵榛手下的亲卫军和禁卫军,在石条山中就有神龙军,神龙骑兵由杨凡统领统率。杨凡是土匪出身,后来投奔了赵榛。而姓高的官吏自然是知道此旗号的,有此旗号,那便是杨凡率军回来了。

就见那姓高的官吏一把将面罩黑纱的冬余推开道:“你到一边去想吧,今天有事不能继续交易了,交易明天再说!”说完,他匆匆回了城门。不一会,城门正门大开,不一会,就见一队轰轰隆隆的骑队向这里而来。带头的是一个结实的汉子,他们一路上小心护卫,拉回了缴获地足足三万多匹的战马!

“猛兽!猛兽兄……!”打头的杨凡高声大叫。此时城门正门洞开,从中一下子飞奔出百余骑,神态特异的猛兽就在其中,猛兽大笑道:“杨凡老弟,你可回来了,主人呢?”

由于猛兽一直将赵榛当做自己的主人,所以他也从来不叫王爷或将军,只叫主人了。这个殊荣名称也算是他与信王赵榛亲近的一种表达。杨凡道:“主公还没有回来么?罢了,没回来也快了,我们得了手,依从主公的命令,以财物为要,先从金军手里抢夺回这些马回来了。”

猛兽道:“天啊!这马……漫不见头,也不知道有多少匹!”纵是猛兽再傻也是知道,凭着这些马,赵榛的实力就可可以再高一截子了,纵是在草原,这些马也不可谓之少了。而且,明眼的都可以看出,杨凡一行人带回来的马都是好马中的好马,是精选的马匹。被打劫的是蒙古人给金军特意挑选的精锐战马,哪里能不好呢?

此时,赵榛突击金军也回归了,他率军远远看到了城寨,随后大喜,身边的战士们也是大喜。

大钟响了,这是全铜的信钟,缓慢而有节奏的钟声,表示最高统治者回归!在一声声钟鸣轰响之下,刚进入城寨的猛兽、杨凡等人立刻就迎接出来了,他们是赵榛的禁军直属。从理论上,纵是其他军也管不到他们身上,他们只听信王赵榛的和王劲的。

“主公……”“将军大人……”种种叫声不绝于耳。赵榛也是乐了,频频招手,与大家打招呼。而无数的百姓们也纷纷直觉的列队迎接而来,赵榛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啊。没有赵榛,他们就没有了食物。虽然他们可能很多人都吃不饱,但最起码都饿不死。这样的半饱和有房子、帐篷居住,都使人们对信王感恩戴德了起来。而他们使用的帐篷也都是缴获而来。

他就是信王座下大将高庞?号称天下无敌的高庞,河北第一枪王的高庞?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马?这么多的财物,还有这么多的人?

这些人和事物没有引起面罩黑纱的冬余地注意,她注意的是赵榛的面部。赵榛满脸络腮胡须,但是眼神极好、经验极为丰富的冬余发现,赵榛那络腮胡须之下,是一张十分清秀的脸庞。而赵榛露出来的太阳穴鼓鼓的,显然是内力充沛之人。而那眼神充满了威慑、睿智和勇毅还有一种深邃的光泽,让人不由得生出一种敬服和亲近还有一种上位者的感觉。

几下观摩之后,面罩黑纱的冬余已经可以肯定,这个高庞的确是有真材实料的。但是这个高庞表露出来的气质,十分的高贵,让冬余十分的奇怪。因为这种高贵的气质,她只从赵构和几个赵家王爷身上看到过。高庞不过一介武夫,纵横河北的第一枪王,如何能够有如此高贵的气质?冬余百思不得其解。

冬余原本还有一试对面高庞身手的心思。可问题是,现在见到了真神,一看就知道了对方厉害。她的判断非常的厉害,不然的话赵构也不会派她来了。所以,判断了对方的实力地冬余,一试对方身手地小心思再也没有了。

正在这时,一个人道:“赵榛!”赵榛身边的几个亲卫立刻大叫:“大胆,敢直呼王爷名字,我家王爷虽然不在这里,但也轮不到你叫名字。”

赵榛在中条山只有他的亲卫以及少数几个将领以及赵榛训练过的一些中层将领们知道,亲卫们虽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军官,但这些亲卫们是赵榛的亲卫,是以无形中,亲卫们的威望却是起来了。

这一点别的人也许不在心上,可信王军中人却是很重视的。而亲卫们的大叫,很好的掩饰了一下,但是听到那面罩黑纱的冬余耳朵里,却如同炸雷一般。

此刻赵榛没有注意面罩黑纱的冬余,冬余没有露出杀机,赵榛无法对一个不露出杀机的人精觉,而且他自也不会注意一个不重要的人。

就见赵榛笑了起来,指着发话的人大笑道:“猛兽,你个混小子,我高庞怎么找了你这么个粗鲁的朋友……信王千岁是不能直呼其名的。”

高庞的朋友,那岂是一般人?顿时把众人的目光给吸引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也看过去,赫然发现这个人正是那散发披头,带鼻链浑身盔甲身材魁梧巨大的那个野人。

那散发披头带鼻链的野人道:“哦,噢噢,我说错了,我的朋友?高庞,你还好吧。”赵榛笑道:“我当然好,你力气过人,本领不凡,我当然当你是我的朋友,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我的朋友!”

长散发带鼻链的野人真是猛兽,猛兽道:“朋友,我臣服在你的手下,为你征战四方!你可千万不能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不然,我为谁征战去?”

赵榛笑着迎了上去,道:“当然会注意,哈哈,猛兽,我会注意的。走,咱们进去说。”说罢,他便与猛兽一起进入城里了。

第086章 善待工匠

赵榛领军回归,众人皆为大喜。百姓和守军纷纷迎接赵榛,在这万众欢庆下,赵榛等人始得入城。

赵榛抓住猛兽的手道:“我的兄弟,来来来,我们一起进!”说着,众人排开,多数人用惊异羡喜的神情看着猛兽,万万想不到,这个身上异味十足,长相巨大的猛人竟然能一步登天,成了赵榛的坐上之宾和朋友。

猛兽自从归顺了赵榛之后,就在信王军总帅部操练兵马,同时也被总帅部派出的武学师傅教授他武技。猛兽本身力大无穷,还有一种野兽的直觉和反应神经。此时经过武学的正规学习之后,猛兽的武技据说已经超越了目前赵榛之下,号称武学第一的铜龙军统领高庞了。

而赵榛如此礼遇猛兽,也是知道猛兽的性情,这个家伙叫了自己真名,并不是故意的,他实在对赵榛这个名字太敬佩和亲近了。而高庞这个名字的人却是猛兽的手下败将,不配他敬佩。所以,野人出身的猛兽意识不到自己说错了话的后果,也同时得到了赵榛的原谅。因为,这个野人出身的猛兽没有其他人的花花肠子,日后自可成赵榛身边的只忠于赵榛本人地心腹人。

说到忠心,难道其他将领就对赵榛不忠心了么?也不能这么说。其他将领对赵榛忠心,有的是为了赵榛的亲王之身,有的是为赵榛的万夫不当之勇,而有的是为了博取自己的前程,还有的是为了赵榛破金的志向。但是赵榛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呢?好多人恐怕就不会对赵榛忠诚了。如果赵榛要投降金国反攻大宋呢?大多数将领就不会跟随赵榛了。如果赵榛反`人类要与全世界的人类为敌要灭绝人类呢?那么相信除了信王正妃双儿和猛兽外,所有的将领和信王军恐怕都会反对赵榛的。就连赵榛的侧妃兼后军总帅赵青儿,恐怕都不会对赵榛死心塌地的反`人类的。这!就是忠心的区别。

当众人进入城内时,面罩黑纱的冬余正要上前,却被那姓高的官吏狠狠的拦了下来,他说道:“退后,不解剑,不得进。纵是你现在要解剑入内,也要等我们迎完高大人之后,先等着吧!”

在城寨内,果林成行成排,一边遍地的耕地,四处的成排房舍都在百姓们忙碌中建立了起来。还有繁茂的鲜花、豆蔓绵延,农人松土锄草,给地施肥。在那草地上,一头头马驴牛羊不断,让人感觉无尽的丰足。

高山半坡,靠近堡垒近处,有一座座的窑窟,一处处地窑。烧砖的烧砖,打铁的打铁,做工的做工,制器的制器!

花丛中,还有不断的嗡嗡声。如细云一样的群蜂飞舞当空,于花间采蜜。现在的蜂蜜也成了石条山信王军的特产,所出的蜜不仅可自给自足,还有剩余,可以加工出售。

在依山而建的堡垒之后,是一座正在建立的货栈,这个货栈重要非常,工匠们正在扩大着。主要是以因为正在全力建设城墙和房舍,所以建设货栈的人手不足,还没建立起来。

“恭迎大人回府……”一名名赵榛手下的文武官员们带着一帮帮的百姓们躬身相迎着。对于赵榛这个青石城实际的统治者,对他们来说比那大宋的高官、皇帝们都崇敬。原因很简单,因为赵榛给他们一口饭吃。

赵榛却没有一点的闲余的时间,他对身边的赵小刀道:“小刀,你立刻把百姓中选拔出来的童子青壮年分类,体弱的分走,最为身强的开始练军。我们不能老靠总帅府那边往过拨训练过的新兵了,我们也要自己练兵。余者从工从师,一定要将所有之下的百姓们都立时分配,让那些老工头们挑人!速度要快,金兵很快机会攻过来,我们必须先建设好城墙和房舍,让百姓们先住进来。还有,火药作坊立刻成立起来,我们不能依靠太行山总部补给丹药,那里太远了。”

“末将领命!”赵小刀立刻抱拳而去。看着杨凡,赵榛哈哈笑道:“杨凡,这次你做的不错,在我主攻之前将金军马匹全都带走了,不愧是出了名的响马出身,就是对马匹很了解。你带回的马群,要分类,给我把良驹选出来,要配种!还有,奖赏你白银五千两,黄金百两,丝绸绸缎五匹。”“多谢主公!”杨凡惊喜的对赵榛抱拳道。

杨凡的武技比高庞猛兽是差一些,但是他这个人很有些鬼点子,这次要不是他提前劫营夺马,赵榛还真的不好对付那支万人队的金兵。杨凡也算是比较早投靠赵榛的,所以才能凭借资历获得神龙军统领的职位。当然,他虽然比高庞猛兽等人武技差,但是其武功也是非常了不得的。一般武将不是他的一合之将。

驴子给罩着眼睛,对着磨石打转,一袋袋豆子一包包的谷米给打入磨眼,转眼成粉。手快的男孩子女孩们在力士的帮助下打理着一切,做豆腐的做豆腐,炼油的炼油,制面粉的制面粉。

赵榛做出的面粉主要是做馍!馍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粮食,并且方便。一两个大馍,加上一碗稀饭,一个壮汉的肚子就摆平了。当然,也许不饱,但是也不会太饿。在这个粮食紧缺的时代,半饱就不错了。在金兵来以前徽宗做皇帝的时候,民不聊生的百姓们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现在金军入侵。反而在信王军的庇护下能饿不死,那就是天堂般的待遇了。这也是所有信王占领区的百姓们拼命拥护信王军以及信王赵榛的原因。

百姓们很简单,谁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支持谁。一顶顶的帐篷给拿了出来,几名官吏指点着孩子们和老弱残疾打理,一切进行的有条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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