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邓昆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小师弟,那中条山青石城非得有关系难入,你虽说是信王军官员亲戚,但这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我们这样去,那城门兵恐怕可是要买路钱的,我们能随便叫开门进入吗?”
董成笑道:“师兄请放心,其实,我舅舅给我来信时,提过高庞。这个人与众不同。他个人武力绰绝,为人果敢,善待百姓,一心抗金。他制定的法令,任何人都不敢违背,他手下的人都是规矩之人。你放心,我舅舅官位高,不好通报,但是除了我舅舅,我还有个精通兵法的朋友在信王军中。这人是我引见进入青石城的,现在当信王军的宣传将军。有她在,加上信王军军纪严明,我去通个名,就可以进入了!”
“兵法家高手?你和学习兵法的人交朋友?为什么不引见到我们圣教之中,你难道不知道圣教现在急需要学习兵法的人?你那朋友厉害阿,一来之后还当上了什么将军!”邓昆大为不满。
邓昆的不满,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明教是劳苦人组成的,很少有人会兵法战策,也很需要这样的人,而这样一个军事人才没有进入明教,为明教效力。对于邓昆来说,就很懊恼的。
“可她是位女子,咱们要她么?而她全家被金狗所害,她身负血海深仇,你能给他要报仇,我们明教能让她领人攻打金国?”
邓昆立刻就不说话了,他默然不语。董成说的这个女人叫诸葛英,她家本来是军户,家里还有一本据说是诸葛家的先人留下的兵书。所以,从小爱舞刀弄枪的她确是学兵法的。而她酷爱领兵作战,只不过因为女儿身无法真的实现这个愿望。
可是战争来了,金兵入侵,所有军户全部整编战斗,而从小就梦想木兰从军的诸葛英不顾生死顶替父亲冒入军中,当小兵打仗作战。
总而言之,冒名顶替的诸葛英是男扮女装的加入到了军队之中了。那时候的军队睡觉的时候都是穿着衣服的,加上她隐藏的好。所以大家也没有发现她是女的。一度她还曾经想自己可以立下一点战功,提升为军官。但打仗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大军阵前士兵出战的场面宏大,出征的时候,大军排开,一眼望不到边,旌旗招展,如海似浪。
开战之时,鼓响号鸣,万千人马吼嘶,声音撕天盖地,战马奔踏,大地震动!一副惊天动地的宏大景象。而诸葛英所在的军队是宋军,他们的对面是金军,所以他们不仅无法胜利,而且面临的是战败和溃退。
加入了战争,诸葛英尽想着美事了,哪知道战争的残酷!特别在野战中,宋兵面对的是天下最精良的金国铁甲骑军。不仅仅是战败,死伤累累更是再所难免的。
结果,这一战中,诸葛英所在的军出问题了,面对强大的金军,宋军全面溃退。在溃败后,随大流跟着溃逃的宋军奔逃的诸葛英最后与部队算是失散了。就这样,诸葛英回到了家乡。但是她看到的家乡已经是一片焦土……
诸葛英的家人全都死在了凶残的金兵手下,一个个全都死了,她陷入了悲愤欲绝中,最后晕了过去。好在这个时候从北面南逃的董家爷孙俩发现了她,便救下了她。后来,董成找中条山的舅舅时,发现周围数百里所有百姓都投奔了信王军,进入并建造了青石城了,他舅舅刘玉轩更成为了信王军的官员。董成到青石城见到舅舅刘玉轩后,问他要了些干粮路费,要继续向南赶路。
而董成则没让诸葛英与他一起走,董成建议她去加入信王军的部队。对于诸葛英来说,血海深仇要报,而信王军还有女兵女将,在信王军中有一批女将军,专门鼓舞战士的士气,给战士们做思想工作,为战士们战前做动员等。她们的名称叫做动员将军,或者也叫宣传将军和政治委员将军等等,反正就是起后世的政委、指导员作用的。
所以为了报仇的诸葛英就到了青石城,投靠了信王军。最开始,她除了在信王军学习如何政治宣讲和信王军的制度,还因为看到周围全是果树和鲜花所以便教人养蜂,让信王军有了大量的蜂蜜吃甚至外销。就这样,她成了信王军中有名的让人敬重的人。
事实上,信王赵榛也是时打时的往她的身边凑!开始两人还都有算计,但是现在,谁都知道谁了。比如现在诸葛英已经知道对面这个高庞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信王赵榛。而赵榛也知道这个诸葛英竟然学过诸葛家的兵法,最重要的是。赵榛特别的发现,这个小娘子,嘿!还是一个带着三分英气七分俏丽的小美人。
此时,诸葛英正在练剑。她用的是一把青钢剑,剑还是不错的,因为是她诸葛家传下的剑。当然,时间使用的稍微长了一点,还是有点锈。诸葛英每天都要擦上一两回,不然的话,几天之后,剑身就会起锈!
因为女人力气小,所以诸葛英是双手握剑柄的。现在诸葛英使的这路剑法,主要攻击就是刺击!当然,其它的剑招也是有的,据说是军队中一名最厉害的剑客军官的一套剑法,是她父亲想方设法弄来一套剑谱。
剑最早相有记载的,是传自轩辕之时,“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也就是最为出名的神器轩辕剑。
后来到了商代,那时候的剑因为质地的原因,长了容易断,所以比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大多为铜制。春秋战国时期,剑为步战主要兵器,而且因为炼制的原因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五十五点七厘米。
而后来的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秦队开始拥有了更长的铁质剑。最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时候,秦始皇就是因为背后剑太长,而一时拔不出来的。而到后来,剑成为了兵器之皇。能使用好一柄宝剑的,就叫剑客。人们的理念中,剑客好像要比侠客要厉害一些似的。虽然这个理念是谬论,没有任何一种冷兵器武器能凌驾于任何兵器之上的,但是也足见人们对剑的崇敬。
而此时在诸葛英的手中的这口剑,乃是长柄剑。双手舞动,可以与气力大的男人对剑拼杀。诸葛英的剑法,以上中下三路刺杀,舞动剑法之时,呼呼挂风,好不凌厉!
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张角手下的主力黄巾军就用这路剑法组成了战阵。当然,那个时候这种剑法还没有诸葛英的水准高。
上中下三路剑法,一是上格的剑式,可以左右挡格敌人的劈斩。二是中刺或左右撩拨敌人的攻击,同时让自己时刻处在随时可以刺击的状态。三就是下沉式,这是防止敌人使出下撩之类的阴招,向下劈砍敌人武器。
这还是剑法之术,最重要的,配合剑法的还有步法。此时的诸葛英就踏着一种步子,脚下带动腿部,腿部带动腰部使用旋转的力道,使身体在一步踏出的时候呈发力挥动剑法刺击的状态。这样的话,与敌交手,每一次踏步,其实都是一种聚力状态。
剑,双刃开口,剑是最好用最简单的,一个人只要拿起来就能挥砍刺杀。而剑也是最难用的,你想将精力用在剑法之上,成为一代名剑剑客,没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是不行的。
剑客高手,可以用剑面拍开敌人重兵器,可以顺势在敌人长兵器上划入攻杀敌人,还可以旋转扭动用巧劲将敌人兵器绞飞。
在此时,诸葛英就连续发出巧妙的招式,还不时的发出一计重招。所谓重招其实就是利用人体力学重重的挥出一击,或是刺,或是砍,或是劈等等。
连挥两剑,这时诸葛英的身体陡然法力,他突然腰里用力,下盘飘动,身体突然旋转了起来,而后连环踏步,如风一样斜着挥剑大劈。“嗖”“嗖”“嗖”一秒三劈。
其实,诸葛英最厉害的时候还可以做到一秒四击,最后,诸葛英身体先后张成弓,然后向前猛的一弹,随后猛的向前狠狠一刺。身体带动着短短的一刺,甚至发出了破开空气的风响。足见这一刺的力量之大!其实这一击对于成名的剑客们来说,也不足为奇,但若然是一个女子刺出的,那就算是厉害的了。
刺出最后一击之后,诸葛英收了剑,出了一头的汗。一方白巾递到了诸葛英面前,诸葛英不用看就知道是谁。诸葛英所在的地方,是女动员将军们的住所,也算是女军军营了。而这里,出现男人,就只有那假冒高庞的信王赵榛了,也只有信王赵榛能随意进入女军营。
他已经来了,就在一边看她练剑。诸葛英从前也练,不过是夜里偷偷的练习,现在于这个青堡堡垒后面的女军营花园里,地方大了,人也zi 诱了,诸葛英也就时不时的耍上几招。
在信王军中,好武成风,练习剑法并不足为奇。再说,自打她知道赵榛发觉自己的兵法家地身份后,就开始注意自己的美貌了。她惹不起这个大宋的亲王,但是也不愿意与这个亲王产生上下级以外的感情或身体上的关系。所以,他在赵榛面前故意表现一下自己的武技,让对方产生一些忌惮,免得信王直接对自己下手,让自己难堪。
见诸葛英练完剑了,赵榛便举步上前,把自己给薰过香的白手巾给了诸葛英。可能是手巾的白,还有香,诸葛英只是一个犹豫,就用了。她的背已经给汗湿了,头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汗水都湿透了衣服。
但诸葛英擦完汗后,还给赵榛的时候,她后悔了。赵榛拿过她擦过的白巾,贴着自己的鼻子,吸了一口,邪恶的一笑。此时的赵榛已经卸妆去了假的络腮大胡子,整个一个翩翩公子的摸样,而且还是不足二十的俊俏小公子。
眼看发兵在即,此时的赵榛已经不怕自己暴露身份了,他已经通告而来所有的将领和官员,自己就是信王赵榛。现在的所有信王军亲卫军的左右军以及禁卫军们,听说要在信王殿下亲自的带领下
上面诸葛英留下的汗味,赵榛的那种下流和猥亵无耻的令人发指。看到这个王爷如同流氓一般的摸样,诸葛英恨不得就差拿剑劈了过去。但她没有,不仅仅是因为赵榛是大宋亲王,更因为他的蛮横。这样的人,动用武力,永远是下下策。
事实上,从心底里,诸葛英是害怕了。看看赵榛身边的那个冬余就可以知道了。这么冷的冬季地天气,冬余只能穿一身旗袍衣服。但是旗袍嘛,秀出身材,看上去还算是正经。可冬余脖子上的皮带,就把一切都破坏了。别人也许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但诸葛英知道,那皮带后面有一条绳子,一般是缠在赵榛的身上,也就是说,她不可以离开赵榛一定的距离。这简直是侮辱人!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和一条狗一样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心情好时,赵榛会答应,但赵榛如果来了兴趣,就会和她一起去,看她方便。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女人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第115章 女军管
带着链子像狗一样的带着皮圈,这样的侮辱人,其实也不是因为赵榛就变得有多坏。对于冬余这个坚决效忠于赵构的死硬派,赵榛从开始就当做是发泄工具和牺牲品还有自己的磨练石。所以,赵榛可以对别人好,但是对她却绝对不好。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她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自杀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凭借蝶部出来的女人,一个个都是意志坚定之女。谁怕死?谁不敢自杀?但是如果自杀了,赵榛会毫不客气的扒下皮,用来做皮垫子,血肉喂老鼠,每一块骨头都会给拿去做骨雕,至于头骨,会给做成酒器。还有内脏,赵榛也是不会放过而喂了狗。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活着,也许会受点辱,但不至于死后成这样,灵魂都不得安息。
古代人和现代人的思想是不同的,古代人迷信,自己的皮给人当垫子,千百年后,自己的头骨还在别人的手里当饮酒器具?不是冬余不敢死,她只是不想给落到那样灵魂都要不得安息的下场。
至少,现在她只要满足赵榛上的欲?望,她还是可以穿得稍微体面一点,她还可以有好吃的食物,可以过得算是比穷苦百姓好多了的日子。
“你又来了到底是有什么事?”诸葛英没好气的说道。她快步到一株果树的树荫下,那里有一张小几,一个小凳子,上面还有放好的凉茶。
远处,花香不断。几十个童子已经上手接管了这里的一切,他们学得很好,知道怎么浇水,怎么养护蜂巢,怎么取蜜。所以诸葛英加上一点指导,已经可以退到一边,去军营学习学习,而后过过舒心的日子了。
学习了信王军的思想军事制度,其实诸葛英还是很佩服信王赵榛的。信王赵榛的想法非常好,他虽然没有想要均田均财富,但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及人人平等的思想,甚至已经严格的制定了下来。在整个信王军治下,也许穷富不均,但是没有一个饿死的人。
但是,对信王那个人,她的印象是好坏参半,这个家伙整个就活像是一个大流氓,不!他就是一个大流氓,一点亲王涵养和文雅都没有,十分的厚脸皮,没羞没臊!
此时,赵榛眼神似笑非笑,仔细的看着诸葛英,说道:“听说你从李玉轩那里要了一批机灵的学武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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