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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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洲看看自己的囧货儿子,再看看明显被刺激了凌冬至,很无奈地摊开手说:“我也不知道。”

凌冬至几乎要以为自己已经被时代给淘汰了。连一条狗都能随口道来的东东,他居然从来没听说过。还好庄洲也不知道,十有八九是黑糖不知从哪里看来的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他刚舒了口气,就听庄洲慢条斯理地说:“不过这没什么,孩子们知道的东西总是跟我们有差异的。这个不是就叫做代沟么?”

凌冬至,“……”

好吧,他说错了,他不是被时代淘汰了。他是被这两只囧货给打败了。

他们的脑电波根本就不是一个频率的。

庄洲自然不是空手过来的,除了一条专门来卖萌的狗,他还带来了两盆盆景。他听凌冬至说起过凌爸喜欢种花养草,所以投其所好。至于凌妈,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好了,就买了一盒无糖的点心。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凌妈虽然至始至终都面带微笑,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儿,庄洲每次想起这位……呃,丈母娘?婆婆?心里都会有种发虚的感觉。

凌爸看到庄洲带来的盆景果然很高兴,立刻就将一盆蝴蝶兰放在客厅的窗台上,另一盆红豆杉搬去了书房。庄洲是多么会察言观色的人,立刻向他虚心求教各种种花种草的问题。凌爸一听,这孩子自己把院子翻了一遍,还打算自己种树种花,这爱好简直跟他太一致了,简直揍是知音啊。哪像家里两个小崽子,每次陪他给花盆换个土都敷衍了事的。

凌冬至在一边听的直翻白眼,觉得这人太能顺杆爬,三言两语就把他老爹给拿下了。他认识庄洲这么久,总算见识到了他强大的社交手腕,果然是术业有专攻么。

凌宝宝正拿着他妈妈的檀木梳子给黑糖梳毛,听见爷爷说种地,也跟着凑热闹,“我也种地!我帮爷爷种地!”

凌冬至想起南山中学后山的试验田,对凌宝宝说:“庄叔叔家的院子很大,让他给你留一小块地,你自己照顾,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好不好?”

凌宝宝欢叫一声跑去厨房告诉奶奶,过了一会儿又跑回来,纠结着小脸问凌爸,“爷爷,你说我种什么呀?”

凌爸对这个小孙子可是特别有耐心,听见他问就柔声细气地说:“宝宝喜欢什么呀?喇叭花?灯笼花?小西红柿,都可以呀。”

凌宝宝斗争了一下,冲着凌爸伸出两根胖胖的手指头,“那我能种两种吗?”

凌爸笑着说:“当然可以呀。”

凌宝宝高兴了,“我要种小西红柿和灯笼花!”

庄洲对凌宝宝说:“叔叔家的地下室里正好有一套小铲子,特别好看,等你来种地的时候叔叔给你取出来。”说着他伸手比划了一下长度,“这么长,正好适合你用。”这套东西还是他爸妈刚离婚的那年夏末给他寄来的新年礼物。他那时候满心都是被家人抛弃的愤懑委屈,自然不会领夏末的情,更不会动这套东西。后来庄临长大一些的时候,他的心境又发生了微妙的改变,不舍得拿出来让人用了。前两天要翻地找工具的时候看见了,忽然觉得那些曾经沉甸甸的心事,现在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一屋子人正说笑的时候韩敏和凌立冬回来了。凌宝宝立刻扑了过去,兴高采烈地跟他们俩显摆,“庄叔叔要种地,还要给我留一块地,让我随便种什么都行,我跟爷爷商量要种灯笼花和小西红柿呢。”

凌立冬看着儿子兴奋的发红的小脸儿,神色稍稍有些复杂地瞟了庄洲一眼,“怎么想起种地了?新爱好?”

庄洲解释说:“这次跟着冬至去大雁山的时候,跟两个表舅学了不少农活儿。回来看自己的院子都荒着,就有点儿手痒。这两天刚把地翻完,上了肥,等清明的时候就下种。”

凌立冬点点头。他看得出庄洲已经俘获了一家老小的欢心,也就不再说什么扫兴的话。

凌宝宝在旁边拽拽庄洲的衣角,“庄叔叔,种地的时候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哦。”

“不会忘。”庄洲笑着说:“到时候咱们选个周末,大家都来。就当是家庭活动呗。”

韩敏听了也挺高兴,“那我先谢谢你了。前两天我们几个同事还说呢,现在城里的小孩儿都没有接触大自然的机会,怪可怜的。我还想着过几天买几个花盆,给宝宝种点儿什么东西看看呢。能让他自己去地里种花种草就更好了。”

“回头让你爸爸妈妈帮你再种几棵树,”庄洲摸摸凌宝宝的脑袋,“就种年龄跟你一样大的。咱们看看是你长得高还是小树苗长得高。”

凌宝宝更兴奋了。

韩敏跟着乐呵了半天才发现她儿子拿来给狗狗梳毛的是她的梳子,顿时哭笑不得。正好凌妈喊吃饭,赶紧哄着凌宝宝去洗手。黑糖也跟着慢条斯理地进了卫生间,于是凌宝宝也捎带着给它洗了洗爪子,吃饭的时候还特意让它坐在自己旁边。凌妈一开始看着这么大个的狗狗有点儿犯憱,后来见它一直乖乖的,又觉得喜欢的不行。吃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给它的食盆里夹排骨。庄洲觉得凌妈做的排骨调料放得不重,偶尔吃一顿也没什么大问题,也就没反对。黑糖尝到了装十三的好处,越发的文质彬彬起来。

凌家饭桌上没有“食不言”的规矩。白天一家人各忙各的,也只有到了晚饭桌上才有机会碰面,所以对凌家人来说,这是一家人沟通的最好时机。凌妈问了庄洲家里的情况,庄洲也都如实说了。凌妈听他说八岁多的时候亲妈就带着他哥走了,顿时觉得这是个苦孩子,眉眼之间就带出了温和怜悯的神色。庄洲自然看出来了,不过却聪明的没有解释。只说自己的继母也是非常好的人。凌妈觉得继母再好,那也不是亲妈。不过这层意思她是不能当着晚辈的面儿表露出来的。

“这样吧,”凌妈想了想对庄洲说:“你们负责给我们联系见面的时间地点,见面的时候你们就别去了,我们当长辈们凑在一起聊聊天。”

凌冬至刚想说什么,就被庄洲在桌子下面踢了一下。

庄洲笑着说:“好。”

凌冬至想了想,也干脆地闭嘴了。过了一会儿,没忍住,偷偷摸出手机给庄洲发了条短信:定好地点了提前去装个摄像头吧。

庄洲嘴角抽了抽,回了条短信:我不敢。

凌冬至无奈。转念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既然两家长辈都不反对他们在一起,那他们凑一块儿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调解不开的矛盾。

他还是别跟着瞎操心了。

两家家长见面的情况凌冬至到底也没打听出来,不过从那之后凌冬至却发现凌妈的生活变得丰富了起来。她报了个专为中老年人开办的书画班,每天一早凌宝宝上幼儿园之后,她就背着画夹去上课。她年轻时候也喜欢涂涂画画,但是家里单位两头忙,从来没机会静下心来好好学学。如今终于有了机会,每天都过得喜气洋洋的。周末凌冬至带着庄洲回家吃饭的时候,她还拿出自己画的花鸟图给他看。笔法功力虽然还不成气候,但是在凌冬至看来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进步了。凌冬至把她大大地赞美了一番,还主动讨要了一副牡丹图,准备拿回去装裱了挂在自己的画室里。

短短几天的功夫,画案上已经堆起了厚厚一叠练习稿。其中有一张水墨山水,旁边的署名是程安妮。凌冬至于是明白了凌妈这一番变化所为何来,原来是跟程安妮当同班同学去了。

引导凌妈重新捡起年轻时爱好的人,竟然不是自己,这让他心里十分愧疚。但是有时候这世间的事就是这样,做儿女的往往只能看到作为“母亲”的那个凌妈,只有与她平辈相交的朋友,才能引导她发现更为本质的那个自己。

凌冬至挺感慨的对庄洲说:“我很少真心佩服什么人。但是庄洲,我是真心觉得你继母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特别会生活,不但会经营自己的生活,而且她身上还有一种感染力,能让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很舒服,很幸福。”

庄洲捏捏他的下巴,“我早说过,她是很好的人。”

“是很好。”凌冬至笑着叹了口气,“可是只有接触了,才能知道她到底有多好。庄洲,能成为你的家人,我真是很幸运。”

“我也是。”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鼻尖,“对了,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基金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84、沉睡的老猫 ...

基金的事情终于步入正轨是在两个月之后。名字是凌冬至一早就起好的,就叫山神助学基金。凌冬至迫切想要通过这个名字寻找分散在外的族人,如果山神一族只剩下他一个人,那未免也太孤单了。

凌冬至不希望自己是最后的山神族人。

即使他真能像其他男人一样娶妻生子,也不可能诞下属于山神一族的孩子。他们的人数太少,骨子里那种神秘的血脉会被一代一代稀释,或许只有这样的发展才符合人类的进化要求,但事实就是这个神秘的族群最终将会无声无息地消失。

三月份的时候,凌冬至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画册。画册的封面是凌冬至的一副获奖作品,这是出版方定的。封底则是凌冬至自己选的,是一副名叫《家乡》的风景画,画的是一片废墟。是山神族人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村庄,坡下两株合抱的栗树,一片荒弃的茶园。断瓦残桓之间还能看出曾经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这副画让出版社的编辑纠结了很久。出于商业目的的考量,他自然希望凌冬至能拿出一些更迎合大众审美的作品。但是这幅画又充斥着一种神秘主义的写实风格,有一种让他移不开视线的魔力。仿佛他能通过画面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作为画者的凌冬至心头激荡的悲伤与怀恋。那么浓烈的感情,看得久了,甚至会让人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凌冬至不知道这本画册能被多少人看到,更无法估计会不会被山神族的人看到。如果他们还像以前那样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地方,那么这一点希望将是非常渺茫的。

就目前的条件而言,凌冬至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凌冬至给大表舅打电话的时候很详细的说了这个事,村里人也都特别的高兴。这可是积功德的大好事,虽然基金是凌冬至张罗办起来的,但是作为他的亲戚,姨姥一家也在村子里得到了更多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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