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选哪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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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晚餐有些人吃得兴致饱满,还有些人则不咸不淡。

兴许是一家团聚的关系,韩镇北心情不错,拉着林泽喝了不少酒。韩家姐弟则是埋头吃饭,韩小宝在有他老头子的饭桌上,素来不敢大意,韩小艺则是从韩镇北书房出来后便一直没什么好脸色。连途中林泽勾搭她两次,收到的反应也很微弱。

韩镇北喝的凶,林泽作为一个外人不好劝,倒是站在一侧的福伯微皱眉头,也不知是碍于身份不方便劝说,还是其他原因。总之这顿饭除了豪饮的韩镇北,怕就只剩下林泽是最轻松的了。

晚餐结束,福伯送上醒酒茶,林泽刚抿一口,韩小艺便推开碗筷,夺门而出。出门时还喊了一句“福伯,跟我走”。

林泽本想起身跟出去,却被韩镇北一把拉住。

“由着她吧。”韩镇北点了一根雪茄,略有几分无奈道。“这孩子的确是憋久了。”

林泽错愕地瞥了眼快步跟出去的福伯,重新坐了下来。眼里却是掠过一抹淡淡的迷惑。

“不怕出事儿?”林泽皱眉问道。

“老福虽说年纪大了点,但身手还在,一般环境他都能处理。再者这半年我也没闲着,即便是那几个有资本也有底气的人物,敢公然在燕京把我女儿如何?”韩镇北威严道。

林泽点头释然。

他说的没错,若是在华新市,林泽倒真担心有人对韩小艺不利。可回了燕京,敢动手的人还真没几个。即便有,恐怕也不敢公然行凶。再者,自从韩小艺被绑架之后,韩镇北已经私底下铲掉了几个有嫌疑的人物,表面上好像没引起太大震荡,可暗地里的波涛绝对不小。相信隐藏在背后想搞鬼的大鳄也有点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出手。

心念至此,便也放下心来,陪韩镇北喝茶。

————

韩小艺的爱好很广,打电玩逛街购物美食看娱乐节目聊八卦,但凡是女孩儿应该喜欢的,她都喜欢。女孩儿很少会喜欢的,她也喜欢。

譬如飙车。

女孩儿胆大的并不多,像这类刺激肾上腺的游戏,更没几个女孩喜欢。但韩小艺就喜欢,并且在十六岁那年便哀求韩镇北买了辆姓能超强的法拉利跑车。

大红色。鲜艳而张扬,如韩小艺的姓格一样。

稍微懂车的人都知道,很少有哪个牌子的车驾驭得了大红色。就像男人很难驾驭纯白色西装,女人很难驾驭传统旗袍一般,大红色是很挑剔的。全球这么多名牌跑车,唯独法拉利撑得起大红色。属于经典颜色,正得没话说。

跳上跑车,韩小艺不耐烦地催促福伯上车。待得福伯系上安全带,这辆两座敞篷的大红色法拉利便如同一头洪水猛兽窜了出去。

韩小艺不是单纯因为不爽而去飙车。对于这点福伯一清二楚。所以他上车后一言不发,只是安静地坐在副驾座,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而韩小艺在上了主干道后,只是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话:“陈雪琴在哪儿?”

“应该在火车站等人。”福伯说道。

嗖!

一道火红色鬼魅窜出去,直奔足有大半个的钟头的火车站。

福伯知道大小姐要去做什么,或者说他知道大小姐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既然老爷没阻止,他也不会倚老卖老劝大小姐回家。甚至,他还知道大小姐为什么喊自己出门,而不是林泽。

一路上,这对主仆相安无事,谁也没做声。但福伯却是享受了一把极速快感,这辆跑车姓能一流,再加上韩小艺那并不差的艹作,福伯这把老骨头在经过半个钟头的颠簸后,险些散架。

“大小姐,你打算玩儿到什么程度?”福伯战战兢兢地问道。“需要我安排一下吗?”

“不用。”韩小艺神色冷厉,狠狠踩住油门,直奔火车站。

————

燕京站位于东城区,是华夏铁路枢纽之一。全国火车客运特等站。

傍晚六点,正是客运高峰期,车站门口以及门外的广场皆挤满人群。有些民工打扮的男女蹲在附近的角落啃食着并不如何美味的晚餐。有些则捧着矿泉水拖着行李包挥汗如雨地往里面挤。少数几个贼眉鼠眼的精瘦汉子在穿梭其中,等待下手机会。

这是一副在每座城市都能瞧见的画面,城里人早已习以为常,并对此心生抗拒。

距离人山人海的火车站门口大约五十米的马路对面,却是出现一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靓丽风景。

八辆车,各种奢华、贵气,各种彪悍霸道。有普通市民眼红的宝马奔驰,也有纵使有钱人眼里也颇为惊艳的宾利兰博基尼。这八辆车排成一列,释放出极尽跋扈的气焰,饶是来来往往的车辆,也会不由自主地与之拉开距离。生怕擦到其中某辆车而惹来一身麻烦。

每辆车旁边皆站着两到三个衣着不凡的年轻男女。男的西装革履,帅气逼人。女的高贵优雅,美艳动人。这二十余年轻人只是往路边一站,便将那帮流里流气,玩儿落魄沧桑脑残流的家伙秒杀得连渣都不剩。何况他们屁股下坐的还是注定一辈子只能远观,没法亵玩的顶级跑车。

啥叫拉风,啥叫装-逼。这就是。

几个男人踱着夸张的步子走来走去,指间夹着几十块一根的奢华香烟,吞云吐雾,彰显着气派与身份。

领头一辆车的车尾站着两男一女。男的帅气挺拔,女的高贵娇艳。只是稍微眼睛毒辣点的人物,都能瞧出这位在普通人眼里,怎么都算得上女神级的美女满脸阴险。一看便是蛇蝎心肠的主儿。而两个男人却是一个阴柔,一个魁梧。称得上一阴一阳。

从气场来看,这个女人应该是这帮年轻人的主心骨,而这两个男人则是这个小团伙的军师。属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人物。

“秦恒,你说麦长青怎么就不愿意留在咱们燕京的万岁军三十九军,却屁颠颠跑到沈阳三十八军厮混?不管怎么说,留在燕京也有个照应不是?”女人抽出一支女士烟,目光飘忽渺然地说道。

她目光落在对面的火车站门口,脸上却毫无同情或是怜悯,有的只是一缕睥睨。

下等人。

陈雪琴脑海里冒出这个词汇,旋即又是嘲弄地扫了一眼几个小心翼翼抱着婴儿,满头大汗照顾的妇女。这幅画面没让身为女人的陈雪琴感同身受。而是冷漠地吐出一口浓烟,发誓这辈子也不会生孩子,身材走样不说,还得挂上有夫之妇的名头,以后还怎么玩男人?

秦恒对陈雪琴的浅薄见识没流露丝毫不屑,详细耐心地解释道:“麦长青当年背着包裹上火车时说在万岁军他成不了才,自我评价是个大纨绔,贱骨头。非得有人压着踩着才有出息。其实说起来,大家都知道咱们燕京的三十八军是万岁军,是王牌部队。但三十九军的常胜军何尝不是华夏王牌军?跟三十八军一样,是目前咱们华夏未尝一败的精英军。”

“还真是个贱骨头。喜欢被人作践。”陈雪琴这般说着,口吻与表情却一点也没有轻视的意思。否则,她又岂会在麦长青退伍的今天召集整个圈子的阔少千金来火车站接他?

麦长青作为跟自家哥哥称兄道弟的圈子核心之一,纵使陈雪琴也得礼让三分,不敢像对待秦恒一般作践那位贱骨头。更甚至,陈雪琴对那位要家世有家世,要长相有长相,问题是入伍前还很一掷千金的大纨绔很有兴趣。如果他愿意,陈雪琴不介意跟他打一场友谊赛。

身材长相一流的男人在燕京很容易找,随便挑家夜店,那些身材长相不俗的胭脂男就会站成一排任她挑。但麦长青这种外表惊艳,家世不凡,还很有男人味的男人可就罕见了。属于稀罕物。阅男无数的陈雪琴觉得即便被人压,也得被这种男人压。有快感不说,还有成就感。

这种男人,可不是随便一个女人都能爬上对方大床的。

“秦恒,你是咱们这票人里对部队比较了解的大少,知道麦长青混到什么位置了吗?”陈雪琴无趣地吞吐着烟雾,了无生趣地问道。

“据说进了7队。”秦恒满面向往崇拜地说道。

“7队?”陈雪琴懵懂道。“混了个少校没?”

“这个还真没。”秦恒苦笑着说道。对陈雪琴的无知颇为无语。

“他不是说要在三十九军混出名堂吗?你退伍前好歹捞了个中尉,他连少校都混不上?”陈雪琴皱眉道。“这家伙还真没出息。要是在三十八军混,怎么也不至于这么凄凉吧?”

“雪琴你也许对咱们燕京的三十八军万岁军有些了解,却不知道沈阳的三十九军一点不比万岁军差。当年抗美援朝,三十九军就是第一支投入战斗的军队,而且首战告捷,打垮了美军战斗力最强的王牌军骑一师的部队。可谓出尽风头,战绩彪斌。而三十九军7队,则是整支队伍里综合实力最强的。能进7队,哪个不是一等一的精英?跟万岁军的16队属于一个级别的。”秦恒苦笑一声,点了支烟道。“麦长青要是在三十八军里混,肯定也能勉强挤入16队,但那是靠背景靠关系,他在沈阳那边,可是没那么大的能量凭关系挤进去。靠的是扎实的本事。”

秦恒也属于家境不错的阔少,商政两边都有靠山,但跟麦长青这种家里边有个退居二线但影响力还在的老首长没法比,本来就输在起跑线上了。在继续往前跑的路上,秦恒又输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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