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六章 我是女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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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送柳风舞回家,正要折身离开时,女人喊住林泽,让他稍等一下。

林泽有些莫名,却还是踏踏实实地点了一支烟,在门口安心等待。

大约三分钟时间,柳风舞拿着一本影集走來,递给林泽道:“送给你女朋友。”

林泽哑然,苦笑道:“想不到你还记得。”

“嗯。”柳风舞轻轻点头,已恢复了初次见面时的风采。

“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我先回家了。”林泽微笑道。

“晚安。”柳风舞说道。

林泽摆了摆手,驱车离开。

目送驾车离开别墅,柳风舞眉宇间浮现浓浓的异彩,喃喃道:“谢谢。”

……林泽的情绪有些复杂,但整体來说正能量居多,毕竟,柳风舞重拾人生信仰,终于可以摆脱这近三十年的折磨,也解开了心魔,过上想过的生活,作为旁观者,或者说始作俑者,他还是很欣慰的。

人便是如此,看见别人开心,只要自己不是过的特别凄苦,很容易被感染,当然,奇葩除外,这年头缺人才,但从來不缺见不得别人好的奇葩。

摇开车窗,点上一支烟,扭开收音机听歌。

晚上驾车在寂寥的街道上,听听轻缓的音乐,吹吹冷风,不得不说,林泽爱上了这项很小资很装比的活动。

“哭到喉咙沙哑,还得拼命装傻,我故意视而不见,你外套上有她的发,她应该非常听你的话,她应该会顺着你的步伐,乖乖的呆在家,静静的守着电话。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惩罚,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反反复复,清清楚楚,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谎话…”

一首朗朗上口的情歌,林泽却无动于衷地听着,并沒太大感触,倒不是他是冷血动物,实在是这歌是以女姓角度唱的,林泽一个热血青年,又能生出多大感悟呢。

反倒是那句‘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让林泽颇为赞同,他只希望柳风舞能剪断过去的牵挂,过上早就向她展开双臂的幸福生活。

忽地咧嘴一笑,林泽喷出一口浓烟,冲后视镜里的自己眨了眨眼睛,笑眯眯地自言自语道:“林泽啊林泽,你何时成了救世主,人家大明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凭啥充当人家的人生规划家。”

吐出一口浊气,摇晃着脑袋道:“算了,以后得低调点,年纪不小了,可不能像十七八岁的小青年那样热血一涌就敢流血五步,唉,时间这把杀猪刀,慢慢消磨了我小林哥的锐气啊。”

回到韩家时已是凌晨一点,陈瘸子还坐在石凳上饮酒,借着皎洁的月光,形单影只的陈瘸子并不如何寂寥,反倒让林泽心中温暖。

这救世主得做,至少在有绝对理由时,得做。

当初若不是抱着一颗赤子之心,陈瘸子一辈子都将活在痛苦中,活得像条狗,现在呢。

他看上去同样形单影只,可他有了徒弟,有了个遮风避雨的屋子,喝醉了便能睡,还有贴心的小宝给他盖被子,饿了有林泽给他做吃的,实在无趣时,还能拉着小宝喝上两杯,他孤单吗,不,他不孤单,他有了一个家,一个充满温情,充满信任与感动的家,他不孤独,他不寂寞,他可以在韩家人受到侮辱威胁时,满面笑容地替韩家人死去,不后悔,不遗憾。

人本就应该有为之活为之死的东西,若失去这个东西,人生何來意义。

“喝两杯。”林泽笑着扔了一支烟过去,坐在石凳上讨了一杯酒水。

“嗯。”陈瘸子已有些微醺,点燃香烟,举起酒杯道,“敬那一轮月。”

一饮而尽,林泽咧嘴笑道:“什么时候变得文艺起來了。”

“沒什么。”陈瘸子浑浊的目光中透出一丝异样的东西,沙哑的嗓子说道,“今儿是李叔的祭曰。”

林泽眉头微蹙,好奇道:“怎么不去祭拜。”林泽知道陈瘸子口中的李叔是谁,乔八最忠诚的部下,最终却被乔八杀死。

“无处可拜。”陈瘸子坦荡道,“李叔咽气前让我把他骨灰撒进大海,他说大半辈子活在憋屈中,不想死了也装在骨灰盒,不自在。”

“但他在你心中。”林泽举起酒杯,笑道,“敬他。”

一饮而尽。

陈瘸子抹了一把嘴角,目光逐渐变得清亮,盯着林泽道:“李叔说你是个好人,十八岁那年他就知道你是好人。”

“是吗。”林泽揉了揉鼻子,表情古怪道,“我只希望别人不把我当坏人,能不能当好人不重要。”

“走一个。”陈瘸子豪迈道。

“喝。”

正喝到兴头上,一道白影自墙头窜下,人未近,便嗅到一股充满金属质感的冷冽味道。

几乎只需要闻一闻空气中的味道,林泽便知道來者是谁,脸上浮现淡淡的温馨。

“我能喝吗。”

白衣少女手心捧着哈根达斯,明亮的双眸望向林泽。

“当然能。”林泽招了招手,笑道,“喝酒嘛,人越多越好。”

银女落座,举起一瓶酒喝了一口,娇嫩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清淡道:“辣。”

“不辣哪來得甜。”林泽怂恿道,“美女,咱们不醉不归。”

“怕你。”银女眉目一横,一口气灌下一瓶。

“好酒量。”林泽一拍桌子,跟着喝了起來。

陈瘸子也沒客气,三人轮流灌酒,不亦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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