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那天是为了庆祝他们几个再见面,当时他准备抛弃前嫌,当然像他这种凶悍的人是不会轻易原谅曾经无数次殴打过他的人的。但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呀!对方太强大了。他也是个强壮的人,早熟更让他在同龄人中成为一只野兽。即使在那个世界里,他也是个强者,如果没有这个人的话。有个朋友,不,那个世界和正常世界最关键的区别之一就是没有朋友,都是为了利益,所有的价值观都凝聚在钱和实物上。就是那么一个人曾经说过,三国演义上有句话,叫“既生瑜,何生亮”,说是周瑜临死前说的,这人笑着说,这句话对你和他多合适。他的头当时就“嗡”地响了一下,觉得说得真对。
“这个恶贼!”他在心里怒骂道,同时看了看四周。没事,这是在自己的家,虽然是租住的房子,但使用权毕竟属于自己。“妈的!他怎么会在这儿呢?你真是被吓破了胆。”他骂着自己,感觉到了愤怒。
他站起身来,到橱柜里又拿出一瓶烈酒,用坚硬的牙齿咬开瓶盖儿,没有等走到矮桌前就大喝了一口。怒火烧得更炽烈了。
“我得报仇!不,不是报仇,是为了眼前的事。”他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找到了他,而且不知从哪里知道他在干什么,一见面就说:“听说挺发财的呀!怎么样?给哥们儿来点儿?”他只好掏出钱,那家伙毫不客气地拿走后,说:“以后少不了麻烦你。”“妈的!麻烦我,这可是我的卖命钱呀!”他气得浑身发抖,当时就想干掉对方,但他没敢,对方实在是太强了。“他要再碰到我,或者来找我,怎么办呢?不能老让他欺负呀!再说,凭什么给他钱?”一想到钱,他气得眼前都黑了。“还有他知道我在干什么,这可不得了……”他浑身冒出了冷汗。“不,得干掉他。”杀人方法他已经考虑好了,这费了他很长时间。他虽然貌似愚笨,但实际上却心思缜密,办事万无一失。他知道这个方法一定会成功,但在哪里干,他还没有想好。今天他是没有时间想了,因为他要乘九点钟的火车,虽然他目前的生活几乎都是在车上度过的,上车下车如进家出家,但他还是很谨慎,不敢误了火车。
他穿上衬衫,向门外走去。“等上了车,稳当些,再想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干好。”他想。
雨下得真大,织起来的灰色的幕遮蔽了整个天空,山洪在瞬间就爆发了,混浊的水流滚滚而来,扫荡着土地、荒草、庄稼和那些穷人住的房子。雷和电将浩大的、笼罩着大山的黑暗天空变成魔鬼的欢乐场,震耳的雷声让所有的生灵心惊胆战,避犹不及,连凶猛的狼和豹子都抱头鼠窜。电光撕裂的天空,像是魔鬼在张着嘴龇牙一般。如果这样的天气继续两个小时,灾难就是不可避免的,今年的收成就和这大地一样——泡汤了,流浪、乞讨的生活也跟着很多百姓开始了。但老天今天有眼,更有心,是善心,他的暴怒只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随后就下起小雨,伴随着冷冷的山风。
即使这样,山村的人们还是躲在屋子里,点起昏暗的油灯,有人拿出了棉袄,虽然这是夏天,但谁都知道一个阴冷的夜晚即将来临,一定是个不吉祥的夜晚,也许有人会在这可怕、怪异的天气中丢了命。心理是这样一种东西,可以扭曲、改造现实世界,特别是集体心理,那是真正的魔道,会主宰人的命运,让自然环境天翻地覆。
这不是危言耸听,关绍祖的老婆,这个愚蠢的村妇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且她的直觉还感到,这可怕的事情会像乌云一样,遮住另一个女人的影子,而她则会转危为安,逢凶化吉。但后来证明,她的感觉只对了一半,因为她虽然逃过了杀戮的劫数,但却成了一个让他人,特别是让亲戚头疼,而自己却最幸福的人。
“我们正在睡觉。”大队长说。他没好意思说,他正要和老婆干那种事,随后就听到微弱的敲门声,不是像武朝宗想象的那样,能和那天下午的雷声媲美的巨响。“我老婆问,谁?没人说话。我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答应。我是个男人,当家的,没啥可怕的,就是鬼,我也不怕。”他没有说谎,不过,在他披上衣服,走到门前,并打开门以后,情绪就完全变了,可就是老实的农民也懂得自尊比诚实更重要。“我一看,这不是关绍祖那口子吗?她身上都是血,我也没怕。她看看我,就倒了。我屋里的过来,扶起了她。”无意中他说出自己有个无比勇敢的老婆。
“扶到炕上后,给她倒了水,喝了,就醒了,能说话了。她说,你们快去看看我婆婆。我问是啥事,她说婆婆被人杀了,就又晕了过去。我……”大队长觉得这时再隐瞒自己的怯懦是毫无用处的,就红着脸说,“我就叫了几个小伙子,都是我们村的,去了关绍祖家,一看他娘一身的血,有人去把了把脉,还翻了翻眼皮,不知为啥。然后那人就说,死了,被人杀了……”
“你们怎么知道她是被人杀的呢?”武朝宗很聪明地质问道。但赵白对队长的这个问题很不以为然,当然李红又站在了他的对立面。
“这……”厚道的大队长一时被问住了,这正是武朝宗要的结果。这验证了他的问话不是像赵白想的那样是废话。
“那一身血,还有她媳妇说的,谁都明白……”
“嗯,有道理,有道理呀。走,出发!”武朝宗忽然大喊一声。反应迟钝的大队长吓了一跳,心想:“这老武,平常看不出来有这么厉害,这一吼,把我的心都震破了。”不由得便由衷地崇拜起武朝宗了。
不过,心真正破了的是关大林的老伴儿。那个过去的妇女干部,利落、机智,嘴上从不饶人,她那颗忽冷忽热的心被利器扎破了,就是这一下子让一个生命消失在这阴雨霏霏的夜晚。
“她的名字叫什么?”武朝宗问大队长。对方的脸色一下子就恢复到刚看见尸体时的颜色,他想了半天才说:“叫窦金花,娘家是山那边窦家村的。”
“窦金花,名字还挺好听的。”武朝宗想。可嘴上却说:“看了现场再说吧。”他走得更急了。
现场确实如邻居所说的,没什么可看的。毫无疑问,窦金花是死于非命。武朝宗看了看尸体,就命令技术人员和“哼哈二将”仔细勘查现场,自己则对大队长说:“你把她儿媳妇叫来……对了,她儿媳妇叫什么?”
“也是窦家村的,叫窦银花。”
“怎么叫的名字都差不多呢?”武朝宗皱着眉头说。
“是,是。咱山里人,就知道花呀草的。”大队长赔着笑脸,他真怕眼前这个威风凛凛的刑警队长了。
让大队长和武朝宗没有料到的是,案子发生了意外。后来武朝宗对局长说,这个案子就像游击战,根本不像正常的凶杀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老是出人意料。让他总结出这个重要结论的重要论据之一,就是眼前的这个窦银花。她穿着一身沾满了泥浆的花棉袄,包着白色的头巾,上面也有好多泥点儿。就是这头巾也掩饰不住她腌臜、零乱的头发,一绺发黄的头发从前额耷拉到眉毛上,眉毛下面是一双闪着病态光芒的大眼睛,眼睛下的颧骨泛着两朵红晕,再往下就是笑嘻嘻的嘴唇和闪着白光的牙齿。
“还认识我吗?”武朝宗真的有些害怕了。他已经觉察到这个女人的不正常。
“你是鬼。”窦银花笑着说。
“胡讲什么?”大队长怒叱道。他用愤怒掩盖着恐惧。他比武朝宗更清楚,这个女人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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