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少女,快和我签约吧(2 / 2)
“阿梅,暂时而言,你就别去歌舞团去表演吧,那里的环境乌烟瘴气,黑社会、小混混很多。而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连节假曰都没有得到休息,才仅仅能够一年赚一万块。这么辛苦,收益却如此低的表演,很不值得!”张少杰说道。
梅艳芳却是担心说道:“锦霞歌舞团总共也就十多个人,我和姐姐两人,是团中的主力。如果,我们不去表演的话,母亲的生意肯定会冷淡很多........”
张少杰笑道:“让她自己冷静想一想吧!你是团中的主力歌手,但是,赚的钱,也并不比从外面雇佣的那些三流演出者高。母亲剥削自己女儿,算什么本事!你不去,让她看看,一万块钱一年的低价,到底能雇佣什么样的歌手!”
梅艳芳白了张少杰一眼,虽然她知道,自己母亲太过精明,低薪剥削自己的女儿是毫不心软的。但是真让她不理母亲,显然她也是狠不下心肠。
事实上,梅艳芳、梅爱芳,在荔园一带,已经小有名气。登场演唱,是能够吸引一些粉丝捧场的。所以,不少的歌舞厅,愿意出5万块一年的价格,挖她去更大规模的舞台上表演。
不过,梅艳芳姐妹两人,不忍心抛弃母亲,所以宁可赚的比较少,也在母亲开的小歌厅中演唱。
劝服不了梅艳芳,张少杰灵机一动,说道:“好吧,我每年付给你母亲5万块的钱,让她雇佣一些有实力的歌手代替你!而你,今后听我安排,你看怎么样?”
梅艳芳吃惊:“你每年给她5万块?”
张少杰笑道:“这个方案,你说她能不能接受呢?”
梅艳芳稍微一想,知道母亲是非常爱财的,如果张少杰每年给母亲5万块,那么,她虽然表面还是不会对张少杰施以好脸色,但是,内心里面肯定会认同张少杰。
如果张少杰一年给梅母5万块,梅艳芳都要猜出来,母亲最多拿出3万块,去招聘一名能够翻唱流行歌曲,能够凑合的歌手。
剩下一些钱,多半会悄悄的存银行,并且将存折藏在谁也不会找到的地方.......
“她会同意的。不过,让我听你安排?你总要有个具有说服力的理由!”梅艳芳笑了。
“理由?我想当一名娱乐行业的经纪人,你愿意做我旗下的第一名签约艺人吗?”张少杰道,“签约吧,少女,签了后,你就是主角了,电影、电视、歌坛,有我的策划,你将无往不利!”
梅艳芳笑的花枝乱颤,说道:“好吧!这个理由听起来颇为严肃,我同意!”
两人开车去嘉禾片场。
香港公路交通便捷,大约是8点钟,就已到片场。
许冠文已经在片场中等候多时,笑道:“今天你们是第一次来,迟到不怪你。不过,片子比较赶,我希望从明天开始,早上7点,就来剧组报到!”
张少杰、梅艳芳自然是点头,同意。
“少杰,你的酬劳,已经谈好了!主要按照电影好坏票房分成!”
许冠文又看了看梅艳芳道:“阿梅,你是新人,而这部戏中,主要是男人之间的戏。你演剧中二号男主角邓小龙的女朋友阿珍。需要展现的是你淳朴、善良、有情有义的一面。这个角色,剧组给了开出3万块片酬,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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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三更。感谢“血刹魔帝”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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