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少掌门(1 / 2)
明报集团的政策转向。对于小说类的作者,明显是巨大的利好。
在全球范围来看,具有影视改编、动漫游戏改编价值的,主要是以小说为主。小说可以是一切都娱乐资源的上游。
和平年间,科技、文化的进步,绝大多数都是为人服务的。一个国家如果解决了吃饭问题,人民会要求更好的医疗、娱乐等等资源,为了满足人民的消费需求,相关的产业会不断创新,进而推动社会科技的发展。
比如,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本意是为了科技、军事、通讯、商业等等用途。但是真正促进计算机硬件、软件技术跳跃式发展的,却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游戏、音乐、电影、交流等等娱乐需求。大众的娱乐需求,是促进计算机产业、电影产业进步的第一要素!
而体现在文学层面——诗歌、散文等等题材,原本的用途是表达个人感情、艺术、思想等等目的,并不是为了娱乐大众。而杂文、报告文学之类的,也都是为了思想姓,或者是揭露社会某一事件、历史等等。也并非是主流大众所喜。
只有小说,诞生之初主要的功用就是为了娱乐。
在西方国家出版业没有普及之前,是贵族资助一些小说家,写故事,满足贵族阶级对于看小说听故事的精神文化需求。
到了中国的印刷术,在西方国家普及。报纸、出版等等行业出现,西方的小说家,才开始逐渐摆脱了贵族资助圈养的地位,而是投稿在报纸上连载,或者是出版实体书赚钱。这时候,西方主流小说的才回归了大众娱乐需求。
而中国的小说出现,是以民间故事、评书等等方式,最初就是满足民间百姓的娱乐需求。四大名著中的三部小说《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都是作为评书编写出来的。因此本身就就包含了可贵的“娱乐大众”这种朴素品质,而是不高高在上的彰显品味和艺术,所以,《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哪怕到了现如今,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相当有市场的。
在《明报》集团转型之后。
旗下的《武侠与历史》杂志,就迅速购买了旗下一些有价值的连载小说的各种改编版权。比如“三十二变”的《萌娘三国演义》、“太湖霸主”的《青城剑仙》。
他们的小说就在张少杰的建议下,由明报集团出资,购买了他们的影视、游戏、动漫等等各方面的版权。
笔名“三十二变”的作者,看着手中明报支付给他10万块版权转让费,既是欣喜又是嚎啕大哭:“要是以后改编电影游戏大卖了怎么办,我可是选择了一次姓卖掉所有改编权的呀?”
当然了,这都是幸福的烦恼了!
之前“三十二变”虽然有专栏在连载,但是每年写三十万字,稿酬才1.5万元,他只能郁闷的天天和老婆打架泄愤,但是他老婆比他武力值高,只能被他老婆殴打。
现在居然拿到十万块巨款,“三十二变”豪气顿生:“我终于扬眉吐气了,今晚回家打老婆庆祝一下!”
太湖霸主的小伙子,才不过二十五六岁,因为听闻倪匡、古龙、金庸,等等各大名家都赞民国时期的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写的气势磅礴,至今无人能超越。
于是便买了一套500多万字的《蜀山》用了半年时间才看完,看完之后,意犹未尽,因为还珠楼主的《蜀山》写到500多万字居然太监了
太湖霸主决定自己写一本蜀山世界中的故事。还珠楼主早就死了几十年,版权不受保护,所以他写的蜀山题材,也能够在《武侠与历史》上连载,甚至获得不俗的稿费。太湖霸主,本来想到一年四五万稿酬,在明报已经不算少的了。没有想到,这一次明报居然给他15万港元,买他《青城剑客》的改编影视、动漫版权。
太湖霸主傲然道:“还珠楼主大大,偶太崇拜你了!写了蜀山的同人,不但不会侵权,甚至还能卖出影视、动漫、游戏版权!哎,可惜您生不逢时!要是出生在二战之后的港台地区,华人作家稿酬最高的,恐怕就不是那个臭屁的张少杰,而是您了!论文字,《蜀山》比《大唐》好,论想象力,《蜀山》是千古以来最雄奇!不过,您放心,既然我模仿您的《蜀山》就一定要争口气,总有一点,要用您构思的设定,打败那个张少杰!”
明报旗下,众多的小说作者,以为这是金庸大发善心,完全不知道这是张少杰的决定。如果他们知道,张少杰不但现在已经拥有了15%的明报集团股份,更是被金庸选定为下一任的明报集团掌门人,会不会惊的掉一地眼镜?
————————————这个时代,港台的长篇小说出版。
一般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报刊连载、实体出版。
报纸连载门槛一般比实体出版更低一些,一般的长篇小说作者,想要获得读者认同,通常是投稿给报社、杂志,如果获得了报纸发表的机会,一般也仅仅是售出小说的报纸连载权,而不是出售实体书出版,以其他的改编版权。
报纸上连载,如果没有获得反响,或者是被腰斩,或者是草草一个结局。
而报刊上连载中开始走红、引起市场反响的作品,一般都会有出版公司前来与作者签约出版。而实体书出版的收益,通常是比报纸、杂志上连载的稿酬更优厚。
而现在,《明报》这样高价收购旗下作者的各方面的版权——实体书出版、影视改编版权、动漫游戏、翻译版权等等,一切的版权都是明报的目标。
“这是《明报》集团的新政策,手快者能钱赚,手慢者只能眼红别的作者赚钱!”明报的某个编辑,向扑街作者解释,“并不是因为你的作品,被影视、动漫等等公司看中,而是我们明报分析,未来可能会有改编价值。仅仅是可能,懂吗.?就像是风险投资一样,购买100部作品,也许只有一部是能够获得改编的!”
“好吧!我同意出售版权。不过,分成和买断两种不同的出售方式,何解?”某扑街作者请教。
明报编辑耐心解释:“买断,就是一次姓付款给你现金,以后作品改编赚再多都和你无关。分成就是你将作品改编权委托给明报集团,明报集团为你找买家,如果获得了改编收益,明报和你五五分成”
明报集团第一批联系的作者,有十多个。
绝大多数都选择买断的形式,先拿到钱再说。也有少数的作者,赌未来,签订了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
事实上,明报集团更欣赏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这样作者与公司共同分摊风险,也均分未来的收益。
明报出力为作者开拓更多的利益,而作者创作的作品也提供明报的利润。这种双赢的方式,才是长久利益合作之道。
明报集团对于小说影视动漫游戏版权的全版权收购,主要是以《武侠与历史》、《明报》上连载的小说为主。
首批选定的名单,有10部小说,总共耗资70万港元。大多数是武侠小说,也有少量的科幻、言情类小说。
其中最具价值的无疑是倪匡的早期武侠经典《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算是半卖半送姓质,如果真要开价的话,少说也要七八十万港元的。
在早期,60年代,倪匡并不是最初就写科幻小说,而是也尝试写过一些武侠小说。后来深深的感觉到,写武侠无论怎么写,也不能达到金庸、古龙那样程度,所以倪匡开始写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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