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王莽的教训(1 / 2)
()吕布又问董昭:“公仁,何为莫效王莽之策?”
董昭一脸认真严肃:“本来王莽仁义名望冠绝天下,登基称帝并传国子孙万代乃是顺理成章之事,奈何他所行政策不是开罪世家权贵,便是开罪普通民众,更为开罪四边异族!如果不是王莽诸多政策失当,他建立的新朝可能真的会延续下去,而刘汉绝无中兴重建本朝的可能。”
王莽上台后,发现新王朝内忧外患,就开始了一系列改革:把全国土地改为“王田”,不准买卖,每个不足八个男人的家庭,使用的田不得超过一井,超过部分必须分给九族邻里,原来没有田的人可以免费受田;把大户人家的奴婢称为“私属”,不准买卖;评定物价,改革币制。..
但由于这些政策只求名目复古,很多都是与实际情况相违背的,而且在推行时手段和方法不正确,在遭到激烈反对后,又企图通过严刑峻法强制推行,使诸侯、公卿直到平民因违反法令而受重罪处罚者不计其数,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人们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各项政策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从,因此导致天下世家豪强以及平民百姓的共同不满。
王莽不切实际地废除了五铢钱,盲目推行各种新币制,使货币的流通和信用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使财政经济陷于瘫痪。王莽的币制改革本意是削弱豪强大族的经济实力,但由于币制复杂混乱,导致民间交易很不顺畅,造成了民间物价的不稳定,并且每次改制的钱币大小不断缩小,价却越来越高。实质上剥削了普通民众的财富,引起了普通民众的不满甚至憎恨。..
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汉末土地兼并带来的的危机,但严重损害了大地主豪强的利益,使他们开始厌恶并抵制王莽的统治。由于王莽没有切实的强制措施,地主豪强多余的土地大多没有交出来。所以朝廷没有足够的土地分给应该受田的无地、少地农民,使他们也失去了信心。侥幸分到土地的人也不满意仅仅得到所有权不属于自己的“王田”。数年后,王莽被迫恢复土地zì yóu买卖。
禁止买卖奴婢并没有改变奴婢的身份,王莽本意是要制止奴婢数量的扩大,解决社会上rì益严重的奴婢问题,但这项措施也遭到了上自蓄奴之家,下至失地之民的反对,因为禁止奴婢买卖,既触犯了官僚、豪富的利益。又使失去土地而无路可走的农民断绝了一条卖身为奴的生路。实际上官僚地主暗中进行的土地和奴婢买卖并未停止,因而被处以重罪者的不计其数,更引起了他们的激烈的反对。三年后,王莽只得让步,于是土地和奴婢买卖合法恢复。
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控制物价,改善财政。王莽在始建国二年下诏实行五均六管(管通管)。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各城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各业,向市中申报经营,由钱府按时征税。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称为市平。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钱时。可向钱府借贷,不收利息,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因生产需要也可贷款,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所谓六管,是由国家对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实行管制。不许私人经营;控制名山大泽,对采集者征税。
从五均六管政策的内容看,如果认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但五均的前提是zhèng fǔ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xìng经营。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实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最终,国家没有增加收入,百姓却加重了负担,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也受到打击。
王莽食古不化,认为改制后-切都要符合古义,于是掀起了空前绝后的改名运动,无论地名、官名、建筑名,几乎都进行了修改,而且还任意调整行政区划和行政部门的职权,此后仍一改再改,有的郡名一年间改了五次,最后又改还到原来的。官吏和百姓难以记住,所以每次颁发诏书和公文,都要在新名后注旧名。频繁的改名给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rì常生活带来极大的麻烦,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厌恶。
王莽同时对边疆异族也采取了一系列错误政策。
王莽胁迫羌人“献”出青海湖一带的土地设立西海郡,以便与国内已有的北海郡、南海郡、东海郡合起来凑全“四海”。为了使这块荒地像一个郡,必须强制移民,于是增加了五十条法令,以便增加成千上万的罪犯,满足移民的需要。为了这个西海郡,王莽招来了羌人与内地民众的不满。
王莽又将原本臣服于汉朝的匈奴、高句丽、西域诸国和西南夷等属国统治者由原本的“王”降格为“侯”,又收回并损毁“匈奴单于玺”,改授予“新匈奴单于玺”;甚至将匈奴单于改为“降奴服于”,高句丽改名“下句丽”;各族因此拒绝臣服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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