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 金人魔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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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在当代社会的电影领域里,这就是商业与艺术结合的最高奖项。在北美,它与艾美奖、格莱美、托尼奖,并列称为文娱圈的四大权威奖项;在世界,它与柏林电影节、威尼斯电影节、戛纳电影节,并列称为电影产业的最高荣誉。

人们可以不喜欢它,甚至可以鄙夷它。但毋庸置疑,奥斯卡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这就是顶尖之中的顶尖,对于每一位电影从业者来说,这都是终极梦想——也许欧洲的艺术创作者是个例外。

登顶奥斯卡,这是任何一位电影从业者职业生涯的巅峰顶点,尤其是演员、导演和编剧;那么,登顶之后呢?就好像登上了珠穆朗玛峰之后,一览众山小,下一步应该如何做呢?如何才能超越奥斯卡的成就呢?如何才能在巅峰之上继续维持下去呢?

站在了顶峰,这也就意味着,上坡路的空间十分有限,稍稍一个不小心,那就是下坡路了。置身谷底和问鼎巅峰,其实都是一样的,前者是退无可退,后者是面对壁垒,他们都需要破而后立,实际操作起来却绝非易事。

在现实生活里,奥斯卡的巅峰之后,演员们往往容易陷入长时间的低迷之中,特别是女演员,人们戏称为“得奖衰三年”,这也被誉为是小金人的魔咒。

1972年,“歌厅”的丽莎-明奈利(Liza-Minnelli);1975年,“飞越疯人院”的露易丝-弗莱彻(Louise-Fletcher);1985年,“邦蒂富尔之行”的杰拉丹-佩姬(Geraldine-Page),她们在收获小金人之后,几乎销声匿迹。

至于力擒影后之后就陷入了事业危机的演员更是比比皆是,“月色撩/人”的雪儿(Cher),“芳心的放纵”的杰西卡-兰格(Jessica-Lange),“死囚漫步”的苏珊-萨兰登(Susan-Saradon),“莎翁情史”的格温妮斯-帕特洛,“死囚之舞”的哈莉-贝瑞……

如此名单,还可以长长长,滔滔不绝地罗列下去。认真探讨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奥斯卡所带来的事业巅峰之后,演员的身价水涨船高,片酬可能翻三倍乃至更多;同时,观众的期待值也进一步提高,总是期待着这些演员们能够展现出“与小金人相符”的实力或能力。

问题就在于,奥斯卡只是承认演员在特定的一部电影之中的表演成就,不是整个表演生涯,也不是演员的个人。一届影帝影后,数不胜数;一次提名,更是不胜枚举,像梅丽尔-斯特里普、杰克-尼科尔森、丹尼尔-戴-刘易斯那样的老戏骨,需要的是时间累积。

所以,在全新电影上映时,发行公司和宣传部门可以标注“新科影帝/影后”的名号,吸引眼球,但这并不等于票房号召力。

对于新科奥斯卡得主来说,他们增加了作品的机会,也增加了挑战机会;但本质来说,实力却难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精彩度也没有得到真正的提升。

一旦作品完成度未能达到预期,又或者是票房失败,很容易就陷入表面风光与实际地位之间的断层,不上不下,然后渐渐从观众视线之中消失。

一般来说,得奖之前的几年是演员的黄金期,因为彼时追求作品的质量为主,而且片酬合理,机会比较多;得奖之后,要么是为了赚钱,开始频繁地出现在爆米花电影之中,但质量却跟不上,要么就是坚持在艺术电影领域,苦苦寻觅突破,却越来越困难。

归根结底,事业达到巅峰之后,心态调整和自我定位,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被小金人的光芒所迷住了,失去了自己位置的准确判断,那么,在利益至上的好莱坞之中,小金人的附加效果很容易就失去控制,最终导致节节败退。

所谓的小金人魔咒,未尝不是名利场魔咒的一种。

对于演员来说,问鼎奥斯卡之后,下一部作品的选择必须谨慎、再谨慎。

一方面,需要区别于得奖作品的形象,做出些许挑战是最好的;另一方面,挑战又不能太过出格,颠覆性的尝试往往容易导致雪崩式的溃败。

一方面,需要脱离自己的安全舒适领域,比如艺术电影演员尝试一些商业的可能,如果以前就尝试过了,那么现在就可以进一步;另一方面,却又不能太过激进,汤姆-克鲁斯、威尔-史密斯为什么始终拿不到奥斯卡,就是因为他们的商业属性太过鲜明。

简单总结就是:难。

人人都看到得奖的风光,包括演员包括经纪人也都不例外;但得奖之后的规划和考量,却变得更加困难起来,毕竟,职业生涯还没有终结。

年初,凭借着“爱疯了”成为影史最年轻的影帝得主之后,所有视线都集中在了蓝礼身上:下一部作品,他会如何选择?艺术电影?还是商业电影?亦或者是推出第二张个人专辑?

年仅二十二岁,蓝礼的演员生涯才刚刚开始,未来还有无限可能,早早登顶了奥斯卡,这可以成为蓝礼的事业巅峰,却也可能成为下坡路的开始。

值得瞩目的是,目前为止,蓝礼所有作品依旧保持了全胜战绩,就连票房数字最低的“活埋”都狠狠大赚了一笔。那么,小金人之后,蓝礼还能够延续如此势头吗?在更高的期待和瞩目之下,蓝礼还能够继续得到观众的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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