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闪电和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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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动神色喝着酒的阿劳克斯骤然停下了杯子,观众们看到,原本被压制得无还手之力的六十四号动了,竟然是主动进攻!

而且……那种速度!

迅狼杰斯的特点和力量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就连观众都明白暗精灵战力的优劣所在,速度快,攻击凶狠,但耐力相对较弱,一般来说,最佳的战术就是防御,用体能来拖垮对手。只不过,杰斯的以往许多对手中,不少选择这种战术的,但基本上没有成功的,因为杰斯同样明白自己的特点,所以在攻击方面下了一番苦功,不仅是力量和技巧,还有战术。

人人都知道要防御和拖延,但很少有人能顶住杰斯的攻击,就算是反击,也无法跟得上暗精灵的速度,能战胜杰斯或者说在他手下活下来的,绝大多数都是耐力和防御极强的选手,熬过了规定竞技时间,然后由阿劳克斯来判定胜负。

如今这个六十四号竟然选择了最不明智的主动进攻,只不过,那种速度……相当惊人,原来,六十四号也是速度型!

六十四号上一场对血手朗克时,绝对有所保留!

面对着速度同样惊人的对手,杰斯的先是一惊,随即换成了一种狂热,手中的双匕的轨迹更加诡异,双方的速度越来越快,场外的观众只看到两条高速人影在魔法晶石的照明下碰撞旋转、突分突合,时间一长,实力稍差的魔族只觉头晕眼花。

贵宾席上,阿劳克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将杯子交给侍立在旁齐顿,看到役魔眯着眼睛吃力地盯着场中,摇头道:“别浪费力气了,你跟不上他们的速度。”

“大人,”齐顿费力地眨了眨眼睛,“这两个家伙的速度谁更快?”

“杰斯的速度更快一些。”场中的两个人影虽然速度极快,但在阿劳克斯的眼里,只能算是小儿科。

齐顿恍然道:“这么说来,杰斯会取得最终胜利了?”

阿劳克斯摇了摇头:“如果把杰斯的速度比作闪电,那么六十四号就是风,闪电更快,风却不露痕迹地连绵不绝,不过杰斯应该还有杀招没出,谁胜谁负,暂时还说不准。”

“六十四号十天前还只能勉强杀死血手朗克,”齐顿露出惊色,“现在竟然能够与杰斯抗衡,难道那个封印的事情是真的?还是他一直在隐藏实力?”

阿劳克斯没有再回答,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役魔手中空空的酒杯,齐顿立刻识趣地闭嘴,斟满酒恭敬地递给了大恶魔。

杰斯的速度确实要略胜陈睿一筹,然而暗精灵此刻感觉很不妙,对手的速度虽然逊色,但基本能跟得上他动作。

一般来说,速度和耐力是两个相对极端的素质,这六十四号竟然在保持高速的同时,并没有露出透支的表现,倒是杰斯自己,开始有点后力不继的感觉了。

两个高速运动的人影在一次激烈的撞击后,终于分开来,停下了动作,满怀戒备的对视着。观众们总算是结束了吃力的视疲劳阶段,魔界尤为崇尚力量,虽然那这两人最终很可能只会活下一个,但这种展示强大力量的精彩对决自然引起了竞技场观众们的热捧。

杰斯的身上没有看到大的伤口,但已经开始明显的喘息,显然刚才那番剧烈的高速战斗所损耗的体力相当巨大。

陈睿微微气喘,斗篷满是被染红的裂口,杰斯的速度比他快,要跟上对方的动作,需要耗费更多的力量,刚才他也曾击中杰斯几次,但由于暗精灵的速度,力量还没有完全吐实,就被对方卸开了。星体的特性使他一定程度上占了很大的便宜,迅速地补充着飞逝的体力,伤势的复原速度也相当顺利。

杰斯心里明白,对方虽然负伤在身,但远没有外表那么严重,除非能够造成真正的致命性伤害,否则照这种强度继续战斗下去,只怕自己撑不过两个小时。

暗精灵运转着体内残余的力量,身上骤然多了一道道闪电的火花,滋滋地熟悉声音使陈睿想到了与之同族的阿尔达斯,本能地感应到那种闪电的力量绝对不是幻觉。

这种电火花不仅使杰斯的速度陡然加快,而且匕首上还有附魔效果,陈睿肋部不慎被匕首划过时,不仅汗毛直竖,而且产生了一种短暂的麻痹,如果不是反应快,已经被刺个洞穿。

这种技能,在竞技场的资料上并没有看到过,很可能是暗精灵的秘技或者是新练成的杀招,应该也是他最后的绝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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