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2 / 2)
对于浙江巡抚杨昌浚、学政胡瑞澜,二人均是从一品官员,刑部不敢拟处,而是“恭候钦定”。奏折递上去的同一天,谕旨下达,将杨昌浚、胡瑞澜二人即行革职。
对于本案的两个主要人物,杨乃武与小白菜虽无通奸,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并在申冤诉状中诬陷何春芳等人以脱己罪,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小白菜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
至此,历时三年半、轰动全国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结束。
一件没有杀人犯的葛品连病死案,却导致自巡抚、学政至司道府县被革职者十六人,镌级撤任被议者十余人,号称百年来巨案。有人为此叹道:“此案所以成为轩然大波者,良非无故。盖其中有科名门第之争,官民之争,省籍成见之争,内外官之争,尤大者为疆吏枉法欺罔朝廷之问题。……各方勾心斗角之态可掬。”(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可谓一针见血的精辟点评了。
光绪三年(1877)二月底,京师寒风凛冽,备受身心折磨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终于走出了刑部大牢,重获自由。杨乃武的家人和亲朋好友都早已经等候在门口,当他看到为自己历经艰辛的姐姐杨菊贞和妻子詹彩凤时,忍不住泪如雨下。对于那些危难之中帮助他的朋友,他只能用伏地叩拜来表示感谢。
而一边的小白菜就相当形只影单了,没有一个亲人来迎接她。她本来也不在意他们,此时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走过去对杨乃武说上几句话,表达她的愧疚之情。然而,当她看到杨乃武形容枯槁、双腿已经残废时,再也没有勇气。她默然转身离开,泪水无声地流过了她的脸颊。
杨乃武后来去拜会叩谢在京的浙江籍官员,有见的,更多的却是不见的。对此,杨乃武也无话可说。这已经不是人情冷暖的简单问题,那些人帮助他,有出于同情的,也有要趁机搞政治斗争的,但无论如何,人家终究是帮了他的。
之后杨乃武回到余杭老家。他家人为了救他,已经变卖了所有家产。靠着胡雪岩的资助,他重新开始了生活,以养蚕种桑为生。在他的悉心培育下,其所育“风采牡丹,杨乃武记”蚕种竟然成为名种,远近都来购买。对于亲身遭受的冤狱,杨乃武并没有忘记,曾将此案的邸报抄录下来,还将案情经过补写了日记。可惜后来这些珍贵的当事人的第一手材料均散失。不过其妻詹彩凤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名杨卿伯,女儿名杨濬。杨濬后来根据自己记忆中的父亲所写的日记,写下了《记我父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狱》。本章中不少细节均根据这篇文章而来。民国三年(1914),杨乃武病故,终年七十四岁,葬于余杭西北舟枕乡安山村附近。
小白菜回到余杭后,公婆和生母都不再接纳她,孤苦无依的她只好到余杭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因庵里香火不盛,只好以养鸡种菜为生。从此,小白菜就在晨钟暮鼓、青灯蒲团中了却残生。
终究还是悲多欢少的结局吧。她有时候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杨乃武,回首前尘往事,不由得恍然如梦,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过哪怕一点点他的心。“花径尘香鸟自啼,屧廊人去苔空绿”。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民国十九年(1930),小白菜圆寂,终年七十五岁,葬于余杭东门外的文昌阁。据说临死前她托人写了一张字纸,大意是说:“杨二爷蒙天大不白之冤,人身受尽残酷摧残,遭终生之残,此时此事,终生难忘。均我所故,均我所害。二爷之恩,今生今世无法报答,只有来生再报。我与二爷之间绝无半点私情,纯属清白。后人如有怀疑,可凭此字条作证。”可见她至死也没有忘记杨乃武。
死者已逝,杨乃武和小白菜一案却被编成戏曲,从此流传民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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