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6章 最后交锋(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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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困扰也是唐旭山和许多同志的困扰,唐旭山便也注意地看着陈志立。

陈志立抿了口酒,缓缓说了起来:“怎么说呢?要说没有一点偏见不现实,我和余可为搭班子时毕竟有矛盾嘛!但是,基本上还是就事论事的。其一,我对余可为和周秀英的特殊关系心里比较清楚;其二,我对余可为胆大妄为的作风也比较清楚。而且,更巧的是,第二天我又收到了方怀正的匿名信,心里就更疑惑了。”

唐旭山笑着推理说:“于是,你老书记就兴奋了,就向余可为发起了攻势。”

陈志立摇了摇头,苦笑道:“旭山,这你想错了!我当时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心情很沉重,连着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啊!我翻来覆去一直在想,彭城怎么搞到了今天这一步了?怎么会酿成这么大的一场火灾?我这个前任市委书记该负什么历史责任呢?越想越不能原谅自己!余可为是从彭城上去的,和他搭班子时,他很多毛病已经暴露了,某些做法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比如说,他一上任就在人民广场立起了一块牌子:‘一切为了彭城人民’。我就对余可为说,为人民没错,仅仅为了彭城人民就不对了,嘴上说为彭城人民,实际上只为自己的政绩就更不对了!余可为听不进去,一再强调党政分开,开放搞活,说是他这个市长和市政斧要做实事,做大事,政绩工程一个接一个上。什么农民住别墅啊,什么飞机场啊,还在大会小会上暗示大家先造假,后创名牌,据说这也叫开放搞活……”

岳清兰不太同意陈志立的意见,婉转地插话说:“哎,老书记,您也别这么情绪化,还是得实事求是嘛!余可为在城市基础建设,在我们这座资源型城市的定位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真也做了不少贡献哩!而且,开放搞活本身也没错……”

陈志立倒也承认:“啊对,这也是事实,这位市长好事坏事干得都轰轰烈烈!”叹息着,又说了下去,“要党政分开嘛,人家又年轻嘛,所以,我这个书记尽管对他干的不少事有看法,还是放手让他干了。这一放手不得了啊,就收不回来了,就变成市长强书记弱了。搞到后来,他政斧那边的许多事都不向我和市委汇报了!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为了不给省委和班子里的同志造成嫉贤妒能的印象,我还不好说!这就丧失了立场,丧失了原则,就犯下了严重的历史错误!所以,我才说,我这颗螺丝钉也松过,在和余可为搭班子时就松了,我才向省委主动打了辞职报告!”

唐旭山知道,面前这位前任市委书记不但打了引咎辞职报告,还几次给省委写信,主动承担责任,但省委是实事求是的,只给了陈志立一个党内警告处分。于是便说:“老书记,我看你也不要过分自责了,余可为的问题只能由余可为负责,谁也不能替他当保姆嘛!再说,如果当时你老书记真的坚持原则,和余可为公开对立起来,我看也未必就有好结果,搞不好两个人手拉手一起下台!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一个班子出了矛盾,上面就各打五十大板,谁给你分那些是是非非啊!”

陈志立叹息道:“是啊,是啊,这个结果我也想到过,我们有些领导是非不分嘛,见了矛盾绕道走嘛,有什么办法呢?!”看着坐在对面的岳清兰,又说,“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对清兰同志的任用问题上,我坚持住了,没听余可为的!余可为私下和我嘀咕过几次,说是检察长的人选一定要慎重挑选,一定要选准,万一选错人就麻烦了。现在看来,清兰同志我是选对了,用了一个好检察长啊!”

岳清兰笑道:“对余可为来说,你老书记就选错了,给他选了个掘墓人!”

唐旭山这才问起了余可为的案子:“清兰同志,你估计余可为会判死刑吗?”

岳清兰想了想,慎重地说:“唐书记,这不好估计,怎么判是法院的事,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死刑可能判不了,最多是无期徒刑吧!”

陈志立也很关心余可为的结局:“哎,清兰,你能不能透露一下:你们检察院到底落实了余可为哪些罪证?怎么听说余可为还在做无罪辩护啊?”

岳清兰答道:“是的,有这么回事,余可为说他是有错无罪,要做无罪辩护。杀人灭口的电话因为没有旁证,难以认定,我们仍在争取。现在有确凿证据认定的就是新世纪地产公司的那四百八十万贿款,就这一条已经是重罪了!”

唐旭山欣慰地说:“那就好,将来公审的话,我一定专程赶来旁听!”

这曰的送行酒,因为意义特殊,因为百感交集,因为彼此有着太多的感慨,作为前任市委书记的送行者和作为下台市委书记的被送者都难得喝多了。两瓶五粮液竟让唐旭山和陈志立喝去了一瓶半,不是最后岳清兰极力劝阻,没准就喝光了。

临分手时,唐旭山眼里闪着泪光,拉着陈志立的手颠来倒去地背古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彭城市我唐旭山今生今世恐怕是回不来喽……”

陈志立拍打唐旭山的手背,翻来覆去地发着感慨:“旭山啊,别说了,啥都别说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个孤臣我们还得当下去啊……”

最后上车的一瞬间,唐旭山才骤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岳清兰已是泪水满面了。

送走唐旭山以后,岳清兰心情一直不太好受,总觉得唐旭山的撤职离去有些不合理,不公道,可到底哪里有问题,岳清兰却又说不出来。岳清兰由此明白了什么叫有苦难言:坚持原则太难了,孤臣太难当了!然而,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批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孤臣,这个民族才有了脊梁,这个国家才大有希望。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话说得真不错。事实证明,作为前任市委书记的陈志立和作为撤职市委书记的唐旭山,已经用他们的正确抉择和道德艹守为自己写下了高尚的政治墓志铭;而像余可为这种毫无道德感的政客,则用自身的卑鄙获取了前往地狱的通行证,对这个政客的公审已成定局。

对余可为起诉的准备工作进行得很顺利,院党组和院检察委员会为此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慎重研究。在院检察委员会的会上,大家对余可为那个杀人灭口的电话还是有争议。张希春和起诉处长高欣颍希望把仗打得更漂亮些,担心在法庭上陷入被动,不同意将这一缺乏旁证的犯罪线索列入起诉范畴。反贪局长吴定诚和陈波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还是列入比较有利。双方引经据典,争得不亦乐乎。

最后,还是岳清兰一锤定音,当场拍了板:“好了,同志们,大家都不要争了!我的意见是这样的:余可为的这个犯罪事实即使不能被法庭认定,即使会有些被动,我们也要写到起诉书上,拿到法庭上去!这起码可以让人们看得更清楚一些,这个余可为到底是什么人,胆子有多大!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

说到余可为的无法无天,陈波才突然想了起来:“哎,这旁证我看还有了!”

岳清兰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旁证在哪里啊?陈检,你倒说说看!”

陈波不无兴奋地道:“岳检,余可为无法无天是有前科的嘛!我听说过这么一件事:那年冬天,南四矿区的矿工打死了两个外地流窜犯。当然,这两个流窜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被矿工打死也得判重刑,甚至是死刑。可你不能打死嘛,余可为却不让查这事,指示定畏罪自杀,两个流窜犯就变成了畏罪自杀。这不就是旁证吗?余可为敢这么违法乱来,就不会下令杀人灭口吗?法庭可以分析判断嘛!”

这事岳清兰倒是头一次听说,认真一想,觉得陈波说得不无道理,便在散会后先找到了原公安局长江云锦。江云锦证实了这一情况,却叹息说,自己现在已不在公安局了,要岳清兰去找伍成勋。岳清兰便又亲自找到了市公安局,要代局长伍成勋把当年的卷宗拿出来,把具体办过此案的同志找来,给检察机关提供帮助。

伍成勋没听岳清兰说完,就叫起了苦:“岳检,你还叫不叫我活了?我现在可是代局长啊!这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你还捣腾啥?把这些同志都抓起来办渎职啊?看在咱们曾经一起垂死挣扎过的分上,好姐姐,你饶了我行不行?算我求你了!”

岳清兰极力扮着笑脸:“伍局,不是你求我,是我求你!既然你还记得咱们一起垂死挣扎过,就得帮我把案子办完嘛!”知道伍成勋在代局长的位置上,不敢多得罪人,便又说,“你放心,我们这回要办的是余可为,不会办你们的同志!”

伍成勋根本不信:“岳检,你骗别人行,可却骗不了我!‘八一三’大火案刚办时,我们公安局的人你也说过一个不抓,后来抓少了?!”越说越恼火,“哦,对了,我正要找你呢!上个星期你们检察院怎么又来找我们的麻烦了?什么收赃车啊?我们矿区公安分局不过把没收的车借用了一下,就犯法了?!”

岳清兰可没想到,当初和她一起顶着压力并肩作战的战友伍成勋今天一做了代局长,说话办事的口气就和当年的江云锦一模一样了。由此看来,压力压不垮的好同志,却很有可能被一顶破乌纱帽压得喘不过气来,哪怕是代字号的乌纱帽。

伍成勋还在那里叫:“关于矿区公安分局办案借用没收车的问题,江云锦在任时向你和检察院解释过,我到任后也和你解释过!你倒好,一点面子不给!”

岳清兰这才苦笑道:“伍局,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收赃车的事有实名举报,事实确凿,你们就必须立案侦查嘛,老这么拖着,我们矿区检察院当然要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嘛!”又说起了正题,“哦,伍局,咱们还是说说那个流窜犯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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