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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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为百花之首,艳冠群芳,有名家诗作盛赞:

庭前芍药妖无格,

池上芙蕖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

花开时节动京城。

………

嘉宁侯爷府的鹿韭园中。

真国色的牡丹开了满满一园子。一株株吐蕊怒放,入眼一片花团锦簇。

花美,名目也好听,什么赤龙焕彩,粉面桃花,葵花湛露,乌金耀辉,粉的紫的,绿的黄的,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比这满园姹紫嫣红更美的是满园娉婷婀娜,盛装打扮的贵女千金,每位小姐身后都带着一两个俊俏的小丫头在繁花间漫步笑语。或端庄婉约,或俏丽怡人,比花解语,比玉生香。

而比众千金更加夺人眼球的是极少会屈尊出现在这种诗酒宴乐场合的太子殿下!

这情形说起来有些怪异,但事实又确是如此。

殿下因为实在是没把这什么鹿韭诗会看在眼里,所以打扮十分随意,穿了身素色锦袍,很是利落潇洒的就来了,全身上下清清爽爽,只在腰间悬了块盘龙玉佩彰显身份的尊贵不同。

虽穿戴得素雅低调,但太子殿下的长相实在太过出众,一身简洁素色的衣袍也被他穿得俊逸不凡,卓然贵气中带着一派浑然天成的倜傥风流,走到哪儿都像会发光一样,能吸引无数道遮掩着痴迷含情的目光。

园中泰半的千金都在不停看太子,而太子不知是不是最近习惯使然,眼睛总是不自觉的在一片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中找一只蜜桃。

思归正和柳余涵在一起看王尚书家千金的咏牡丹诗赋,旁边还有不知如何已然与她化敌为友的赵世子。

王蕙忻王小姐是京中有名的才女,其父便是那日奉旨与毓王一同出城迎接太子的礼部尚书王忠。王尚书当年曾中过探花,是个饱学之士,小女儿王蕙忻家学渊源,文采亦是不凡。

王小姐不但诗写得漂亮,人也美貌婉约,气度娴雅,早早便做出几首咏园中牡丹的佳句,与众人落落大方地细语品评。

她身周围了不少人,除了思归一伙,还有几位公子和数个与王蕙忻相熟的闺秀,这一年一度难得能正大光明和京中才俊照个面说上几句话的机会,谁也不肯落后,就算没王小姐的才华,那也要沾沾闺蜜的才气,站在她附近多露露脸。

王小姐确实是有学问,过不多时,周围诸人中就只剩下柳余涵与另一位年纪稍长的秦侍郎还能和她对答如流,其余人都做了陪衬。

思归很有自知之明,晓得凭自己那做首艳诗都要东拼西凑苦思半日的水平不宜上前献丑,因此十分安稳地和赵覃站在一旁陪着。

赵覃虽然和思归握手言和了,但也只停留在见面能不互相瞪眼的阶段,这时见思归不做声就凉凉地道,“莫公子不是向来思路敏捷,肚中有说不完的笑话趣谈,怎不上前去露两手?”

思归不介意承认自己学问不如人,淡淡看他一眼,实事求是道,“这几位都学识渊博,正在谈论的又都是些风雅之事,我那些乡俗俚语不适合过去讲。”

赵覃见思归不为自己的调侃所动,有些无趣,悻悻道,“你倒还有些自知之明。”

思归却接着道,“小弟出身在乡下人家,身世可怜,没读过多少书,学问不够,不能上去凑兴那也是没办法。小侯爷你可是身世显赫,自小在侯府中所受的教导自是不凡,何不上前去一显身手?也好让王小姐对你高看一眼。”

赵覃立刻道,“让个女子高看?本侯爷才没这个兴趣。”

这下换思归凉凉道,“别以为我没看见,小侯爷方才趁人不备,两眼放光,饶有兴味地打量了王小姐大半日,这会儿还好意思来说什么没兴趣?没兴趣你在这儿干站半天不走做什么?”

赵覃不自在,“你没事眼那么尖做甚!”因思归忽然自称身世可怜,没读过多少书,他心生了些许怜悯之意,因此被奚落也没有恼羞成怒,只道,“我自小偏好习武。”言下之意是所以我文学方面不太行。

转念一想又问道,“说我干站在这里不走是为了王小姐,那你也在此处干站了半天又是怎么回事?”

思归坦然一笑,大方承认道,“自然也是为了王小姐,这般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秀丽姑娘园中只有这么一位,我自然也要站在这里。”

赵覃失笑,“切,说半天你不也是一样!”

思归看那几人捧着一首诗说个没完没了的,眼看她和赵覃想和才女搭句话都是无望,有些不耐烦起来,一拍赵覃,“小侯爷,咱们总这么干站着是不是也太过浪费时间了。”

赵覃道,“那怎么办,王小姐要以文会友,你文采不行自然讨不到佳人的青睐。”他也等得有点不耐烦,提议道,“要不咱们另找地方消遣?”

思归连连摆手,“做事情怎可半途而废!我教你一手,保管今日之后王小姐能对你印象深刻。”

赵覃挑眉,“你吹牛吧?”

思归道,“怎么可能,小侯爷,我告诉你,想要让心目中的美人高看你一眼,光顺着她是不行的,那般她想读诗就读诗,她想赏月就赏月的作为,一来是做起来会累得慌,二来人家也未必就领情。有时反其道而行之,别总是一味地顺从恭维,偶尔挑挑她的毛病,她反会对你另眼相看。”

赵覃不信,“不是吧!莫思远,你不是向来都怜香惜玉得很,逮着个美女就要上前殷勤维护,还会干这种事?况且这般没眼色,上前就挑人毛病,哪个美女还能喜欢你?”

思归胸有成竹,“你看我的就是。”

踱步到柳余涵的身旁,借着他的手将王小姐的牡丹诗看了几眼,随口夸赞几句后忽然话锋一转,“王姑娘这首诗做得绝妙,只是今日还有一个小小的不足之处。”

众人看思归,“哦,什么不足之处?”

思归微笑道,“王小姐的妆容和今日的环境搭配得不好,太过清雅素淡了。要知牡丹是以华美艳丽著称,人要与之相配,也得妆容浓重些方才好。”

众人看他说得认真,不似玩笑,便都转头又去看了看王小姐,只见她身穿藕荷色缎面小袄,银红纱裙,配以金钗玉环,整个人看着温婉雅致,便道,“不会啊,王小姐这般装扮十分得宜。”

王蕙忻被众人打量得有些脸红,刚才寒暄时知道思归是在太子府中做事,与柳余涵一般都是太子舍人,身份不低的,所以并不轻慢,细声问道,“不知莫公子觉得要怎样的装扮才配得上这满园牡丹?”

思归其实在做一件评论人家姑娘家妆容的轻浮事,但偏偏神色严谨,故作高深,所以唬得众人都以为他有什么高见,一起洗耳恭听。

思归微笑摇头,“王小姐误会了,我是说妆容要浓重些才好,并不是说衣着。”不便总对王小姐评头品足,便指着她身后的一个小丫鬟道,“好比她,眉毛再浓些,胭脂要用桃子红,额上点梅花妆,再往牡丹花旁一站,那一定要相得益彰得多。”

众人这下听明白了,原来思归的意思是王小姐脸上的胭脂水粉涂抹得不够鲜艳,不禁一起嗤他,好在今日本就是个轻快玩乐的日子,玩笑开得稍许越界也没人来怪思归唐突失礼。

思归却不肯见好就收,一本正经地道,“诸位别不信,咱们一试便知。”把赵覃拉过来,“世子帮帮忙,把你那个特别白净的小随从叫来一用。”

赵覃知道思归满脑子古怪,倒要看看他这次又在搞什么明堂,依言把自己的小随从叫了来。

赵世子的这个随从年纪小,生得白白净净,唇红齿白,长得颇秀气。思归不便在女子脸上乱动,便把他抓来代替一下。

一旁桌上有现成的笔墨颜料,供与会的众人随时泼墨作画,一展才华,此时倒是方便了思归。让小随从端正坐好了,仰起脸,她在一旁挑出一只趁手的笔来,沾上颜料,下手又稳又快,迅速异常地在小随从脸上做起画了。

旁观众人看了一会儿就开始‘噫’‘阿’的不停发出轻叹声。

只见思归竟然别出心裁,在小侍从的一侧脸颊上画了一朵深粉红色的大牡丹,怒放的花瓣伸展开,最红的地方正好连在柔嫩的嘴唇上,仿佛红唇也成了花瓣的一部分,花朵周围包裹了几片浓绿的叶子,鲜艳妩媚。又换一支极细的笔,再在另一侧脸上,借着眼角上扬之意画出了一只展翅欲飞的彩蝶,彩蝶只画了一侧翅膀,拖着长尾,寥寥几笔就画出了飞蝶的柔曼身姿,翅尖处几朵淡淡的小花零落而下,仿佛是蝶在花间舞,不经意扇动了落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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