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2)
下车之前,望尘把他压在座椅上狠狠的亲了一顿,这热情的吻让林朗心里仅存的担忧也不见了,分开以后,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两人相视而笑,然后一起拉开车门。
望尘说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他能行,用他平时拍片的心态对待就可以了。
按照夜天照的意思,林朗最近一直都没有剪头发,当那半长的头发变成企业精英特有的分头,再换上商务西装之后,这男人活脱就是从某间办公楼里出来的领导阶层。
造型师很满意,望尘也跟着点头,不过在去影棚的路上,望尘贴在男人耳边小声说,“其实再加副眼镜更好。。。。。。”
那种金丝框的眼镜,上学在学校的时候望尘就肖想过了。
有的人天生适合带眼镜,林朗就是这类,尽管知道这样会更传神,望尘却没提出来,做为一个男人,小私心是必须要有的。
两人闲聊着到了影棚,轻松的笑容在推开门后嘎然而止。
那始终没有现身的夜天照此刻正站在拉了条缝的窗边抽烟,一身黑衣的他几乎融入黑暗中,若不是窗外的灯火浅浅的映出他的脸,乍一看去根本看不到人。
听到声音夜天照转了过来,离开明亮的窗子他的脸再度埋于阴影之中,林朗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在他转身的一刹,似乎有光亮在他眼睛的位置闪过。
很快,稍纵即逝。
可能是灯光晃的,也可能是错觉,可是,却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在林朗楞神的时候,设备巳轻调拭完毕,和平面广告不同,定妆照没那么多讲究.主要是让夜天照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在日后的拍摄中用来参考的。
电影后半部分林朗差不多都要全裸,所以他的定妆照很简单,全身的照了没几张,着重拍的是特写。
夜天照看了遍,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不过林朗听到,他和造型师说加副眼镜。。。。。。
等看到对方拿来的眼镜后,林朗下意识的看了望尘一眼,这和望尘刚才说的,基本一样。
望尘的脸,明显沉了下。
林朗还没来得及安抚他,就被喊去拍照了,这次结束之后夜天照很满意,听到那声手工林朗放心的吐了口气,不管什么时候,那两个家伙同时在场他就没办法安心,他刚想着赶紧和望尘离开,夜天照就走了过来。
林朗好容易放下的心又提到嗓子眼,特别是看到望尘连眼神都变了。
没打招呼也没什么表情,夜天照冷冰冰的站在他们面前,气氛在一瞬间紧绷,但并没有持续多久,夜天照突然伸出手,捏着林朗雪白的衬衫领子翻了下。。。。。。
林朗的脖子露了出来,上面那浅浅的吻痕也公之于众
下意识挡住脖子,林朗往后退了步,夜天照并没纠缠,而是把手插回兜里,“要拍身体,别弄出印子.我不想因为这个影响我的拍括进度。”
不冷不热的说完,夜天照连看都没看林朗一眼,像前两次一样直接走了。
突然生疏的态度让林朗有点不是滋味,他还真没想到他和夜天照最后会变成这样,连朋友都谈不上。
夜天照是导演,他是演员,这是他们现在的身份。
。。。。。。.
电影在一周后正式开拍。
没顶着耀星的光环,这是夜天照私人拍摄的,所以没有开机仪式,甚至没有任何宣传,流程一切从简。
林朗直接去了这次电影主要拍摄地,一间私人别墅。.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和剧组的工作人员就要生话在这里,朝夕相处,直到拍摄结束。
夜天照会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让他们休息,可一旦达不到预期标准就意味着他们没有假可休。
这不是夜天照特意为止,而是拍摄需要,望尘也能够理解,不过在林朗离家的前一晚,他狠狠的把这男人压榨了一通。
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要都讨回来。
承爱着望尘发疯一样的掠夺,林朗第一次尝到离别的滋味,不是那么好受。
还没分开,他就开始想他了。.
感情这东西果然一碰就会上瘾,短短几天,他的世界里多了个人,习惯了,接受了,也离不开了。
这是山间别墅,交通相当的不便利,在拍摄前夜天照明确的要求过除非请假,否则不允许任何人来探班,即便是来了也不可能放人进来。
自此,望尘和林朗就要径历在一起之后的第一次长时间分别。
把行礼递给男人,在林朗笑着说出那句“我走了”之后,望尘勾着他的脖子在他唇上落下不轻不重的一吻,然后,目送他走进那扇铁门,那栋气派的建筑。
。。。。。。
除了剧本林朗对其它的事情一概不知,甚至不清楚自己的搭档是谁,当他看到和工作人员闲聊的舒诺后,林朗差点叫出声音。
这是低投资电影,根本请不起舒诺这种大牌,他的片酬够整部电影的预算了,林朗正在讶异就被人用力拍了下。
“运气不错吧,舒诺和你搭戏,他和夜少私交很好,所以这片子他零片酬接的,好好表现,这么好的条件利用好了,说不定就能一炮而红,看好你,加油。”
有舒诺搭戏,有夜天照的名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就看林朗会不会利用了。
经纪人的笑容在眼前绽放,林朗一时半会儿还反应不过来,这时身后的门被人推开,夹杂着清晨的第一缕晨光,夜天照走了进来。
第五十三章这是电影
这个故事,是由一见钟情而引发的悲剧。
林朗扮演的是在某大型企业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而舒诺演的是这家公司的少东。
应父亲要求,舒诺从基层做起,所以他被分配到了林朗手下。
舒诺喜欢男人,林朗养第一面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共事期间,舒诺发现他疯狂的爱上了这个严谨又温柔的男人,所以他跑去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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