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就在周彻与孙鲁育僵持之时,一袭火红盛装的孙鲁班走了过来,将自己的妹妹拉了回来,只是幸灾乐祸道:“妹妹,我可告诉你,这周家女郎与这荀粲的关系好着呢,你就不要打扰他们两人眉目传情啦……”
孙鲁育恨恨的跺了跺脚,却终究不敢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与周彻闹翻,这个时候,已经有进士因为酒杯在他的面前停下,于是便开始即兴赋诗,而后再写于纸上……
或许有人疑惑这酒杯如何悬浮于溪水之上,事实上,觞(酒杯)是古代盛酒器具,通常为木制,小而体轻,底部有托,可浮于水中。也有陶制的,两边有耳,又称“羽觞”,因其比木杯重,玩时则放在荷叶上,使其浮水而行。
在一片祥和安逸的氛围之中,酒觞停留之处,世家子弟们纷纷吟诗作文,偶有佳句,引得诸人纷纷叫好,当然还有不善诗词者,无法作出,于是只能取酒畅饮,脸上却也没有太多的羞愧,这本就是风雅之事,当尽情以此为乐。
就在此时,江哲面前停留了酒觞,人们早就对这个会试第二的寒门子弟期待不已,虽然在第一场绘画的考核之上交了白卷,但这也因此令人侧目,毕竟有的人就算不善绘画,起码也草草画了一些,然而这江哲却是如此潇洒的交了白卷……
吴王孙权对这江哲也是好奇不已,他轻抿一口美酒,对江哲道:“江随云,你上场考核为何交白卷?”
江哲脸上带着从容镇定的微笑,样子不卑不亢,没有寒门子弟在面对权贵时的战战兢兢,他的气度倒更像是真正的世家子弟一般,他恭敬的回道:“禀吴王,哲虽粗通画技,然终究比不得荀奉倩那精巧的构思、高远的意境,做不到最好还不如不做。”
吴王微微点头,这江随云也不愧是顾雍的外孙,气质出众,他又道:“那此时你胸中可有佳作?”
江哲沉吟片刻,忽然望向顾雍,略带机锋道:“哲已有诗作,然而却不敢称得上佳作,不过绝对比那顾家子弟作得好。”
顾雍听了眉头一跳,与江哲对视,那目光交错间似有火光闪过,顾雍慈祥的笑了笑,反而露出赞赏的目光,这让江哲觉得自己的一拳似乎打在了棉花上。
而顾谭听到江哲的话,却也不敢再嚣张了,他很和气的对江哲说道:“江随云,说起来你还是我的堂弟,也算是半个顾家人,你的诗作比我好的话,也是我顾家的荣耀。”
江哲冷笑道:“哲原本就是化外之人,哪里是什么顾家人,我就是一介寒衣,闲云野鹤,随波逐流罢了,请听我的这一首《暮春元日》——暮春元日,阳气清明,祁祁甘雨,膏泽流盈。习习祥风,启滞异生,禽鸟翔逸,卉木滋荣。”
而后他舞动毛笔,一气呵成,那癫狂放/荡的狂草让周围的人一阵惊叹,也难怪江哲的会试能拿第二,这会试除了考默写之外,书法也是占了很大的比重……那么这样推测的话,岂不是这荀粲的书法比江哲还要好?
喜爱书法的人们又纷纷猜测起来:
“这江哲的书法形神兼备,此等狂草可入上品啊,也不知他师从何人?”
“不错,这狂草真够飘逸潇洒的,以字观人,可见此人不愿被规矩束缚,乃是真正的闲云野鹤之人!我看江哲此字再经过一段时间锤炼,定能自成一家!”
“这人能拿会试的第二名真的是名副其实,这手狂草比那顾谭的楷书多了分灵气,这诗作虽然算不上绝佳,但综合起来,这第二场诗文书法的较量显然是江哲暂列第一啊。”
“别忘了还有荀奉倩呢,这荀奉倩的画技确实已经可入神品,难不成书法也能超凡脱俗,胜过江哲?”
“我看有点悬,江哲这副狂草是他胸中一股怒气的迸发,这狂草之中融入了这种压抑的愤怒,仿佛字都活了一般,可以说此字已经算得上江哲的巅峰之字了。”
“啧啧,兄台不愧为喜爱书法之人,在下佩服,若是以我的性子,此时肯定觉得荀奉倩必败,然而刚刚看到许多人被荀奉倩用事实狠狠打脸,我这次再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
江哲呼出一口气,胸中的郁结之气似乎一散而空,荀粲目光温润的望着江哲,只是恭喜道:“随云兄的书法突破了瓶颈呐,真是让愚弟佩服,今日得见随云兄接近神品的草书,粲不虚此行也。”
江哲面色不变,心中却掀起轩然大波,这荀粲一眼便可以看出自己的境界吗?于是他只能强颜道:“奉倩老弟说笑了,原本以为我的书法能让奉倩折服,却没想到奉倩如此不以为意。”
荀粲摆了摆手,谦逊道:“随云兄切勿这般说,你我都懂书法,自然明白这神品的书法如果要写出来的话,实在是太难得了,但只要写出,必定名垂千古,这书法之中需要融入自己的情感,才算得上上品书法,像中品书法就是完完全全的死物,而真正的神品书法,那就需要完全投入自己的精气神,它将不再是书法,而是具有真正灵魂的存在!”
江哲一听,只觉得此言当真是醍醐灌顶、振聋发聩,原本自己懵懵懂懂摸索的书法,如今经过荀粲一讲,似乎已经明朗起来,按照荀粲的说法,自己刚刚写的那篇,顶多只能算是上品书法,不过能写出上品书法来的人已经能称得上大家了,像荀粲以前写的那篇《陋室铭》也只能算上品书法而已,真正的神品书法,要看机缘。
早有吴王的近侍将此字呈了上去,几个世家的家族与吴王的忠臣纷纷仔细品评,这幅狂草当真是难得一见的佳作,若不是这四言诗稍逊一筹的话,那也是可以流传千古的存在……
这几个家主之中顾雍表现的最为夸张,溢美之词不断放出,末了,还要加一句,不愧是老夫的外孙……
陆逊也是见猎心喜,觉得这字当真不错,足以媲美自己珍藏的那幅《陋室铭》,于是他又在摸着小胡子想着怎么将这幅《暮春元日》给弄到手,但一想到顾雍那厮虎视眈眈的模样,陆逊觉得好像机会渺茫。
孙权在综合了各位的看法之后,将此作暂且敲定为魁选,第二则是顾谭的《春去》,只能列为中品的楷书,而号称是南楚第一公子的诸葛恪则大失水准,不仅书法比顾谭还要略逊,连那诗作《江南春》也水准一般,不过还是被列为第三……
不过此时的诸葛恪倒是心中平静下来了,不再总是一副傲气冲天的模样,看起来他也被某人虐得收敛了许多,诸葛恪一想到在科举之前就信誓旦旦想要以才华完爆荀粲的豪言,就觉得无地自容……
此时,进士们的诗作也陆陆续续呈了上来,大抵也没什么惊喜的作品,盖因江哲的那手狂草太过夺目,令所有人的作品都黯然失色,这个时候,人们的目光都自然而然的投在荀粲的身上。
但令众人绝倒的是,这酒觞几次飘到荀粲面前,几次被荀粲毫不犹豫的喝掉,再配合着那些饭菜,当真是吃得津津有味,人们刚刚的目光全被江哲的那手狂草吸引了,哪想到荀粲这家伙在肆无忌惮的喝酒吃饭……
不过此时荀粲却发现这酒可不是他最爱的“竹叶青”——那种近乎饮料的酒,孙权的这酒虽然一点也不辛辣,但后劲十足,荀粲贪杯,多喝了一点,那清俊的脸上居然升起两片红霞,倒是让对面关注他的女郎大呼“可爱”……
荀粲现在的模样就好比憨态可掬的小熊一般,他眯着眼看着江哲,忽然道:“怎么有两个随云兄啊?”说完便昏睡了过去……
见到此情此景,众人轰然而笑,此时已经有人统计,五十人中有十一人各成诗两篇,二十一人各成诗一篇十七人作不出诗,各罚酒三觥,再加上这个也不知道有没有佳作的荀粲……
江哲无奈道:“奉倩老弟,为什么你总是这般出人意料呢,明明刚刚还跟我论书法,怎么一眨眼你就喝了这么多……”
这时人群中有人建议道:“荀家七郎因为罚酒已醉,怕是没法作诗了,吴王还是赶快下决定吧!”
这建议引得许多人的应和,女郎之中的孙鲁班不无得意的说道:“这荀奉倩怕是根本就不善诗文,所以故意用这样卑劣的手法来逃避第二场考核……”
就在此时,在荀粲对面的周彻不由咬了咬唇,忽然掬起一捧水,往荀粲脸上一洒,用那无比空灵悦耳的声音道:“大懒虫,快醒过来!”
荀粲被泼了一脸水,一下子醒了过来,不由脑中还是晕乎乎的,听到众人各种质疑与不屑的话语,荀粲淡笑一声,在众目睽睽之下叉了八下手,高声道:“且慢,比起诗词,粲更善写文,如今已有腹稿,笔来!”
众人的笑声更加刺耳,因为荀粲这有些东倒西歪的样子真的很搞笑,唯有江哲不动声色的递过一支润色好的毛笔,荀粲接过,潇洒写意的写下了文章的题目——兰亭序。
这三字一出,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了,此时唯有鸟儿在林间鸣叫,微风轻拂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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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荀七乃竹隐
荀粲觉得自己笔端的书法似乎不是自己在掌控了,仿佛是所有的精气神真的都在笔端,那笔下的书法似乎真的具有了自己的灵魂,然后自动流畅的出现在纸上……
“天启九年,暮春四月,会于建邺南山之兰亭,科考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这第一段描述了此时“流觞曲水”的盛况,文章开头不是十分惊艳,但最惊艳的地方便是荀粲在醉酒之时这精气神完全投诸笔端的行书体,这充满魅力的字体一出,刚刚所有的质疑声与不满声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沉静……
所有的人都在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因为他们都害怕打扰这即将出世的一幅真正的神品字画,人们仅仅看了第一段的字,就仿佛已经深深的被这真正的神品书法给震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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