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1 / 2)
年轻人大声喊道:“谁说没拉过,我现在不就拉着你们吗。”
“看你这车挺新的,是不是新买的?”
“眼力不错啊。”年轻人道:“我这是刚刚从车行提出来的,这还没等到浮水城呢,就遇到你们了。”
“我们是你的第一拨客人啊。”
“是啊,本来第一个生意我还想要便宜一点的,不过看看你们这一身灰尘,回去我还得刷车,所以就不能便宜了。”年轻人说道。
杨金玉眼睛又开始瞪大,“不便宜?你这是双倍的价钱好不好?”
年轻人道:“什么双倍啊,彩霞镇那么远,五十个铜板怎么能跑呢,这里到彩霞镇一个来回最起码也要大半天的时间,我一天可是最少要赚两百个铜板的,要是五十个铜板就去彩霞镇,我还赚什么钱啊。”
“呃……”杨金玉不再说话,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来的?以为赚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曾像少年这样心高气傲。好像是三十年前了吧。
马车一路疾驰,不过两个时辰,便到了彩霞镇中。三人下车,商信付了一百铜板,明月道:“现在我们干什么?是不是马上去落霞村?”
商信想了想,道:“我们还是帮大叔找一家店铺,把饭馆开起来再走吧。”
第302章 买个饭馆
听到商信要帮助大叔找店铺,明月立即表示同意,除了打架和提升实力,她还从来也没有做过这样有趣的事情呢。自己亲手弄出一间饭馆,那是不是就算商人了啊。明月忍不住想到。
杨金玉也正愁自己不知该如何着手呢,毕竟自己以前只是一个种地的,只来饭馆吃过饭,并不知道要开一个饭馆需要做些什么,有这样的打算,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喝两口而已。杨金玉以前是这样想的,要是自己开了一个饭馆,喝酒就方便了。
当然,他的愿望只是一个小饭馆就好了,梦想的也是能够喝上一个铜板一杯的劣质白酒。
“那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明月兴奋的说道。
商信想了想,毕竟以前在清源镇有过开医馆的经验,虽然那都是云子轩办的,但是商信也知道一些过程。
“要开饭馆,首先要有一间店铺,而且这店铺要在闹市之中,毕竟人多的地方生意才会好嘛。”商信用一种很老道的腔调说道,看那样子,好像他亲手开过千百间饭馆似的。
“哦,那我们快找店铺。”明月一把拉住杨金玉的胳膊,快乐的喊道:“大叔,快带我们去最热闹的一条街啊。”看明月亲昵的举动,若不是那声大叔,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明月是杨金玉的女儿。明月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确实觉得和这个刚认识的大叔很亲热,一点隔阂的陌生感都没有,不只是明月,便是商信也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大叔最初的那句我这车有两个轮子的原因罢。
看着明月,杨金玉心中有着一丝感动,一丝温情,还有一丝凄凉,他心中暗道:“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女儿该有多好?可惜……”
转身走向彩霞镇中最热闹的一条街,三个人在大街上足足转了两圈,脸上却都露出一丝失望之色,原因很简单,整条街虽然都是店铺,也很热闹,这里比清源镇要热闹多了。让人失望的是,这里店铺实在是太多了,连一间空闲的都没有,他们根本找不到可以开饭馆的地方。
“怎么办?”明月看向商信道。
商信拍了拍脑袋,想了想道:“有办法了,我们直接找一间饭馆买下来。”
“找一间饭馆买下来?”杨金玉愣了愣,“这样能行吗?人家肯卖吗?”
明月却是眼睛一亮,“当然肯卖了,只要给足够的钱,怎么会不卖呢。”
“对。”商信道:“一点也不错,大叔,你想开一个什么样规模的饭馆,我看这家叫做聚源的就不错,不如我们就买它怎么样?”
杨金玉向着旁边看去,只见自己正站在一家饭馆的门前,高高的招牌上写着聚源两个大字,杨金玉吓了一跳,“这怎么行?这可是彩霞镇最大的饭馆啊。我可开不了这个。”
“那我们就在往前走走。”商信没有勉强,他知道要开一个大的饭馆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不是谁都可以做好的。像大叔这样的人,不一定适合开这样大的饭馆,他的愿望也不是赚太多的钱。有的人活到一定年纪,经历一定的岁月,对于钱就看的淡了。
杨金玉就是这样的人。对于他来说,没有钱不行,钱太多无用。
他只想在彩霞镇中有一个小小的饭馆,不用太累,能够养活自己,足矣。他不想回落霞村,他不想见到自己唯一的那个亲人。
一路走过十几家饭馆,最后杨金玉终于选中了一个不大,却很干净的小门面,来到这家饭馆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钱的平民百姓。
“就这个不错。”杨金玉说道。
“那我们进去看看。”商信一边说一边走进了屋中。
简单,干净,六张桌子,一个柜台。一个老板,一个厨师,再没有别人。这样规模的饭馆,通常都是老板兼小二。此时不是饭顿时间,屋中并没有客人。老板和厨师都坐在柜台后聊天。
看见商信走进来,老板连忙道:“客官要吃点什么?”
商信笑笑,走到柜台前,道:“老板,这店铺卖不?”
老板一听,奇怪的看了商信一眼,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年轻人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自己并没有说过要出兑店铺啊。
“客官,您是开玩笑的吧?”老板并没有生气,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早已养成了一副好脾气,他还是笑着说道。
商信摇了摇头:“我没有开玩笑,真的很想买你的店铺,老板,我可以多给钱。”
老板看了看衣服上都是尘土的商信,透过那些尘土,他还能看出对方的衣服并不是什么好料子,也值不了几个钱。无论从哪里他都看不出对方像是有钱的样子。这家饭馆的老板并不是一个势力的人,他一天中绝大部分的时间接触的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百姓。但是现在,他必须要在乎对方身上是不是有钱,因为他要买自己的店铺,不是吃一顿饭那样简单。
如果对方有钱,那么他说的话很可能是真的,如果没钱的话,那么很显然,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是一个疯子。
虽然现在老板已经怀疑商信是一个疯子,但他还是很客气的说道:“我的店铺真的不打算出兑,毕竟,我还要靠它来养家糊口。”
“老板,我真的可以多给钱。”商信很认真的说道。他当然看出了老板眼中的怀疑。
“嗯?那你能出多少?”老板忍不住问了一句。
“要多少钱你才肯卖?”
“三百晶币。”老板说道。这样规模的一间饭馆绝对不值三百晶币,虽然处于彩霞镇最好的一个位置,也最多值一百晶币而已。老板并没有想过商信会答应,他只是喊了一个天价,随便说说,想让对方知难而退而已。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商信竟是连一点犹豫都没有,张口便道:“好,三百晶币我买了。”
紧跟着商信走进来,一直站在商信身后的杨金玉听得商信的话,连忙掏出了商信送给自己的灵玉,递向柜台内的饭馆老板。
看见那灵玉,饭馆老板吓了一跳,他还真没想到对方是来真的,有些激动的看着杨金玉手中的灵玉,道:“你真的要买?”
商信点了点头,当然是真的,不然我来这里干嘛?”
饭馆老板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这数目太大,我没有七百晶币,破不开这块灵玉啊。”一千晶币等于一千个铜板,一个灵玉等于一千个晶币。一个铜板能买五个包子,若是按照人民币来说的话,一个铜板等于一块钱,那么一个灵玉等于一百万,七百晶币就是七十万,一个小小的饭馆老板当然不会有七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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