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67.胜利旅行,例行巡演(1 / 2)

加入书签

壶中茶水的热气早已散发到冰冷的空气中,可陆忆风双手仍紧紧地握着茶壶。他的肌肉因为冷而绷得紧紧的。

此时如果有一群野狗来袭击,他肯定来不及爬到树上,就会遭到野狗的撕咬。

他觉得自己应该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四肢,可他却坐着,像顽石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周围的树丛已隐隐显露出轮廓。他不能和太阳搏斗,只能看着它一点点地把他拖入白昼,而即将到来的这一天是几个月来他一直所期待的。

绝地求生结束,在现实世界待了将近十天后,他再次登入了血腥收获。

中午,记者、摄影师,还有他的原班陪护艾菲就会涌入他在胜利者村的家中,他们现在应该已经从北境市区出发了。

他不知道艾菲是否还戴着她那愚蠢的粉色假发,抑或她为这次胜利巡演特意弄点什么别的怪颜色,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在绝地求生结束后,她离开了夹缝地带,在北境市区从事了更“体面”的工作。

即将到来的还有他们的随行人员,在漫长的列车旅途中,有一个团队专门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当然也少不了化妆师,他们给陆忆风装点形象,好让他在公开场合亮相时鲜明照人。

他的设计师也是老朋友卡尔文也在此行人员之列。在上届绝地求生开幕式上,他为陆忆风设计了漂亮的服装,使他在比赛一开始就成了引人注目的焦点人物。

胜利旅行在即,自称“总统”的游戏gm巴泽尔故意将这次胜利者的环游旅行安排在下一届收获节之前;而不是像往届一样让选手自行安排,使恐惧时时悬在陆忆风的心头,挥之不去。

然而其他十八个区域的玩家,因为能见到胜利者,都会为此庆祝一番。

而本届,陆忆风是这场戏的主角之一,他说走就走的旅行也变成了繁琐审慎的“巡演”。他要在摄像机前,一个玩家区接一个区地走下去。

去站在欢呼的玩家面前,去面对那些在绝地求生中赞叹他们的人,因为他们行为而兴奋的人——尽管很多人内心对他厌恶,因为他们认为胜利不该属于他;当然,巴泽尔和游戏管理员眼睛也会注视着他的表现。

太阳仍固执地升了起来,陆忆风也强迫自己站起来。游戏角色长时间没有活动,浑身的关节都在反抗,左腿已经麻木了,他不得不来回走一走,使它恢复知觉。

他早上上线后,已在树林中待了三个小时,可没心思打猎或做些什么,所以还是两手空空。

对营地的伙伴来说,虽然新鲜的野味更好吃,可实际上已经无所谓,他们可以在商城或集市上直接买到鲜肉和其他精美的食物。

可高志鹏却依旧要选择打猎过日子,现在事情少了,他还在煤窑上了份工,他得帮他一把。陆忆风顺着他已经下好的套往前走,这得也得用个把来小时嘞。

以前在冒险者学院上学时,他和高志鹏下午总有些时间查看下好的套,把捕获的猎物收好,然后到集市上去卖。

可现在高志鹏去矿上的煤窑干活了,而他反正最近也闲着也没事干,就揽上了这个活。

这会儿高志鹏肯定正在井下熬点呢,活很累,但报酬特别高。他得先坐上颠得让人想吐的罐车,下到深不见底的井下,然后在掌子面上挖煤。

陆忆风知道在井下是什么感觉。狭窄幽闭的巷道、污浊的空气、四下里一片漆黑,可真够人受的。

他只有在林子里时才能真正地快活起来,这里有新鲜的空气、明媚的阳光,汩汩流淌的清澈溪水。

他真不知道高志鹏是怎么忍受井下的一切的。哦……当然,他不得不忍受这一切,因为他要供给自己和高静,还要接济兵团。

在陆忆风不在线的这段日子,他一个人打猎,一个人交易,一个人承担所有;可陆忆风现在有足够的金币能让所有人得到好的游戏体验,可他一个金币子儿都不要。想给他带点什么都难。

说实话,要是高志鹏在绝地求生胜出,他也不一样一直在打理这些吗?照顾高静和兵团吗。

陆忆风对他说,收下猎物等于帮他一个忙,一天到晚闲着没事,会发疯的。

可即使如此,只要他有时间,就决不收陆忆风打的猎物。不过还好,他一天在矿上干六个小时,一起打猎的日子总不算太难得。

这次下的套逮到了不少猎物——八只兔子、两只松鼠,还有一只河狸钻到高志鹏独门编制的那种套里。

他也是这方面的高手,他自学了一种打好套的绳子拴在弯弯的小树枝上,逮到猎物时树枝就会弹起来,别的食肉动物也抓不到;还能防止丧尸偷袭。

陆忆风把几根原木搭在小巧的捕兽夹子上,来作为伪装;但他编的鱼筐,只要鱼钻进去就很难逃脱。

陆忆风一边收猎物一边想,他永远都没有高志鹏那种直觉,他不仅身强力壮,而且还很敏锐,总能很好地判断猎物要从哪儿经过。

这不仅仅是经验的问题,而是一种天赋,正如江琳琳可以在漆黑的夜晚一箭射中猎物一样。

当陆忆风往夹缝地带的隔离网走去时,天还大亮着。像往常那样,他先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没有听到电流通过铁丝网时低沉的嗡嗡声。

虽然照理说隔离网应该是一直通电的,可他几乎从来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他从底下的缺口爬过去,站到了边界牧场上,这儿离他原来的营地很近。

这所营地仍为他保留着,因为这是他拥有“建造产权”的住所。如果陆忆风注销账号,参与过营地建造的玩家都还可以回到这里。

可现在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胜利者村的新房子里,而陆忆风是唯一还在使用这座矮小的两层营地的人。

他现在要进去换一下衣服,里面还保留着他的存档点和他置留的衣柜。脱掉的旧皮风衣和柔软的旧靴子,换上窄肩的细纺羊毛大衣和昂贵的机制皮鞋——他们觉得这身装扮现在更适合他的身份。

时候已经不早了,他还是想在厨房里坐上几分钟。熔炉搬走了,壁炉里已没有柴了,桌布也撤掉了,一切显得那么颓败,过去的时光已经流逝。

过去他们的日子很穷,但很有意义,这点他和高志鹏想得一样。然而在这张紧密编织的虚拟生活的网里,他更清楚自己的位置。他真希望能回到收获节之前,那时是多么的安全自在。

而现在他虽然富有、出名,却惹来了血腥收获管理无比的嫉恨。

这时后门传来小狗凄哀的叫声,吸引了他的注意。陆忆风打开门,原来是毛茸茸的可乐。

它几乎和陆忆风一样不喜欢新家,总是趁胜利者村的营地里没人时溜出来。

他们并不喜欢彼此,可现在却有了新的共同点。陆忆风让它进来,喂了它一块河狸肉,甚至还在它两耳间抚摸了一下。

“你很丑,知道吗,啊?”陆忆风问道。

可乐拱拱他的手,要陆忆风再抚摸它,可现在他得走了。

“走吧,伙计。”

陆忆风引导他出门,用一只手抓住装猎物的袋子,走到街上。可乐没跟几步一下就哧溜走了,消失在灌木丛中。

鞋子踩在坑洼路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这鞋夹脚趾,很不舒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