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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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喂鸽图,悬挂于厅堂之上,画风纤柔委婉、清隽生动,画面中的人,明眸、皓齿、红颜、粉颊,意韵深长,栩栩如生,四十余岁的宋秀才一身蓝袍站在那里,观摩了许久。

宋秀才的妻子宋氏,轻步走了进来,见到丈夫竟然看着一幅画,满满半个时辰,且画中画的还是个美人,这让宋氏心下有些微微醋意。

不禁白了他一眼,嘀咕道:“看看看,说不定里面的人是大人的心上人,看久了小心长针眼呐。”说完将宋秀才要的书往桌上用力一放。

“你懂什么?”宋秀才不与妇人一般见识,只是不断端量着画中技法,越看越是奇异,也越来越觉得画意深邃,琢磨不透,不知不觉竟是入神了起来。

但也一时嘴痒,便冲着宋氏一招手:“你也来瞧瞧。”

招来后,眉飞色舞的指着画道:“寻常画人,多是重神似不重形似,说到底与真人是形不似神也不似。”这也是无奈之举,毛笔本就绵软,且一笔下去皆无法修改,只能顺其自然。

“可是这一幅,你且看,不仅墨韵明净,意境高雅,整个画面,人物栩栩如生,粗看似画儿,可细看又像活着一般有神,人物线条勾勒虽也圆滑曲线,但却与寻常的仕女画作极是不同。”

宋氏的曾祖也曾是五品翰林学士,只因生性耿直,得罪了人,被贬了下来,一家流落益州,后嫁于宋秀才为妻,受祖父熏陶,她本也是一位喜弄墨文的才女。

自是有一番眼光,心道也难怪丈夫看了许久,便是她第一次见到画时,也是爱不释手的看了半天呢,该如何说呢,这一幅喂鸽图,无什么华丽笔触,简简单单一白衫女子,外披灰色外衫,手中拿着食碗,正伸着手向天空,一只栩栩如生的白鸽,张着扇般的翅膀,飞到她手尖,似撒娇的啄着一身洁白的羽毛。

这样一幅与鸽互动亲昵的画面意境,实在是让人流连忘返,无论是人还是鸽,皆是生动极美的。

若要细看笔法,只觉大部分与常人所画的仕女不无不同,但是,肌肤又逼真的仿佛伸手可触,眉眼神态皆是有神,便是配色,都让人有一种眼前一亮之感,视线看在画面上,是不舍的分散开来的。

可要真的非要说出来个不同,便只有工笔可言了,画中鸽翅上的羽毛,却是根根清清晰可见,仿佛凸出了画面,真实的让人想摸一摸,这当是工笔画法罢?

但又有些模棱两可,但直觉,这画法当是此画的最核心部分,也是这幅画的魅力所在。

孟秀才听着妻子只说工笔,自然知道她未看出明堂,他站在这一处观摩这般久,其实也是一无所获,不过当看到一些明暗的部分,才觉察是不是这般的对比的奥妙。

他将一些地方指给妻子看,宋氏似乎觉得丈夫说的不错,可是却又无法摸透其中奥秘,究竟如何才明,如何才暗,哪里可这般运用自然,所依着的是什么,这才是让人最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自然是不解的,便是想要摸透,在无人教授入门的情况下,也至少要自行摸索个数年,也未必能全参的透。

毕竟他们是绝不懂什么是焦点透视,不懂得光线的明暗,从未临摹过人体模特,也不曾学过人体构造,比例与人体运动肌理更是一窍不通,由无到有摸索的过程是十分艰难的,所以当一幅画中,同时揉合了这几种东西在其中,就更增加了难度,恐怕很少会有人立即从中领悟。

换句话说,也就是只可模仿,不可意会的风格,便是看了,悟了,懂了,也绝不会有人全学了去,并不是否认画者能力,而是因为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

东方擅神,西方擅形,通常两者顾此而失彼,檀婉清画的时候,便充分考虑到被此间人所能接受的程度,她并未抛去这个时代大众的审美,只不过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两者优点融合一起,让其形神具备罢了。

宋氏看了一会儿,便将注意力从画中移开,她道:“咱们私塾才开了一个月,大人便将幼弟送了过来,要他们帮忙看管,也亏得谢大人这般捧场,这几日城东的商户也跟着送了十几个学童来,堂上总算不是孤零零三两个了。”她心知,都是冲着大人的名头,否则她们这般才开了几日没什么名气的私塾,怎会这般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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