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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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空气十分寒洌,却也新鲜的很,独门独户,十分幽静的宅院的一侧厨房,早早便生起火来,瑞珠在墙角将秋时坛子里腌的酸黄瓜条与酸茄子,仔细捞出一小碟,再将坛口盖的严严实实。

转身打开了锅,里面的糯米已散出阵阵浓郁的米香味儿,随即,将碟子里酸溜溜的小菜用刀切了切,只有手指大小的小茄扭子,整个皮呈浅紫色,刀轻轻上去一割,刀口下便流出了紫色的汤汁。

这是小姐最喜欢的小菜,以前在府里时,若不下不去饭,便让丫头到厨房菜坛子里取这么一点来,又酸又鲜十分爽口,再热的天儿也能多食半碗,可惜她手艺不如檀府的厨房,调味儿的香料也少了些,腌出来的比府里时,总归少了那么点香鲜味儿,但酸口倒是浓郁,小姐每日早上都是食一些。

见外头的天儿刚刚亮起,瑞珠便匆匆收好了厨房的火,出了屋,探了探头,瞥了眼厢房,知道小姐还未起身,急忙自厨房空坛子里摸出了平时买菜剩的铜钱,数出了二十多枚。

寻常人家早饭也就凑和着昨夜的剩饭剩菜,或半个馍子吃了,可瑞珠自小养在府里,跟在上姐身边,意识里就没有凑合两个字,小姐虽然亲娘去的早,可当时在府中,那是精雕玉琢粉团一般,谁见谁爱,也最得檀老爷的喜欢,下人从不敢在吃食上苛刻半分。

待十二岁掌了夫人留下的嫁妆,手里余有十数间铺子,及大把的银子,衣食住行也就更加精细了,平日早中晚三餐是一餐不能少,每顿也都是变着花样,连带着身边的几个丫头,也从没有糊弄的概念。

之前她和小姐流落至此,手头银子不丰,也没有条件,啃了许久的糙米饼,可现在有了银子,便是想着省,也绝不肯定在吃的方面节省了,天知道,那糙米饼有多难入口,连条件稍好的农家都不吃,她现在一闻着那生潮了的味道就想吐,更不提小姐了,虽然口里不说,但每次都掰成小块小块,跟受刑似的。

她将小坛子细心放入竹篓里,趁着天蒙蒙亮,赶紧提着悄悄出了门,锁好门后,反复看了两遍,才匆匆向坊市赶。

有条离得近的集市就是方便,一拐进去,就是烟烟袅袅的饭食香味儿,这时候正是坊市一天最热闹时。

她熟门熟路的走进豆浆做的最香的那一家,花了五文装了一小坛刚出锅新鲜奶浆,又见旁边刚出锅的葱油饼,烙的黄澄澄油滋滋,上面还有没消去的油泡。

这是瑞珠最喜欢的了,想着小姐不太喜欢太油的东西,但摸出几文只买了一张,又拣了家卖五色小龙包的铺子,包子很小,但味道很香,挑着三个肉馅三个菜馅的装了一小纸包,周围有人拿到手就吃,肉馅的汤汁香味儿,飘的到处都是,瑞珠挤出去时,正有附近来买早饭的住家围上来问价钱。

途经卖芝麻糖的铺子,想到厨房用光了的糖罐子,又用剩下的钱包了一小包芝麻糖。

东西装了满满一小篓,却只用去二十来文,这让在府里习惯给厨房填银子的瑞珠,每每都觉得不可思夷,未出府之前,她从从未体会到,用一把铜板,买上一篓的东西那样的感觉。

若换以前,恐怕是不屑的,二十文的东西,那会是能吃的吗?别是给小姐吃坏了肚子,可是现在,她已混进了周围这些小老百姓中,竟然没有任何不同,也生不起任何想法了,甚至心下是很开心的,所以一路上脚步飞快。

当然,如果没有昨夜守备大人摔门而去,她会更高兴些。

回到宅子时天已亮了,打开锁,进了院子,一眼便见卧室的小轩窗微微支起,她知道小姐这是已经起来了,赶紧进了厨房,切切整整,一会儿工夫便端了碗碗碟碟一食盒,提着向房内走去。

掀了门帘进去,迎面便是一股暖热舒服的香气扑面而来。

贴身伺候小姐的几个丫头都知道,这是小姐身体天生带着的体香,年纪越大香气越浓郁,小时候反而不明显,那是一股很特别,很暖的香味儿,听说在世时的夫人身上也有,是一丝冷香味,听说夫人子嗣艰难,近三十才得小姐一女,平日对小姐是每日都舍不得丢手,天天去香小姐的脸蛋,直道小姐的香味儿好,暖暖的将来有人疼,不似她的冷梅香,却是冷冷冬日无人问津,孤零来,孤零去。

自夫人去世之后,小姐体香这事便很少有人知道,这样的私,密隐事,老爷也从未向人说起,便是继母也不知晓,本就容貌过人,若还有体香,传开人更加惹人嫉妒。

周围人便是闻到,也一直以为是小姐用的什么香料,府里的两个小小姐,也追着讨过,直道小姐说是母亲生前留下的香料,仅剩最后一盒,才不了了之。

虽开了小轩窗,但屋里仍带着昨夜炭火保留下来的暖融气息,小姐已着了衣,下了暖炕,脚上却没有套罗袜,只光着粉嫩的玉足,汲着放在室内柔软贴肤的薄棉软底鞋,弯腰在水盆里那里洗漱。

被褥已经整整齐齐的被放进了方角柜橱里,炕案也已搬到了暖炕边,周围皆被清扫过,十分的干净。

府里养成的规距,进了门,瑞珠轻手轻脚的唤了声:“小姐,吃饭了。”这才将手里的食盒放到桌上,隐隐听到还有些睡意未醒的小姐唔了一声。

她赶紧爬上炕,将轩窗支的杆子拿了下来,轻轻关好,口里也不由埋怨起来,“小姐,外面的雪还没化了,可冷着,就这么打开窗,着凉了可怎么办?”

檀婉清松松的用簪子挽了头发,以清水清了面后,将干净的细棉布轻印在脸上,吸去了脸上的水珠,擦了擦手将棉布方方正正的挂在椅背,才回身柔声道:“早上的空气最新鲜养体,大阳高了就混浑了。”

瑞珠不由嘟了嘟嘴,下了炕,小姐什么都不挑的时候,她觉得不像小姐了,可是挑剔的时候,也是让人哑口无言的,别人挑剔首饰的,挑衣料的,挑洁手的山泉水算什么,小姐连吸口空气都要挑着新鲜的时间。

反正她是说不过小姐的,只得将食盒里热着的早点一一拿出来摆放。

檀婉清自在的从圆角香楠柜上,取了一只沉甸甸的圆肚瓷瓶,轻轻打开了塞子,向手微倾瓶身,不一会儿,从里面流出三两滴透明的蔷薇水,在手心弯了一小滩水渍后,才将瓶身扶正,并小心将口塞严放好,双手合在一起,轻轻的将水液揉开,揉热,再慢慢地覆在脸上,顿时,一股清雅浓郁的花香味,扑面而来。

祈馨朝女子香妆是非常繁盛的,随身各类的香脂香丸,润面润身的香花玉露品种繁多,单单胭脂便分了各种质地,膏粉片块,浅浅淡淡十数种颜色。

瑞珠自坊间挑挑拣拣买的这一瓶,不算上等的花瓣蒸馏液,香味儿也没有什么层次与韵调工艺,与京城玉露阁里最好的仙人承露相去甚远,但也还算润衙香腻,聊胜于无。

檀婉清肤容天生丽质,本就生的白,加之多年在府里精细调养,自己也极注意营养血气的补充,肤白唇鲜,不点自艳,平日在家中也无需什么粉黛妆饰,不出门时,多也只需用点花露膏脂润面罢了。

待抹了手背,细润了香露,才光着脚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怨埋了声道:“亏那药铺的伙计将冻疮药说的天花乱坠,根本就地什么用,小姐都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子。”往日用紫苏膏,这时候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腿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瑞珠的摆盘的手艺又进步了。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

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子,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中,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欲望。

瓷碗中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中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中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喝了一口后,回味了下与往日不同,然后细细看了看上面在浮的芝麻细粒。

瑞珠已经饿了,嘴里咬了金黄色的饼,只道那小哥的饼烙的好香,见小姐问,便匆匆咽下去后,道:“厨房的糖用光了,我顺便在坊间买的,小姐觉得怎么样?”她知道这浆子跟檀府时带枣子与杏仁的口感不能比。

檀婉清点点头,“很香,醇香可口。”比以前原汁原味多了点甜,她又喝了一口,才放下碗,挟开粢饭团,饭团外层用着大米与糯米包裹,才出锅的糯米晶莹剔透,表面一层亮亮的油润,挟开后,里面是腌的黄瓜条与酸茄子,还卷了金黄的蛋皮,吃入口中十分爽口,且白色,紫色,黄色与绿色互相搭配在一起,十分爽目,眼晴见着也是享受。

再见到盘中摆成一圈,中间一点的六个四色婴儿拳大小的小包子,虽然挟错了一个肉馅,略腻了点,但是她还是又挟了两个素馅,吃的津津有味儿。

瑞珠嘴里咬着油饼,看着小姐慢条斯理的吃着舒心安逸,心下高兴之余,也涌起一股小姐心也太大了的感觉,明明昨天守备大人那样走了,怎么就不担心呢。

明明小姐跟她说过,她们现在的身份可不像以前了,得处处小心。可现在,守备大人都那么大火气了,小姐竟然完全没放在心上,也没说躲或者搬家,不仅一夜无梦睡的香,就连早饭都比平日用的多了些,根本是半点担心也没有嘛,瑞珠一开始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但经的多了,就越来越后怕,心里反倒是惴惴不安起来。

相比瑞珠的不安,檀婉清倒是心下安定,因她心中清楚,既然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出手对付两个弱质女流,那么,也不会只因昨天的话恼羞成怒,亦或翻脸无情,且经过昨日一事,也能看出,这个年轻的谢大人,总归还是年轻气盛,有他的傲气,倒算是个正人君子,不屑做什么趁人之危的事,知道这般性情后,她自然无需恐慌。

只不过,他昨日恼的什么甩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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