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旋天剑阵(2 / 2)
回想起天选擂上的交锋,除了应付心术幻术蛊术之外,面对那些拥有强大防御法宝的对手如何破防和攻击其实就是最大的一个挑战。一开始的时候自己是将跬步千里剑法同空间之术尽可能的结合起来应用以达到最强的攻击力。不过后来却发现:旋转攻击更有利于让自己积蓄一定能量之后再发起致命一击。很显然,那时候的旋攻之术还仅仅是个雏形,似乎有很多的地方都可以继续完善。
比如:如果利用空间引力并辅助一些独特的筋骨材料在真空之中进行旋转,旋转的半径如果更大一些离心力是否会更小?然而在张凡在随后的幻境虚拟推演推算中却感觉到单纯用这种手段对自己战斗力提高的作用似乎还是有限的。特别是自己面对规模很大的敌群而不是单个强敌的时候这种攻击方法似乎就有些不合适了?
初窥门径的张凡开始再次进入了冥想之中。似乎是有过在无垠大陆在创新方面悟道的经验,此时此刻的张凡在大概不过几个时辰左右之后灵光闪动,似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霍然会突然有这么大口气。很显然:霍然了解自己的智慧和能力,相信自己在并不算长的时间就可以觉悟出关键的所在:真空旋转攻击之术最大的瓶颈就是对不论是真空之中的引力还是某些独特的旋转筋骨,承受的离心力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这很大程度上质量、空间被放大或者加固了的仙界位面。可是如投射的不是重剑或其他类型的比较沉重的器具,而是能够避风的符箓会怎样?也似乎不对。符箓的速度也是有上限的,而且要在奇快的速度之下还要以那样轻小的重量无视强大的空气阻力,对材料的要求有些太偏门了。。。只有用比较廉价的储物袋做为容具来进行投射。这样一来:按照张凡了解到的一些基本常识,即便是一些不那么贵重的储物袋,也能让千斤左右的重剑装在其中的时候只有大概十斤的感觉。一百数十斤左右的重剑或者某种独特战斗部将只有一公斤的重量。这样一来,攻击的速度就可以增加为原来的十倍,命中能力增加为原来的一百倍,而理论上的综合战斗力增加为原来的一万倍?当然,就算在一些特殊的地方攻击速度的意义没有那么巨大也是上千倍的单体战斗力提高了。
在能够运行的重量极大的减小的情况下,张凡还想到了很多其他增加攻击速度的办法:比如说以无数个引力圆环如同戴森环那样把距离自己半径一里,直径两里左右的球面都在很大程度上包裹起来,并让这些以奇高的速度运动起来。而自己则可以利用成本并不算高的太乙初期级别的储物袋装在攻击的容具,在需要攻击的时候以空间穿梭之术将其传送到一个特定的位置之上就可以奇快的速度攻击对手。
而且,这一套功法虽然也依靠一些外物,但依靠外物的总成本却并不算是很高,还是完全有能力在储物空间内几年的时间内一方面完善这独特的功法,另一方面则制造和筹集所需要的材料。
此时的张凡也就像殷霞等人询问道:“太乙境范畴的储物袋你保存过多少?”
“太乙境级别的储物袋?这个也倒还是有一些。我出任务的时候并不算多,累计消灭的天庭太乙境修士数以十万计还是有的,其中还算没有什么问题的储物袋也准备了二十多万。这似乎是盟主对我们的一种要求和习惯,怎么了?”
“二十多万?借我一用吧。。。”
“我还有一些大罗层次的储物袋。。。”
张凡思索片刻,最终还是没有决定用这么贵重的东西作为某些功法的“弹药”:“大罗境储物袋还是有些太过贵重了,而且我也积累的还算足够,暂时就不需要了。。。”
就这样,从殷霞、云风等人的手中,张凡一共筹集了五十多万太乙境修士的储物袋。在加工要求并不算很高的情况下,张凡并没有耗费太多的时间就依靠超级智能合体完成了了相关“弹药”的制作。剩下的时间里,张凡则尽可能的将“旋天剑阵”不断的完善,并且能够不断的变化调整空间旋转圆环的方向乃至自己投射穿梭的准确性,有效的攻击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大概恰恰也就是储物空间内不到三年左右的时间内,张凡就将这一套技法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
张凡在将“旋天剑阵”进一步的完善之后也进行了一个大致的虚拟推演估算:以现在自己的实力在施展旋天剑阵的情况下当然没有能力威胁规模众多的大罗、太乙境界修士组成的敌群。可是只要以强有力的攻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解决掉对方最强的一批大罗巅外层次的高手之后,对方十亿大罗有巅外修士的平均修为就会从大罗极境左右跌落到大罗十品左右,这样一来,就算不完全凭借旋天剑阵,自己在理论上也能抗衡其余的那些敌众,至少显得不太过被动了。这样一来,就给了自己在鏖战中清理一批对方最有威胁的大罗极境高手的机会从而能够独自逆转战局?
在有了这个估算之后,张凡也并没有太过谦虚,而且也相信通情达理的殷霞等其他人能够理解,因此也并不对霍然隐瞒这一次自己的打算:“如果真的是盟主之前所言的大致阵仗的话,我觉得或许不需要其他人,我一人就有在虚拟幻境战场上抗衡乃至挫败对方的可能。这样一来,不知道能不能就可以凭此获得域外战场的机会?哪怕并不是道祖境界?而且我想如此,比十一人出战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震慑天庭。让他们明白:虽然如今逍遥盟人手方面似乎显得势单力孤,但在这仙界这却不是力量的决定性因素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