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1 / 2)
宋朝夕自己打自己的脸, 还能说别的?她捏了把青竹嫩嫩的脸,勾了勾唇:“青竹你倒是说说,是你家小姐俊俏还是国公爷俊俏?”
青竹登时红了脸, 大小姐也太邪门了, 一袭红袍衬得她面容明媚, 美艳不可方物,看人时有种勾人的味道,可当她流氓一样捏人家的脸, 她又觉得大小姐肯定是穿错了衣服,那模样比男人还风流俊俏呢。
她气得端起床上圆形的簸箕,里面是寓意着好兆头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 她羞恼:“不跟你说了!我出去替小姐收拾嫁妆了!”
“别啊!”宋朝夕似笑非笑,“再多待一会。”
“大小姐,你又想调戏我!”青竹恼得直跺脚。
这真是冤枉宋朝夕, 她指指头上能压死人的点翠凤冠,青竹这才意识到自己正事还没干,她红着脸折回, 替朝夕娶了凤冠和脖子上几层挂饰, 朝夕这才活过来, 她卸掉脸上妆容,脱掉宽大拖地的大红嫁衣, 沐浴更衣后, 换了套绯色常服, 这才舒坦一些。
天渐渐黑了, 朝夕让丫鬟下去休息, 屋内似乎熏过艾, 有一股残留的味道, 大红烛光火摇曳,光线落在容璟脸上,衬得他更有种别样的风华。
宋朝夕拿出手镯,从里面摘了几片仙草出来,没急着碾碎,而是用叶子在容璟的唇上挠了挠。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嫁一个这样的夫君,过一个这样的洞房花烛夜,不过如此一来她也轻松不少,至少不用伺候夫君,不用看公婆脸色,如今的一切都让她自在,她并不反感这样的生活。
容璟狭长的眼紧紧闭着,睫毛投下一层光影,宋朝夕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宋朝夕的睫毛也长,这段时间吃了仙草美容后,皮肤白皙,疤痕变淡,眼睫也浓密不少,而容璟没吃仙草前就已经很长了,如今更是让宋朝夕这个女子都羡慕不已。
她将手里的仙草喂给他,又捏了一片挠他嘴唇:“国公爷,我是宋朝夕,还记得我吗?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按理说应该发生点什么,可惜了你只能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你怕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新郎官了。不过我也不轻松,为了给你弄药草,我做了不少善事,眼下还有几株够你吃的了,等不够了我再去做好事给你弄来。”
顿了顿又郑重补充道:“你吃了我的药草,就是我的人了。”
说完,她笑了笑,连喂了容璟好几片药草才起身通发。
初夏时节,天已经很热了,小楼因为坐落在水上的缘故,十分凉爽,只是蚊虫比别处多一些,熏艾之后屋内又点了药草,才稍稍好些。宋朝夕从前在扬州时喜欢裸睡,左右关上门谁也不知道谁,来了京城后有丫鬟服侍,不好光着身子就只穿一件肚兜,如今嫁了人还光着多少不自在,想了想就留了一件肚兜。
国公爷这张拔步床很宽大,睡五人都绰绰有余了,朝夕上去后并不会压着他。
她绕过他,爬到里面去,忽而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她略显不自然。
睡觉前,她看了眼容璟的脸,唔,吃了仙草后国公爷愈发白了,肌肤细腻不说,就连他脸侧的疤痕都淡不可见了,他一个男人吃了仙草,除了治病也得了一些附加功效,如今皮肤养得这么好可真是浪费了,也不知道这皮肤摸起来手感如何,这想法一冒出来便发疯似的扎根于朝夕脑中,她伸手纠结了一番,想捏又不敢触犯其威严,不捏吧,房门都关上了,谁管她做什么?
想来国公爷要是醒来她绝不敢这样,既然如此何不趁他昏迷时试试?
于是宋朝夕便摸了上去,唔,手感真不错,嫩豆腐一样,不愧是国公爷。
她只摸了一下便很快缩回手,心虚地钻进被子躺下了,青竹进来吹灭了红烛,屋外传来阵阵虫鸣,换了环境宋朝夕睡得有些不习惯,只是她今日卯时没到就起来,忙活到现在实在乏了,几乎沾枕便睡了过去。
次日天光微亮时青竹便进来了,按照风俗今日宋朝夕要去给老夫人奉茶的。
青竹看到床上躺着的国公爷有些不自在,国公爷虽然昏迷,气场却强,让人觉得有他在就不敢造次了。
宋朝夕笑着放下帷幔,坐在梳妆镜前懒懒打了个哈欠。
大红肚兜衬得她艳光四射,吃了仙草后的肌肤果然挑不出一点瑕疵来,宋朝夕对此很满意。
青竹梳了一把好头,她替朝夕绾了个精巧的发髻,又从妆奁中取出金镶宝石的蝙蝠发簪和点珠耳环,发簪中间水滴形的异形珠泛着粉光,尤为出彩。宋朝夕皮肤细腻,不用梳妆便已唇红齿白,风情万种,青竹没给她画的太浓,只取出石榴娇的口脂替她涂抹上,装扮好后朝夕既有国公夫人的端庄,又有新嫁娘的娇俏,板正而不失生动,尺度拿捏的恰恰好。
宋朝夕一袭红裳,如果装扮的太隆重则会显得过于妖艳惹眼,这般中庸倒是更稳妥些。
她正要出门,忽而想到什么,回头走到床边冲床上笑笑:“国公爷,你没醒我只能独自去给母亲敬茶了,希望你早日醒过来,总不好把这种场合都交给我去应对吧?”
宋朝夕曾听父亲说过,对昏迷的人说话有助于对方苏醒。
她决定以后多对容璟说话。
因着离前堂太远,府里的丫鬟想替她叫轿子,被朝夕阻止了,她想自己走一遭,看看这梦中的国公府到底是什么样的。
过了长长的水廊,进了前院的后门,宋朝夕碰到不少早起的下人,有人在议论昨日宴席的事,说是皇上晚上过来吃了喜宴,待了一阵子提前离席了,那之后到来的宾客才自在些,吃喜酒到了很晚。
国公府和侯府完全不同,像侯府这种只有体面,却没有实在风光的,府中的楼宇走廊都已经很久没有修葺过了,国公府则处处维护得精致,府中的下人们比侯府多了不少,穿着打扮都十分体面。
新妇敬茶本该是有丈夫陪同的,奈何容璟昏迷,只留她一人应付这场面,她倒是不紧张,这世间万事,紧张起不了作用,既来之则安之便好。
她含笑进了大堂,身穿蜜腊黄色折枝牡丹如意纹褙子的老夫人坐在圈椅上,见她进门,先放下手中的剪纸贴花杯盏,笑道:“新娘子来了。”
一屋人齐齐看去,这次冲喜来的匆忙,府中人得知消息也不过两三日的功夫,众人对这位老太太看上的永春侯府大小姐都十分好奇,要知道老太太眼光极高,从前有不少人家想把女儿嫁给国公爷,还没到国公爷面前,就被老太太给拒了,他们还想着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天仙,能入老太太的眼,今儿个一瞧,却都震了震。
新娘子皮肤剔透,明明画着淡妆,却容光四射,气质亦是不凡。
等你回过神时已经盯着她看了许久。
高氏先回过神,笑了笑才说:“不愧是老太太看上眼的,真是标致极了。”
容国公府的人员构成并不复杂,容璟兄弟三人,哥哥容沣年近四十,妻子高氏的父亲也在朝为官,高氏家世不错,又替容沣生了一子一女,在府中极有体面。
朝夕反应过来,端起托盘上的茶盏,给她端过去。
高氏五官出色,想必年轻时也极美,只是看着有几分严肃,吃了茶,她笑道:“弟妹真是眉目如画,貌若天仙,想必二爷知道自己娶了这样一位娇妻,定然舍不得再昏睡下去,不日就会醒过来的。”
老夫人是知道朝夕的医术的,之所以把朝夕安排在湖心小筑也是方便她照顾。从前宋朝夕没嫁时,照顾容璟很不方便,如今却不一样了,纵使大夫对病人再出心,也绝不会有妻子对夫君出心的,容璟以后只会越来越好,老夫人也是这样期待着的。
国公府的老太爷去了有几年了,容璟辈分长,宋朝夕要伺候的便只有顾氏这一个长辈,她礼数周到,恭敬地给顾氏奉茶,又给她端了饭,温声喊了句:“母亲。”
顾氏很受用,她已经很多年没听到新妇喊自己母亲了,这几个儿媳妇,就只有朝夕是她认真挑选来的,心里自然是满意的,她接过象征性地喝了茶,吃了饭,便把吃了一口的饭递给宋朝夕,这是本地的习俗,意思是新娘子从此就吃婆家的饭了,真真正正成了一家人。
宋朝夕从前看过人家结婚,到自己做时没有慌乱,整个过程舒缓安静,有条不紊,屋中一干人都盯着宋朝夕,只觉得她一颦一笑都像入画一般,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
结束后,老夫人从贴身丫鬟手里拿了对镯子递给宋朝夕,宋朝夕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原觉得这就是一副普通镯子,虽然成色很好,可对国公府和侯府这样的人家来说,一对手镯未必称的上是看重,可她接过手镯递给青竹时,余光看到高氏脸色不好,宋朝夕便心中有数了,这手镯不是一般物什,或许是传家宝也说不定的。
高氏面上比方才热情了不少,宋朝夕端了茶给她,她说了几句客套话,便送了宋朝夕一个赤金累丝垂红宝石的步摇,宋朝夕含笑接过,没有受宠若惊,自始至终都淡淡的。
老夫人扫了眼那步摇,又瞥了眼宋朝夕,笑意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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