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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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祸(三)

---临安十八年

“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人讥。”

当岳飞写下这四句话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绍兴八年,同时,这也是秦桧自绍兴元年拜相以来的第八个年头,当时,大概很少有人想到,他将要打破蔡京的纪录,成为赵宋开国以来在职时间最长的相臣。

前一年,是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们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河南旧地,似乎可以通过谈判要回来了,徽宗的灵枢,据说金人也愿意还回来了,开封城中的血火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就好象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经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样,也许,只要给那些不爱惜身体发肤的蛮子们一些岁赐,一切,又能恢复成过去那样?

但就是这一年,奉旨前去谈判的王伦,带着金人使节回到了临安,傲慢的来使高高的站着,他要求赵构跪下,他说,他来,是为了“诏谕江南”。

已经没有什么宋国啦,只有还没归服王化的“江南”,现在,诏书来啦,跪下吧,听着吧!

岳飞愤怒了,他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

他记得历史,却忘了现在。他清楚的记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却忘了先去打听皇帝的态度,忘了在上书前,先去分析、掂量、盘算和计较。

……所以,他只是一个将军,一个当时最优秀的将军,一个即将在四年后,被送进风波亭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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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年里,岳飞的上书当然是最醒目不过的。与之相比,这年还有一位叫胡铨的编修官,也曾经上书赵构,力陈议和之害,就较少的为今天的人们所注意。但是,如果我们要着眼于南宋文祸的话,这却是不容错过的一件事情。

因为,把“莫须有”三个字演化到了极点的“临安十八年”,正是以这件事为发端。从绍兴八年,秦桧以“狂妄凶悖”之名治胡铨以罪开始,高呼“男儿当为天下奇”的王庭珪,黯叹“天意从来高难问”的张元幹,“非笑朝政”的胡舜陟,“鼓唱浮言”的张九成,“讥讪”的李光,“朋附”的胡寅,声讨“夏二子”的吴元美,阐发“子不欲阴中人”的程瑀,誓言“九死以不移”的赵鼎,指望赵构“谨察情伪”的张浚……因着种种最奇诡不过的逻辑和论证,一一倒下。直到绍兴二十五年,秦桧去世的前夜,他还在审订赵汾“大逆”案的名单,要把“使行人到此,忠愤气填膺,有泪如倾。”的张孝祥勾兑入案,杀之而后快。

对此,清赵翼描述为:“秦桧赞成和议,自以为功,惟恐人议己,遂起文字之狱,以傾陷善类。因而附势干进之徒承望风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无不爭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

到最后,就连这个生逢“盛世”,亲眼见证了乾隆文狱的赵翼赵云崧,也不由得为之感叹:“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

……是为,临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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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宋朝的时候,把重要的姓名,写在书房的屏风上,是上层社会中很流行的一种习惯,比如说,某位曾经吓得周邦彦钻床底的大人物,就曾经把宋某、田某、王某和方某这四个名字写在屏风上,生怕忘掉。

这天,在一德格天阁里,秦桧静静的坐着,一边翻阅最近送来的报告,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思路,过了一会,他站起来,用他那极有名,极漂亮的字体,在屏风上慢慢写下了三个名字:

赵鼎、李光、胡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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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曾与秦桧同为相臣,李光,曾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总理,都是与秦桧长期纠缠,足以对抗的敌体,能和他们的名字这样列在一起,对胡铨其实是一种荣耀。

绍兴八年,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胡铨,针对“诏谕江南”的金人,上抗疏《戊午上高宗封事》。

当时,王伦宣传说:“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对此,胡铨尖锐的指出:“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陛下,然卒无一验!”警示赵构说,如果合作,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刘豫也哉”,成为与伪齐帝刘豫一样,生死进退皆操人手的傀儡,在最后,他更大声疾呼,“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

胡铨的高呼,使他一夜间声振天攘,却也使他一夜间简在相心。秦桧的打击既快又狠,立刻就以“狂妄凶悖,鼓众劫持”之名,将他南贬福建为签判。为胡铨送别的陈刚中,刊印抗疏的吴师古,也被先后贬流。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阁内那扇屏风的提醒,胡虽已南,秦未相忘。绍兴十二年与绍兴十八年,秦桧又先后两次下手,先把胡铨贬到广东,然后逐去了海南。

胡铨南贬,站出来说话的人并不多,但也始终都有,王庭珪写诗送行,说“痴儿不了公家事!”,张元幹为他叹息,说“天意从来高难问。”一个明斥秦桧,一个暗讽赵构,皆被处置。

王、张虽然蒙祸,但他们的观点原是如此,正如“种桃”之案,也算求仁得仁。倒是胡铨由新州而之海南的过程,才是和“种豆”,和“清风不识字”一样,是我们比较熟悉的,那一类“无中生有”的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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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古嗟无尽,千生笑有穷。”

这是胡铨到新州后写的两句诗,结果落在了新州守臣张棣的手里,如获致宝,精心铨释,居然从中解读出了胡铨的“怨望恶语”。

怎么回事呢?原来,北宋曾经有过一位相臣,叫张商英,他的号是“无尽居士”,而上古那位射日的后羿,所属的氏族则是“有穷氏”,于是,张棣由此发挥,说张商英为相,秦桧也为相,这话是明张暗秦,而有穷也是暗指秦桧,他冲着相爷又嗟又笑,当真该死的很。

秦桧虽然奸恶,却不是满清诸王大臣那种草包,这种比“将明”还要混蛋加八级的胡说九道,他实在是看不下去,更没脸用这样的解释去收拾胡铨,张棣马屁拍到马腿上,只好咬着牙再等机会。

总算,张棣等到胡铨又写了一首诗,里面说“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这下终于坐实了他“怨望朝廷”的罪名,到底把胡铨撵去了海南。

从上面的事情中,我们可以初步梳理出“秦系文祸”的一些特点:一方面,秦桧所治文祸,与前人、后人,皆大有不同,他尽管也自有一肚皮好才华,却懒得去摘章捉句,最常用的罪名,无非是“谤讪”、“狂妄”之流,根本不屑于逐字分析。倒是那些迎其鼻息的鹰犬们,还要费几分心思,织攀成罪。另一方面,秦桧治文祸善外联,善滚雪球,或者说,是善立鹿于朝。胡铨被打在聚光灯下后,他的目标便不再只是胡铨,那些敢于声援的,敢于与他保持同一阵线的,敢于和他联系、唱和的,都将被一一择出,无情打击。

……另外,这同时也是他对自己队伍的一次筛选和审视,哪些人会犹豫,哪些人会手软,哪些人能够用最快的速度跟进和打击,通过这样一波波的攻击,秦桧也就能够心里有数。

所以……张棣的无能与无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又或者并非要“求上进”,而只是为了“远灾祸”,在秦桧的游戏规则当中,那些有幸监视流臣们的官员,其实,也是在走一盘机会与风险并存的棋局。

……比如说,右朝奉郎,王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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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十二年,一个令官场中人,尤其是令秦桧一党人员目瞠口呆的消息传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为“为逐臣传递书信”,被撵去湖南,成了一个小小的编管。

大为惊讶的官员奔走相询,希望摸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长脚相公的想法变了吗?这是要发出什么样的信号?还是新一轮洗牌的开始?

……然后,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无数人,包括王趯在内,泪流满面。

当时,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员,很希望回到内地来,于是,他给秦桧写了一封信,请王趯代为转达。不久,信送到了秦桧的手里,他一边拆开信看,一边用一种很随意的神情问送信的人,“李参政今何在?”

李参政现在在那里啊?

使者回答说:“李参政今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李参政住在全州(广西)呢,和王知府是邻居。

这还了得!

秦桧勃然大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肥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子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性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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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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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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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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