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受害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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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动物为了躲避危险或吓阻掠食者,会使用「拟态」这个招数,不过我听说除了躲避危险以外,拟态也可以应用在猎食上。
「进攻性拟态」,掠食者装成一副无害的样子去接近猎物、吸引猎物,然后趁猎物没有防备的时候把他拆吃入腹。
陈伯昱无疑就是这样的生物,进攻性拟态是他爱用的步数,他装出一副无害的样子潜伏在郭元彬身边,就是等着元彬露出破绽,一举吃下他。要是你惹了他,他也不露出气愤难耐的脸,不过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反咬你一口。
他那种对什么事都没兴趣,跟什么人都不想有瓜葛的态度,一度真的骗到我了。当你看到一个男孩子对人对事都爱理不理的,你很自然会觉得那是他的个性,不会去猜想他之所以这样有什么理由。
很刚好的是,那的确是陈伯昱的个性,他甚至不用花力气违背自己的心意去装,还可以利用这样的个性佈他的局,让任何人都不起疑。
伯昱原本算好郭爸不可能租得起太多房间的房子,可是他算错了,刚再婚那段时间郭爸发愤图强,贷款买了一栋透天厝(不过后来钱都是妈妈在缴就是了)。
郭元彬高高兴兴地在「自己的房间」里滚来滚去时,陈伯昱的表情一定很精采,他想和元彬同一间房已经很久了,在郭爸做了那么自不量力的事以后,全都毁了。
郭爸和元彬喜欢棒球,四人小家庭组成以后,他们总是在晚餐饭后坐在电视前看转播,这时,妈妈会削一盘水果,坐在一边陪着他们看。伯昱大部分时间都窝在自己房间里,偶尔才走出来看个几场。
有了这样幸福的家庭,元彬在升上国中以后,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地又开始找寻受害者了。
那些在教室走廊上就直接拒绝他,或是在他的信上划个大叉退回来的我就不提了,我要直接介绍二号受害者,也就是在下。
对,就是我。
不要摔书,你以为我愿意吗?
我想元彬会找上我是因为一隻狗。也不能说他找上我啦,应该说我们之所以会认识是因为一隻狗。
学校里有很多流浪狗,如果你有心思注意他们的话,常会被挑起惻隐之心。
促使我和元彬相遇的那隻狗(我并不怪牠)很瘦很瘦。就算是流浪狗也会互相竞争,牠显然是时常失败的弱势一方,瘦到可以看见肋骨,一条一条的一整排,怵目惊心。
这种事其实是可以轻易忽略的,死亡啦,悲惨啦,可怜的画面等等,会略过这种事也情有可原,谁希望让这些东西搅入自己的生活呢?
比如说你有一杯超好喝的卡布奇诺或是伯爵奶茶好了,你会希望在里面搅些沙子或灰尘吗?我想每次都倾向略过这些事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心理。
大部分的人都会略过牠,牠大概也习惯了,在操场四週走动,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东西时,牠的态度是那么卑微,随时都可能被吓一跳,落荒而逃。
我当时没有略过牠,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超好喝的卡布奇诺或伯爵奶茶,我的生活是一坨屎,我得老实承认,而当我看到这种虽然很糟,但是自己可以做点什么补救一下的场面时,我很难不出手。
我生活里其他糟糕的场面是没有我插手的馀地的,我只能眼睁睁看它烂下去,但是这隻小狗,我可以分牠点东西吃,这种感觉还不错。
至于郭元彬,他本来就心软,他看到噗噗(我帮狗取的名字)以后会翻墙到学校外面买东西给牠吃,这我后来听了一点都不意外。
噗噗轻易就打动了牠。「如果现在不给牠点东西吃,牠说不定会死掉。」这种想法给郭元彬很大的压力,他天生就没办法违抗来自心中的善意和某些无聊坚持。
所以他叫伯昱看住小狗,自己翻墙出去,跑到便当店里,跟老闆说他要买肉。
「小块一点,我要好消化的那种,否则小吉可能吞不下去。」小吉是郭元彬临时帮狗取的名字。
「小吉?」老闆挑起眉毛。
「一隻很瘦的小狗,牠快饿死了。」
「你翻墙出来买肉给狗吃?」
「我身上只有五十块,不过你可不可以尽量给多一点?」有时候郭元彬会完全不听别人讲话。
老闆盯着他看了一下,也不打算跟他囉唆了,走进店里拿出一个饭盒递给郭元彬。「算你五十块。」
「我说我只要肉耶。」郭元彬皱着眉头说。
「你就拿去吧,那个便当可以帮你的狗补身体,我家旺呆生病的时候我就做这些给牠吃。」
「这样啊,老闆,多谢喔!」
当郭元彬开心地跑回操场旁的榕树下时,却发现那里除了伯昱和小吉以外,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女孩子(就是我),正在餵小狗吃东西。
那些日子我习惯每天带点食物去找噗噗,那天我找到噗噗时,先看到的是陈伯昱,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基本上,当时学校里不管是谁都会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他是出了名的新生帅哥,第一次段考还是全校第一名,想不认识他都很难。
不过陈伯昱很妙,他只有第一次段考拿到了好成绩,后来就平平,一路平到大学去。这也无所谓,反正大家真正在意的其实是他的外表,那一次全校第一名只是锦上添花。
陈伯昱不算是个好学生,你不会对他產生那种印象,只会觉得他很神秘、很遥远。
他后来的成绩不亮眼,也不参加课外活动。学校里几个高年级大姊头都很喜欢他,虽然他拒绝了所有人的告白,但是跟她们的交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知道她们有用。
郭元彬就普通多了,大家只知道他是「陈伯昱的朋友」,很少人说得出他的名字,眾人的印象里,他就像是陈伯昱的跟班。但是那天,当我看到郭元彬一脸惊喜拿着便当向我走来时,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其实陈伯昱才是跟班。
在当时那是种很荒唐的想法,因为学生们的话题中心都围绕着伯昱,很多人都认为元彬是为了沾点光才巴着伯昱不放。
如果大家不要被陈伯昱的美貌迷惑,把眼睛擦得雪亮一点的话,应该就会看得清楚一点,真正在意对方一举一动,眼神像是钉在对方身上的人,是伯昱。
二人组有很多组合方式。
(构词学之神对不起,借你的术语掰一下。)
偏正结构:就像古时候娶老婆有正房偏房,二人组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另外一个是配角,虽然比起主角来较不重要,但是还是有自己的戏份和存在价值。
并列结构:两个人一样有名,一样强,团结起来力量更大,缺一不可,少不了彼此。
动宾结构:用我们的行话(?)来说,一个是攻,一个是受。
动补结构:其中一个人是主角,镁光灯的中心,另一个人只是陪衬罢了,比偏正结构里的配角更没地位,可有可无。
(然后这只是我乱讲的,拜託语言学专家不要来和我吵。)
国中的时候,大家可能都会认为郭元彬和陈伯昱是动补结构,元彬是衬托伯昱用的,但是这几年来就我亲眼所见,我想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他们两个是动宾结构,而且巴着对方不放的是陈伯昱,不是郭元彬。
话说回来,这干我什么事,我只是想餵狗而已,总之郭元彬走了过来。
「看来牠还是有东西可以吃。」元彬用安心了的语气说。
「你也要餵牠吗?」我问。
「对。」
「那你要陪牠一直到牠吃完,其他的狗一看到有东西吃就会和牠打架。」
我看到元彬手上拿着一整个便当,心里有点惊讶,我自己顶多拿点剩饭和骨头过来,没想到会有人这么大手笔,这也许是噗噗第一次吃饱。
看着噗噗吃饭时,郭元彬一边和我攀谈,问我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帮狗取名叫噗噗,他说他取的是小吉,还说既然如此,那乾脆合起来叫噗嘰算了。
一点都不好笑,但是他讲得很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神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你也这么有爱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这世界很糟,但是这干噗噗什么事?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根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把矛头转到我身上来,噗噗被吵闹声吓到,跑出了家门。
我本来希望至少能保护一个比我悲惨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间让我有种被冷水泼醒的感觉。
乱象,蔓延的范围比我想像中广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却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应该伤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个生活背景来看的话,他激起的涟漪其实还不够我皱个眉头。
我麻痺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间有一点特别的回忆,我还是选择继续麻痺,要不然能怎样?
郭元彬以为我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错了,当他来问我噗噗的近况时,我很反感,随便掰了几句打发他。他以为噗噗在我这种人的照顾下会过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讨厌那种活在童话气氛里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个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资格吗?
我从国中就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不过我懒得在口头上解释为什么我讨厌他、为什么我希望他离我远一点,所以后来我乾脆用行动告诉他。
某一天放学时间,正想拿食物给我,要我拿回家餵给噗噗吃的郭元彬(当然旁边跟着新生帅哥陈伯昱),在新栋大楼最高层的楼梯间,撞见我和一个男生状似亲密。
说是状似亲密,其实就是在接吻,不过那个人手正在摸我哪里我不太记得。
我不像郭元彬那么清纯圣洁,国中时就偷拿父母的保险套,男友一个换过一个了。
当我还清纯圣洁的时候,不知道哪个骗子告诉我,做爱是彼此相爱的男女才会做的事。而我得到的结论就是:那我父母应该不做,因为他们恨彼此。
必须澄清的是,如果两个人平常吵吵闹闹,但是还保有对彼此的好感,这我是看得出来的,比如说,我很早就知道陈伯昱对郭元彬爱在心里口难开,但我父母的情况并不是如此。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至少不会永远骗人,我爸和我妈没有互动时,那种看对方厌恶到了极点的表情,一辈子都会折磨我。知道自己的爸妈不相爱,自己不是以爱为前提出生的,这其实很痛苦。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却做爱。
我发现这件事以后,做爱对我来说就是种污秽的行为,只是用来自我毁灭罢了。不过我知道养小孩有多辛苦,所以很注重避孕措施。
总之,郭元彬看到了,陈伯昱当然也看到了。
「你想干嘛?」我发现他们以后,很不客气地对元彬说。
知道自己打扰到别人,元彬很快递出那袋食物,说:「给小狗。」
我觉得很不耐烦,也受够了跟他继续有交集,于是我说出了我最不想透露的事:「牠早就不见了!」
先是被接吻镜头吓到,这下元彬又被这个讯息吓到了。「怎么会……」
「我带牠回家那天牠就不见了,这样你满意了吧?可以滚了吧?」
元彬最大的缺点就是总在脑子里建构理想世界,而且喜欢把外面这个世界当成他的理想世界,所以每次他遇到现实被揭发的场合都会手足无措。
在那之后元彬非常消沉,除了担心他的小吉我的噗噗的下落以外,他很难适应活生生的接吻画面带给他的衝击,还有,虽然不关他的事,他还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会那么随便。
深夜和伯昱一起摊在沙发上看转成无声的电视时,元彬说:「妤凡应该不是故意的。」
谢妤凡是我的名字,元彬说的是噗噗的事。接吻的事他应该看得出来我是自愿的,不需要为我辩解。
伯昱没有答腔,我让元彬太掛念了,他不喜欢听到元彬提起我的名字。
这时,电视萤幕上出现了男女接吻的画面,元彬沉默地看了一会,说:「接吻是什么感觉?」
就伯昱对元彬的了解,他知道元彬正在回想我和另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的画面,这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
「湿湿的感觉。」伯昱不以为然地说。
这种答案对郭元彬来说太没情趣。「哪是这样啊?」
「就是这样,就只是湿湿软软的,像在吃蛞蝓。」通常陈伯昱一吃醋就会心情不好,一心情不好他就会开始破坏气氛,大唱反调。
「你很噁心耶,把一件好好的事说成这样。」元彬皱眉。
「要不然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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