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同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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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我们两个都湿淋淋而且冷得直发抖,即使有撑伞,但一把小折伞怎么挤得下两个人,走到一半我就将雨伞拿给她,而她则是在更之前就淋湿了,基本上雨伞没发挥任何效果。
成了落汤鸡的我们踏进公寓立马在门口造成一小座水漥。
我请她先去洗澡,她身上穿的衣物比我还单薄,要是感冒就糟糕了!
当她走进浴室后,我先随便将身体大致擦乾,便在家里衣柜翻来找去。
一个连女朋友都没交过的大男人独住着的公寓,怎么可能会有女生的衣服,只找到平常穿的t恤加运动裤凑合着用。
洗完澡,她穿上我为她准备的衣服。
我的衣服对她穿来有些大件,运动裤还有松紧带可以拉,只是裤管必须反摺才有办法走路,t恤就完全不行,套在她细瘦的身体上像麻布袋一样,身体两旁空荡荡的。
「抱歉,我没更小的衣服了……」看着这些衣服在她身上穿得怪模怪样,我很肯定网路上写说,女人穿男性衣物会变性感是个错误资讯。
相较我微微皱起的眉头,她本人倒不是很介意,只是耸耸肩说没关係,很随兴的拖着身上太大件的衣物,自己走向客厅,跳到沙发上双手抱膝。
「所以…你是要明天带我去警局还是要强姦我?」她问,语气轻松的像在问我宵夜吃什么。
「什么?」
我先是一个震惊,后来想想她这么说也对,正常人是不会把杀人犯带回自己家中的。
「别装了!如果是覬覦我的身体或钱…或任何东西,你可以说出来,我会考虑是要给你或杀了你!」语气依旧轻松得令人怀疑这句话的真偽。
她手无寸铁,又长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她可以将我这么一个大男人给杀死。
怀疑归怀疑,我可没真傻到挑战这句话的真实性。
「不!我不会将你带去警局,也不会动你一根寒毛!」
我坚定的对她说,我原本就没有要将她交给警察处理的意思。
「那你干嘛带我来这?」她瞪大眼睛,觉得疑惑。
疑惑是正常的,因为连我自已也弄不清为什么我会这么做。
不过有件事我很确定。
「你很漂亮!是我见过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我知道这样说很怪,但这节骨眼就请你相信我吧!我想帮助你不被警察抓到!」
我说实话,她不相信。正常的。
「还说不想强姦我!」她说,语气像跟老师打小报告的小女生。
我耐心的解释,虽然这冤屈有些难洗刷。毕竟,谁会相信将杀人犯接回家的怪人?
「或许你很难相信,但我真的不会动你!这间公寓是我买下的,我的家,如果你要躲警察没地方去,想住下来也可以,我明天就去帮你买些必需品。」
我说。她不知是相信了,还是懒得再猜测,耸耸肩不再针对这问题探讨下去。
大概是信了吧!我想。
「所以…要怎么称呼你呢?」我有礼貌的问。
以后还有段时间要相处(如果有的话),一直没有称呼是件很麻烦的事,总不能对一位小姐称呼喂!你!女人!之类的吧!
「疯子,肖ㄟ的那种疯子。」她给了我不是正式名字的称呼,还特地用台语强调,怕被误会是谐音。
被这答案逗乐,我轻笑了一下,「那好吧!请多多指教了,疯子小姐!」
面对我的反应,疯子小姐无言已对。
我有些得意她是现在这副表情。
「你不问我任何问题吗?」她眼睛瞇起,狐疑地望着我。
「要问什么问题?」我装傻,假装我从没想过。
「我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被我杀的人是谁?……通常不是会这么问吗?」
疯子小姐说的那些问题,正好我全都想问一次,甚至更多更多,恐怕一本百科全书厚的问卷都无法满足我想问的所有问题。
可是我没多问,只淡淡地笑着。
「等你想说的时候我再听!」
在美丽的女人面前,男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矜持。
我自己觉得,我是那矜持得最严重的人。
现在假装绅士的对疯子小姐这么说,内心早已像新闻记者,着急的想将麦克风靠近疯子小姐,再架一百台摄影机对着她问所有杂七杂八的各类问题。
想像归想像,实际上我并不会这么做。哪怕我脑袋瓜里有一千零一个问题想一口气倾倒而出,我仍坚持忍住不问出口,这是种给彼此空间的尊重,我自认。
听到我的答案,疯子小姐表情古怪的看着我,活像我是稀有的恐龙化石。
「你这人还真是变态!」说得我刚强姦她似的!
我不懂疯子小姐这句话的意思,她也没让我了解逕自地说下去。
「那从今以后你就叫变态吧!请多指教了,变态先生!」
我傻住,原本想跟她透漏本名外加掏出身分证以示真心,没想到她抢先一步帮我取好绰号。
……好吧!这样也好,反正我没差,她爱怎么较就怎么叫。
从那天起,我就被称为变态先生,至始至终我都不晓得真正的原因,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
疯子小姐开始与我同居。
刚开始同居,我很认真地怀疑过这到底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疯子小姐需要人照顾的事情不是普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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