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归黄金年代 第48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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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年有一部作品叫《小灵通漫游未来》。”
“对!”叶勇烈先生点头:“这部作品已经出版好几年了,我记得是1983年构思完成,1984年出版的。怎么?你对这部作品有兴趣?我听老曹说你们公司现在和制片厂有合作,还和燕京的制片中心也有合作?是打算改编这个故事呢?还是准备……?”
“不不不,您误会了。”宋朝援连连摆手,解释道:“目前我们还没有把这部作品改编的想法,今天找您是为了这部作品的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叶勇烈有些糊涂了,他只是一个作家,作家无非就是写作,写出来的作品印刷出版,又或者改编而已,宋朝援不是出版社,老曹介绍他的时候说是广告公司和影视公司,既然是这样应该是准备改编他的作品了?要知道这部小说是他的旧作,出版到现在都快十年了。
宋朝援也不绕圈子,直截了当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当他告诉叶勇烈先生自己的公司需要“小灵通”这个名词的版权时,叶勇烈更是觉得疑惑,虽然他是作家,可他是老一辈的作家,对于书籍的版权他是知道的,可对于书里人物的版权使用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毕竟现在还没有这种说法,在国内更没任何先例,在叶勇烈先生看来,宋朝援想用小灵通这个名词直接用就行了,用得着亲自登门拜访,还带着礼物征求他的同意?
第940章 版权
“你想要小灵通这个名字的版权?”叶勇烈抬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一副疑惑的模样。
“是的。”宋朝援点点头,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
叶勇烈接过名片看了一眼,发现上面写的是盛华资本和盛华集团的抬头,他一时间有些疑惑的。
“宋先生,你不是……?”
“哦,广告公司是盛华集团的下属公司,影视公司是我们盛华的合作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我的妻子和几个朋友。盛华资本是盛华集团的主要控股方,盛华集团是一家在香江的上市公司,在国内拥有盛华通讯、盛华电器、盛华电脑、盛华地产、盛华贸易、司特(中国)食品公司、金陵南都食品公司等等企业……”
宋朝援向叶勇烈先生大致介绍了盛华的情况,听完宋援朝的介绍后,叶勇烈才恍然大悟。
“哦,是那个盛华呀,我听说过,上个月孩子送了我一台vcd就是盛华牌的,是不是你们公司的产品?”
“对对,这就是我们盛华下属公司的品牌。”
叶勇烈笑了,他这下明白了宋援朝的来意,问宋援朝是不是想要小灵通这个名字作为旗下产品的名字。
宋朝援点头说是,并且告诉叶勇烈先生,今天来找他就是谈小灵通的版权的,希望叶勇烈先生能把小灵通这个版权卖给他们盛华,当然盛华方面愿意出钱购买,至于多少钱还请叶勇烈先生尽管开价。
听完宋援朝的话后,叶勇烈想了想,片刻他笑道:“你是老曹介绍来的,而且我也听说过你们公司,这几年你们广告公司和影视公司做的不错,和制片厂那边的合作也让制片厂上下受益匪浅。我直到现在还兼着制片厂的职务呢,说起来大家也不是外人,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一个小说人物的名字而已,你直接拿去用就行了,还谈什么钱呢。”
“这可不行!”宋朝援连忙摇头:“叶先生,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白拿您的版权这实在是不妥,而且作为版权拥有者的您,如果不花一分钱就让我们公司使用,这对于您来说也是一种不尊重。”
“哪里有这样的说法。”叶勇烈摆手笑道:“如果你要改编作品,不用你提我都要和你谈谈版权出让,可现在你只是需要一个小灵通的名字,这又算得了什么?再说了,目前国内对于小说人物名字的使用也没有什么限制,就和普通人名一样,打个比方,我叫叶勇烈你叫宋援朝,难道就不允许人家也喊这两个名字了?如果这样的话不是太霸道了么?”
说到这,叶勇烈先生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对这件事毫不在意。不过他这个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目前对于版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尤其是针对小说人名的版权更是模糊。再加上叶勇烈先生又是一个文人,自然有着文人的清高和骄傲,对这种小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不过叶勇烈先生这样大方,宋朝援却不能直接接受对方的好意,毕竟白用别人的版权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商业角度出发都不合适。何况宋朝援还考虑到白用版权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为了长期考虑,宋援朝还是提出希望用钱买下小灵通的版权。
见宋援朝执意要购买版权,叶勇烈先生想了下开了个价格给宋援朝,听到叶勇烈先生的开价后,宋朝援顿时哭笑不得。
300元的版权转让费?这个价格不是高,简直是太低了。这又和白送有什么区别呢?宋朝援虽然是商人,但他和普通的商人不一样,假如是其他商人的话恐怕一听说叶勇烈先生把版权送给他的时候就直接答应了,最多也就是说些感谢的好话等等。
但宋朝援不会这么做,叶勇烈先生是他尊重的学者和长辈,而且叶勇烈先生虽然名气很大,可这些年的生活条件并不像他的名气那样,相反拿着死工资的叶勇烈先生其实并没多少积蓄。
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作者应该是不缺钱的,后世一些小有名气的作者年收入就能达到非常高的程度,而叶勇烈先生出名很早,早在1961年的时候叶勇烈先生担任主要作者和编辑的《十万个为什么》就畅销国内了,这套科普书籍在第一次发行的时候就印刷了500多万册,后来陆续再版,到2014年的时候一共有过6版,总发行量达到了惊人的一亿多册。
仅仅这套科普书籍,如果在国外或者十几年后,叶勇烈先生就能凭版权分成轻而易举地成为亿万富翁。更何况叶勇烈先生的作品不仅只有《十万个为什么》,他还有许多其他的科普、科幻、人物传记、小说等作品,他是一个非常高产的优秀作家,也是国内著名的作家。
可惜的是,叶勇烈先生的写作高峰期已经过去了,现在年过五十的他虽然还没放下手里的笔,但精力已不像年轻时候那样,这些年作品产量和影响力已经渐渐不如从前了。
在以前,国内的作家是没版权一说的,拿的只是稿费而已。作品的版权都在出版社或者文学社手里,哪怕作品再版,依旧是按照稿费来计算。
这种情况一直到前些年才刚刚改变,说起稿费和版权的改变离不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宋朝援熟悉的汪朔,正是因为汪朔的强烈要求,取消了好久的版权再一次恢复,从而使得作家的收入从以前的稿费变成了版权制度,让之后的作家能从版权中受益匪浅。
所以说,叶勇烈先生之前一直都靠着稿费和在单位工资收入生活,虽然这些收入相比普通人来说要好许多,可要和恢复版权制后的作家来说却相差甚远。再加上作为一个作家,平时的开销也不小,仅仅看叶勇烈先生这一房间的书籍,就能看得出他把大部分收入都花在这方面了,要不然也不会以前一直住在单位分配的小房子里,直到前两年才勉强掏钱给自己置换了现在的这套房子。
“叶先生300元实在是不合适。”宋朝援摇头拒绝,不等叶勇烈先生说话,他直截了当道:“这样吧,关于小灵通这个名字的版权,我代表公司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您看如何?”
“5万元?这……这可不行,这钱实在太多了!”叶勇烈先生想都不想直接拒绝,一个名字而已,哪里需要这么多钱?别说购买一个名字了,哪怕就是前些年沪海电影制片厂改编了他的一部作品也不过才200多元版权费。
虽然这是过去的事了,可就算放到现在,一部作品的版权使用充其量最多也就上千元罢了,作为作家的叶勇烈先生非常清楚。更何况宋援朝要的不是一部作品,仅仅只是作品中一个人物的名字而已,哪里值这么多钱?
一时间,叶勇烈先生把脑袋摇成拨浪鼓,说什么都不答应,执意要按之前300元的价格出让,宋朝援当然不肯占叶勇烈先生这个便宜,当即和他“讨价还价”起来。
说起来也蛮好笑的,人家讨价还价都是想价格便宜下来,可他们两个人讨价还价却是希望对方按照自己的想法,一个要低价出让,一个要高价购买,说了半天谁都说服不了谁。
最后宋朝援也有些无奈了,看着脾气倔强的叶勇烈先生毫无办法,甚至叶勇烈先生还说了,假如宋援朝硬要拿这么高的价格购买版权的话他就不卖了,着实让宋朝援哭笑不得。
没有办法的宋援朝感动之余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他想了想对叶勇烈先生道:“叶先生,我提个建议,您看行不行?”
“别和我再说五万元这些话了,别说五万了,就是一万,这个版权也根本不值。小宋呀,我知道你是好心,可事不能这么办,你要再坚持我就要送客了!”叶勇烈先生很是认真对宋朝援道。
宋朝援连连点头称是,开口道:“这样吧叶先生,您的想法我明白了,既然这样我们按照目前的版权受益比例来操作可以么?”
“版权受益比例?”
“对!”宋朝援解释道:“您是学者,应该知道目前出版作品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出版作品的酬劳和稿费,而现在是版权制,也就是说按照版权受益比例,作者根据出版数量进行一部分的版权收益,这点您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嗯,这个我知道,这是一个进步,对于作者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叶勇烈先生点头说道。
宋朝援继续道:“既然目前的行业规则发生了变化,那么我觉得我们的合作也可以按照这个模式来进行。”
“你仔细说说。”听到这,叶勇烈先生有了些兴趣。
宋朝援告诉叶勇烈先生,目前大家对版权出让的金额有着不同看法,这是主要的分歧,既然如此就按出版版权收益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叶勇烈先生把小灵通的版权授权给盛华,盛华在使用小灵通版权的同时给予叶勇烈先生一定的版权费,这个费用作为约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名的使用版权费,这个版权费就按照叶勇烈先生刚才提出的300元授权来确定。
另一部分是未来产品的版权使用费,这个费用按照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来计算,每一台产品生产并销售出去,叶勇烈先生就能拿到一定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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