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宫腰 第2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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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嬛:“……”
几次张口,想怼回去,想起刚刚的事,又心虚地闭上嘴。
果然,时间是把杀猪刀,不仅能把相熟的两个人变得陌生,还能让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生出三寸不烂之舌,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若不是亲耳听见,她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会说出来的话。
她索性别过脸去,不再搭理。
然经这一闹,周遭尴尬的气氛倒淡了不少。
其实,就这样待着也没什么。横竖他就在自己身边,一回头就能看到。她也不必终日为飘摇不定的未来担心,无论外头风多大,雨多疾,这里都是她能全然安心栖身的小天地。
要是时间能就此停滞,又或者这画舫能漂久些,一直漂下去,永远不靠岸,那该多好……
林嬛嘴角翘起一个愉悦的上扬弧度,眸底的光也柔和不少。
想起白日之事,她抿了抿唇,声音不禁放轻:“王爷早间说的话,可都作数?倘若只是为了应付二殿下,王爷大可告诉我,我、我……”
她抿了抿唇,声音隐约发抖,半天说不下去。
浓长的眼睫搭垂下来,也跟着细细打颤儿,掸落无数月华碎光。
方停归望着她的面容,着迷地看着她睫毛上如水波般滑过的银光,偶尔她眼睛一眨,睫毛微微一颤,就仿佛一只蜻蜓的翅翼在他胸口振动。
纵然分别三年,依旧如初见时那般,撩拨得他心跳怦然不已。
白日说的话作数吗?
自然是作数的。
早在五年前,她将自己带回侯府的那一刻起,她就必须属于他,也只能属于他。
因着出生微末,打从有记忆起,他便是自己一个人,孑然飘零于人世间。
无父母,无兄弟,更无至交好友。
累了就随意找间破庙寄宿,饿了便去跟路边的野狗抢食。
只要能活命,什么脏活累活,他都肯干。
五岁那年,他被一家江南富商巨贾收留,在他养的外室宅邸里做活。
工钱不多,住的也是那外室养的京巴犬腾给他的土窝,但好歹也有了栖身之所,他很知足,每天砍砍柴火,喂喂狗,闲了就去后院,给那株被丢弃的海棠树苗浇水。
看着枯枝败叶重新抽出鲜嫩的芽,开出粉嫩小花,他比得了赏钱还高兴。
原以为日子终于有了着落,却不料那外室心思不纯,为了那富商的钱财,将他们盍家统统鸩杀,末了还贼喊捉贼,嫁祸于他。
他百口莫辩,白干了三个月的活不说,还成了通缉犯,人人喊打,每天东躲西藏,饿了就挖草根果腹,伤口流血化脓便摘几片叶子压着止血,遇上连日阴雨天,光是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就足以要他性命。有几回,他甚至都已经看到人濒死之时才会出现的幻觉。
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也或许是老天爷品行顽劣,不想看他就这样轻易死去,让他遇见了他的养父。
他长的什么模样?年龄几何?
方停归都已记不清,只知道他姓“方”,是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贪财,好赌,酗酒成性。
相遇之时,正是他杀完人,在破庙里躲避追兵的时候。
彼时自己已奄奄一息,见他帮自己包扎了伤口,还往他嘴里塞了半枚吃剩的梨,他便咬牙强撑起身,豁出性命去帮他引开追兵,以报他救命之恩。
之后的无数次,他也是这般,为他杀人,为他挣赏金,为他拼命。
即便事后,他能拿一贯钱,却从不分他半个铜板;也即便他每次都将自己锁在地下室,只在有任务之时,才放他出门;也即便自己为他九死一生,却只得他喂一些残羹冷炙。
至少他没有赶他走,那便还是爱他的。
有这个养父在,自己就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旁人问起,他也能拍着胸脯自豪地说,自己姓“方”,有家可归,有人可念,不是没人要的小孩。
可最后,那人还是背叛了他,就因为那张被栽赃嫁祸的通缉令,为了那几两碎银。
一击刺入他胸膛,毫不犹豫。
用的,还是自己帮他磨好的刀。
当真是痛彻心扉啊……
以至于他都分辨不清,究竟是胸前染血更疼,还是遭人背刺更令他痛不欲生。
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才终于明白,何为人心险恶?何为世态炎凉?真到了利益面前,连亲生父子都会反目,更何况他们这样名存实亡的养父子?
之后的十年,他也遇到过向他伸出援手的人,有惦记他这副皮囊,欲收他入府做脔童的耄耋太监;也有看上他身手,想借他的手,帮忙除去眼中钉,再嫁祸于他的卑劣高官……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难道里头真没有想真心帮他的人吗?
或许有吧?
只是他已经不在乎了。
世间之道,本就是弱肉强食,尤其像他这样无依无靠的青萍微末,唯有比天道更加狠心,更加无情,才能在这残忍的人世间活得长久。
直到五年前,自己遇见了她。
他还记得,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来帝京寻财路,叫一群纨绔子弟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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