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88节(2 / 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欲书阁]https://yushuge.vip最快更新!
“是,应该是这样。”原告道。
“被告,是这样吗?”女法官看向方轶,问道。
“是的。”方轶道。
“被告,当时车里都有谁在?有几个人?当时车是在行驶中吗?”女法官问道。
“车里一共有两人,一个是被告,另一个是被告的朋友,车在行驶中,这个从行车记录仪中的录音录像就可以体现出来,两人聊天时,汽车在公路上快速移动着。”方轶道。
“原告,对被告刚才说的有没有异议?”女法官问道。
第200章 一个惊人的消息
“没有异议。”原告道。
“原告,你明确下,你所指的被告泄露你的隐私,就是被告与第三人在车上谈论的相关内容,是这样吗?”女法官问道。
“是的,我有行车记录仪录音录像记录为证。”原告道。
……
“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原告进行陈诉。”女法官道。
“我认为,被告与他人的聊天曝光了我的隐私信息,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形象,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现在同事和邻居看我的眼神都带着讥讽。
被告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毁坏了我的名誉权,请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原告拿着一张a4纸念道。他的语气抑扬顿挫,富有感情,应该之前练习过不少次。
“被告进行最后陈述。”女法官道。
“被告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一、受害人确有隐私被损害的事实;二、行为人行为违法;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如果不具备上述要件,就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回到本案,被告在驾车过程中将自己的不幸向自己的朋友倾诉,其目的是为了得到朋友的安慰,纾解心中的不快,由此可见,被告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意恶中伤原告的心理。
另外,被告与自己的朋友谈论原告的私生活,但双方的聊天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内进行的,不会为社会公众所知悉,也从未向公众曝光,未使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原告并不存在隐私被损害的事实。
至于别人的目光,我们认为这是原告的自我感觉,并不能代表原告的隐私被损害的事实。
综上,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并未造成原告所谓的精神上的严重损害,我们真心的希望原告能敢于面对生活,走出心里阴影。完毕。”方轶道。
……
签完笔录方轶走出法院大门,他向左右瞧了瞧,看到庭上原告那气愤的样子,方轶真怕原告躲在路边,突然蹦出来向自己头上拍板砖,然而……是方轶多虑了。
庭审后,方轶像往常一样给当事人打电话,告知了庭审情况。
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室内,顾清平发了一顿脾气后,端起紫砂壶如牛饮一般猛灌了一顿。
“我就不信了,就凭他孙正义还能翻了天。小清,你最近把手上的活安排下,给我盯紧了正义律师事务所,我就不信他不犯错。”顾清平咬着后槽牙道。
吴小清点了点头:“好,我马上安排。”这是又闹哪出啊,自从上次律协开会回来气就没顺过,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
一晃到了十月一假期,方冒媳妇赵翠霞的刑事案子被安排在过完十月一后的第二周的周四早上九点,在市里的中院开庭。
方轶打电话给曹晓慧,商量带儿子方安志回村里过节的事,本以为她会阻挠,没想到曹晓慧很痛快就答应了。
在县里车站等回村里的小公共的功夫,方轶询问方安志最近的学习情况,没想到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爸,我妈好像在约会。”方安志神神秘秘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方轶有些吃惊的看向儿子。
“我听妈妈打电话,有人约她去市里看电影。”方安志歪着小脑袋说道。
“说不定是你妈的同事约她去城里看电影。”方轶微笑道。
“应该不是,我妈总背着我打电话,如果是她同事她不会背着我打电话。”方安志挠挠小脑袋道。
“你个小特务,大人的事你少管,好好学习。”方轶笑道。
“怎么不关我的事,万一我妈被人骗了呢?”方安志反驳道。
呃……,方轶语塞了。
去村里的红叶牌小公共还是那么的破旧,汽车电瓶放在驾驶座后面的铁架子上,电线裸露着,发动机盖子松松垮垮的,随着车子的行进一跳一跳的,座椅露着海绵和下面的铁架子,坐在上面很不舒服。
路面坑坑洼洼,车子随着路路面起伏,车里人也跟着一起一落,方轶的屁股被颠的很痛,五脏六腑直翻腾。
但是此时的方轶却没有心思顾忌这些,虽然他与曹晓慧早就离婚了,但是听到曹晓慧约会的消息,方轶还是会心中别扭。
但是转念又一想,现在两个人都是孤家寡人,人家曹晓慧愿意跟谁约会就跟谁约会,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只盼她有个好的归宿。
他心中唯一的牵挂就是儿子方安志,如果前妻再婚,他想将儿子方安志接到身边,以免儿子受苦。
下了小公共,方轶拉着行李箱,带着方安志往村里走,在村口被一群羊挡住了去路。
“方轶,方轶,是我生子。”在不远处,生子正在冲着他挥舞手臂。
眼前的生子瘦了也黑了,穿着一身廉价的绿色迷彩服,头上带着一顶迷彩帽,身上沾满了草叶子。方轶盯着看了半天才认出来。
最新章节请到yushuge.vip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