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庶女的庶子 第3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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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看到这里的人,都会期待神兵天降有人拯救沈珍珠于水火,不论是亲戚也好世交也罢,来个人救救她吧!
宋朗旭写到这里,停下笔休息手腕,写久了手是真疼,他刚要休息,朗月已经拿起墨汁未干的纸张,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瞧,看的多起劲!等到手头的纸张读完,宋朗月已经全心全意的入迷,巴不得能看到后续,宋朗旭故作大牌的抬手:“肩膀疼,手也疼,哎呀天气好热想喝冰碗,冰西瓜也行,最好撒一点酸梅粉,滋味才足够。”
宋朗月都狗腿的一一照办,把人照顾的服服贴贴的,宋朗旭这才肯继续写沈明珠的故事。
第五十六章
这个故事不是单纯的话本, 而是宋朗旭打算写给妹妹看的,不仅给她打发辰光,还能从中学到一些什么, 所以故事核心就是女主, 设计了很多女主的高光戏份。
沈明珠逃出生天后, 并不敢反悔原本的家中, 只能在附近徘徊,狠心躲在小乞丐群里, 注视着来来往往的客商。沈家毕竟是大家,那日火光冲天谁没看到?只是火势太大救不了,只能盯着以防烧到别处。
三天后陆陆续续有亲朋奔赴沈家, 来处理后事报官等等,沈明珠都沉住气没有出头, 那些人都以为沈明珠也跟着死了,直到沈家家主最好的好友江南鹤来了。冷眼看了三天, 沈明珠才冒头去找江伯父。江南鹤好生的安慰了沈明珠一番,还把沈明珠带着回了江家,好生安顿下去。沈明珠在外头流浪这么久, 被折腾的身体虚弱病了好久,病中迷糊, 耳边总有人一遍又一遍的询问沈家灭门的经过,沈明珠就一遍又一遍的回答。
故事看到这里,宋朗月眉头已经深锁, 她从江南鹤各种奇怪的举动里解读出别的意味,非常担心沈明珠接下来的命运, 这江伯父看起来怪怪的,会不会出事啊!
故事女主沈明珠也有同样的困惑, 她仔细观察了江伯父的所作所为,脑中突然闪过父亲曾经的教导,看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
江伯父让他躲躲藏藏,生病也不及时医治,她住的地方还只有江伯父知道,病中的询问是不是出自江伯父之手?
沈明珠心生疑惑就屡次试探,终于确定江伯父心存不轨,她装傻试探借力打力,终于探听清楚江伯父的打算,本来打算揭穿江伯父的阴谋,却考虑到自己的行踪不能暴露,于是记下此事,飘然而去。
小小的女孩站在山野之中,淡淡说道:“从今天起,这世上再也没有沈明珠,只有沈风,沈风只是一个孤儿,只为生存。”
她要隐姓埋名,查到沈家灭门的真相。
故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沈风的冒险旅程。
宋朗月恋恋不舍的放下稿纸,长长的叹气,为了沈风的命运,为了她的刚强。
这样的姑娘,不论落到什么样的境地,也一定会好好的。同样,她也好奇沈姑娘接下去的故事,
她要怎么报仇?她要怎么逃脱江南鹤的追杀?一切的一切都是问题,也更加引人好奇,她很想让哥哥继续说下去。
“好了好了看了这么久,你不饿么?天都黑了。”宋朗旭推开窗户,“先用饭吧。”
天已经黑透了,星子在空中一闪一闪眨着眼。
好吧,时辰的确不早了,宋朗月只好把稿纸收起来,先去用饭。但是饭后她耐心的把稿纸一一装订,做了一个封面。
宋朗旭看妹妹对这些如此感兴趣,瞬间想起他以前买过的各种武侠册子,灵光一闪,“朗月如果觉得不过瘾,不如给这本书画插画?画出其中的情节?”
以前那些《神x侠侣》《鹿x记》上,每一章回或者情节要点,总会附带插画,形神兼备生动有趣,成为点晴之笔,朗月要是有兴趣,画插画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对啊,她也可以参与到其中来!宋朗月恍然握拳,她的画技虽一般,画插画也足够了,还能多些参与感呢!
说干就干,宋朗月拿来羊毫细笔,饶有兴趣的开始勾勒线条,两人一个写字一个画画,各得其乐。
这本被命名为《沈风传奇》的话本写到三万字时,周家送来一份请柬。
宋朗旭翻开一瞧,这才想了起来,原来是周大要成亲了!他岁数不小,周大姐姐其实早就在替他相看合适的姑娘,如今周大挂上了秀才的末班车,正好借着喜气,双方正式举办婚礼。
当时日子没定,等到看到吉利日子,周大连忙把帖子撒遍亲友,准备办的更热闹些。
宋朗旭自然要去的,还得提前准备好贺礼,他准备的是一对白玉的双鲤戏珠腰佩,寓意吉祥,另外添了些笔墨和膏脂,已经够够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还在筹备婚礼的周大看着格外神清气爽,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裳,忙的脚不沾地依旧高兴。
四人聚齐,蒋学文惆怅道:“周大哥都要成亲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嫂子是何等人物,居然让你这么妥帖。”
周大露出梦幻般的笑意,“她啊,美貌非常还温柔体贴,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我瞧见她的那一刻,心脏就咚咚咚跳个不停,那时候我就决定了,非她不娶!别人再好都不行!”
“听起来是个大美人呐!我先恭喜你们恩爱和谐,一生顺遂了。”宋朗旭拱拱手。
周大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冒傻气。
蒋学文升起三分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大美人呢?能让周大犯起了痴劲?倒不是有什么冒犯的想法,纯粹就是好奇心。
周大的婚礼办的隆重不失热闹,三朝回门后,周大就要带着自己的夫人熟悉周宅的种种事务,难免就要认识周大的朋友,蒋学文就看到了一直好奇的人。
周大夫人穿着银红色撒金衫子,随云髻上两三只金钗点缀,不用脂粉也是面生红霞,笑容温柔可亲令人如沐春风,可要是说美貌,顶多是中人之姿,很是寻常。
这就是周大天天念叨的大美人?!
“岂不闻,情人眼里出西施乎?”宋朗旭摇头晃脑,故作老学究模样。
蒋学文打个寒颤,怪吓人的!他觉得还是一个人挺好。
宋朗旭的日常就是书院,郊外之间来回,过了一个月后,还记挂着郊外土地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要问他为什么能知道?很简单,几分耕种几分收获,地里的庄稼不会骗人,歪歪扭扭的有之,东倒西拐的有之,还有的成功表现一个俗语---千顷地里一根草,独苗。相比之下,隔几天就要来一趟的宋朗旭,稻子虽然长的稀稀拉拉,至少还能见人。
种这些地不允许旁人动手,但是提供场外援助还是没问题的,宋朗旭忙着除草松土,累的一头是汗,就坐在一边的田埂休息。
田地旁本有四五个负责看守监督的老汉,大概是最近来的人少,只剩一个老汉看守盯着,他仰面躺在树荫下,用草帽遮住脸,鼾声如雷,地动山摇。
宋朗旭摇摇头,去了另外一块树荫下,铺开垫子,这才招呼妹妹坐下。朗月也听说了这个种地收徒的传闻,这回特意来看热闹,结果真到了地方,也没甚稀奇,就是普普通通的田地。
等他忙完后,在田埂边的朗月递上编好的花环,还有几朵小黄花,颇有野趣,戴在头上倒是很像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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