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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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任意门出来,程弃之走进了他说送给秦暮,但是清高自傲的秦暮并未接受的别墅的主卧。

别墅里的人不会发现程弃之忽然出现,任意门的服务很到位,能让周遭的人在程弃之出现的瞬间,意识里自动认为程弃之就是在这里的。至于程弃之为什么会在这里,什么时候在这里的,他们不会理会,更不会深究,就像本来如此。

别墅是精装修的,除了必备的家具家电各种设施设备之外,程弃之还往别墅里的衣柜塞满了服饰用品,都是他以自己的喜好给秦暮买的东西,还美名其曰:如果有一天秦暮改变想法,愿意接受自己的馈赠了,那忽然回来发现少了合适衣服,那多不合适呢?

实际上只是为了自己以这里为基地,使用这里所储备物资的名义而给秦暮找安保,给秦暮配豪车,还有零零碎碎能够体现一位暴发户有钱的其他的所谓给秦暮的全套配置,给他自己装点门面,做个样子。

毕竟在秦暮的世界中,用舔狗值兑换的金钱只能用在秦暮身上,那么准备了之后秦暮不用,自然不能闲置浪费。自己偶尔用一用也是很好的嘛。

在卧室里换好符合秦暮世界的自己身份的衣服,在系统帮助下做了点面容伪装之后,程弃之走出房间。

卧室外面,在程弃之换衣服时,接到程弃之的指令已经做好准备的管家毕恭毕敬对程弃之鞠躬报告:

“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程弃之点点头,很有气势的挥挥手。

“走!”

第七章

作为新戏的开机日,按照惯例,这一天剧组都会邀请该戏的投资人参加。

当然,以往来的大多是投资人派出的代表,就走过场的形式,所以剧组发出邀请函时也以为会是这样,哪想到这次到现场的竟然是投资人本人——

还是个穿着花里胡哨款式的毛皮大衣的爆发户式投资人。

留了一个大背头,发胶不知道是不是打太多,感觉苍蝇在那光滑无比的头发表面都能劈个叉;脖子上戴着一条金灿灿的非常粗的大金链子,两只手上十根手指都是明晃晃的厚金戒指,左手腕不小心抖露出来时,就能看见那手腕上有一块同样金灿灿的金表的全“金”男人。

对了,还有牙齿、墨镜和横过半张脸的狰狞刀疤。

投资人先生将土豪气息发挥的淋漓尽致,所以牙齿这种必须展现的细节也没有放过。一说话,下面两颗镶金的牙真能晃得人不忍直视。

至于那大黑墨镜,戴在土豪投资人先生脸上之后,感觉投资人是个活脱脱的一个涉.黑分子出场了。

最后就是那道横过投资人左边脸的疤痕。又粗又长,狰狞的很,看上去像是条丑陋的多毛爬虫盘旋而成的痕迹,看着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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