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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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绍每一个字,都仿佛在齐放胸口落下一脚。
错过,到底是错过。
错过的不是时间,还有一个人的变化。
十年,不是十天,不是十个月,那个人不会等在原地,一直等。
抓不住了。
这大概是齐放最无奈的地方。
刚才在摄影展里,上次在酒店的咖啡吧里,周垚对着他,盛气凌人,坦然自若,她脸上虽带着对往事的怀念,却当断则断。
她不再是当年那只鸵鸟,只听命运给她的选择。她现在是只狮子,主动的选择我要,我不要,取舍之间刚好将他放在舍。
那样子,真的很美。
他移不开眼,恨不得手里有台相机。
可就在仇绍出现的那一刻,周垚的神色瞬间就变了。
她脸上写着在意,虽然极力掩饰。
那一刻,齐放仿佛被掐住了脖子,喘不过气。
可他不服。
半晌过去,齐放缓缓开口:“我不能给,你就能么?”
这话仿佛是自言自语。
齐放垂着眼,玩着手里的烟盒,用那烟盒在桌上敲了敲。
“你现在不吸了?”齐放突然问。
仇绍极淡的勾了一下唇角:“戒了。”
齐放突然好奇:“什么时候的事。”
仇绍:“跟张叔叔去中亚的时候。”
那每一天的体能消耗都是一个极限,一种透支,不仅环境恶劣,资源也十分短缺,他们身上带着少量的金钱和物资,但凡有可能会惹事的东西都不能带。
他们的行踪暴露,是因为一个队员去买了一瓶矿泉水。
一瓶矿泉水,一支烟,都可以致命。
齐放追问:“我一直想问,你那次离开经历过什么。”
回到学校,整个人都变了。
仿佛从另一个世界回来的混蛋,干净,健康,深沉,难以捉摸,立在阳光下,浑身都散发着让人看不顺眼的气息。
仇绍靠着椅背,眯着眸子,喝了口茶,半晌才说:“那趟去了三个地方。”
“叙利亚,索马里,阿富汗。”
齐放不禁一怔,眉头蹙起。
这三个地方单拿出来,随便哪一个都让人一震。
齐放扬眉:“一路平安?”
仇绍浅笑:“九死一生。”
一瞬间,两人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彼此之间自有一种只有对方才懂的交谈节奏。
两人都渐渐松弛下来,关系疏远了,默契和惯性却还在。
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过去的光景。
但这样老友叙旧一样的谈话,这辈子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齐放:“先说叙利亚。”
叙利亚?
仇绍垂下眸子,似是在回忆,十年过去,再惊心动魄的场面也都淡了,能留在记忆中的便是当时最刺激感官的东西。
“当时找水源,看到一条河,河水是红的。导致后来那几天,看什么都是红的。”
齐放:“红的?”
仇绍:“是人血染红了河水。”
那也是仇绍有生以来头一次,真的明白何谓血流成河。
不过现在,依然有几百家中国企业在坚守。
齐放缓缓点头,真希望自己当时就在,最好他手里还有一台相机。
这种时候,画笔用不上。
不是人人都能成为毕加索,看到在战争中被夷为平地的格尔尼塔,会情绪激愤的将这段历史刻画在画纸上,记录西班牙人民的伤痕累累,通过画纸和油彩传达痛哭、绝望、恐惧、死亡和呐喊。
相比之下,镜头大多时候都是冰冷的,空洞的。
记录战争需要客观,需要按下快门的一刻爆发的敏锐触觉,那一刻专业凌驾一切情怀之上。
半晌,齐放又问:“索马里?”
仇绍吸了口气,眯着眼,只有一句话:“那里的男人,白天都得出门做海匪。”
齐放:“没有别的营生?”
仇绍扯着唇角:“那是唯一的出路。谈不上营生,只有生存。”
当生存成了唯一的本能追求,食物链里便只剩下弱肉强食。
艺术?简直扯淡。
那是太平世界附庸风雅的消遣。
齐放:“阿富汗。”
仇绍停顿片刻,抬眼间,眼眸漆黑如夜:“一言难尽。它曾让亚历山大帝国衰落,让大汉帝国衰落,让大英帝国衰落,让苏联衰落,又导致今天的美国走向衰落。”
凡是提到阿富汗,必然涉及政治话题和国际观瞻。
两人没有打算深入这个问题。
好一会儿,谁都没说话。
齐放吸完了一支烟,随口问:“还去了哪儿?我记得你后来又出了一趟远门,毕业前。”
仇绍一手支颐,笑了:“登顶珠峰。”
齐放没说话。
仇绍:“但没成功。”
登顶珠峰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人试了很多次,有的人死在了半路上。
仇绍记得,第一次跟队去尝试做这件事,事先准备就花了几个月,等真的踏上了那条路,才知道何为自然,何为生命。
沿途都是死尸,有的被皑皑白雪盖着,有的刚倒下,有的是一百多年前留下的尸体,有的是和他们同一天出发的队伍。
倒下去就是死,倒下去的人和路过的人,都很清楚。
但一整条路上,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把他们背上。
就因为四个字,无能为力。
又是一会儿沉默,这一次仇绍先开口。
“你玩商拍这几年,瓶颈遇到了几次?”
齐放一怔,下意识别开脸。
他不喜欢被这样一眼看穿的滋味。
几次,他也不知道。
以前都挺过来了,怎么挺过来的,也忘了。
但毋庸置疑的是,他需要不同的刺激,一次要比一次强,更新更猛更震撼。
商业社会,一切都固定了,固定的模式,固定的圈子,固定的一群人,固定的刺激。
固定,足以要一个摄影师职业生命的字眼。
仇绍淡淡开口:“离开一段时间,出去看看。也许还有救。”
视野大了,心里装的自然也大。
看的角度不同了,小小镜头也能容纳百川。
齐放知道,他恐怕再也找不到一个朋友,能这样一针见血了。
可一针见血的话,总是难以入耳。
“不用你提醒我。我这次回来,是因为iris。”
隔了一秒,又道:“是,或许现在的她我不懂,不了解,可我有时间,我愿意花时间重新认识她。”
仇绍轻轻颔首:“所以,你打算再杀她一次。”
齐放的脸色极其难看。
他咬了咬牙,忽然问:“你想不想知道当年在美国到底发生过什么?”
现在,他是比不过。
可十年前,仇绍影儿都不见。
说话间,齐放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却是二十岁的周垚,惨白着脸色,脸上的眼泪被冷风吹干了,她一脸绝望的站在街头,左右张望的模样。
那是齐放和菲菲第二次遇到周垚。
第一次,她刚进学校,在报到处注册登记,英语说得很烂,菲菲帮她做了简单的翻译,她一直在说谢谢。
齐放就立在旁边,无聊的靠着墙。
这样初来乍到却一句没有语法错误流利干净的英语都说不出来的菜鸟,他见多了,美国满大街的华人,这种菜鸟应该先往华人堆里扎。敢落单的,都是独立能力极强的。
后来,他们在美国街头第二次遇到周垚。
菲菲多管闲事,非要下车去献爱心。
齐放骂了一声,把车停靠在一边,透过车窗,看菲菲和周垚交谈着。
有那么一瞬间,周垚的神情仿佛雨过天晴,一双大眼睛睁得很大,光彩熠熠,那黑色的瞳仿佛破碎的黑色玻璃珠,闪烁着,好像还有一层水雾。
两人上了车,周垚坐在后座,菲菲自作主张要把她先送回学校宿舍。
齐放没意见,他几次通过后照镜看路,偶尔会瞥见周垚。
她大多时候望着大马路,会回答菲菲的问题,声音有些发紧发涩,她很紧张。
她时不时会不小心对上齐放的目光,一对上就飞速转开,强自镇定着,像是很害怕被人扔下车,或者他们改换主意不送她去学校了。
异国迷路,遇到了好心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下了车,周垚委婉地问菲菲,需不需要感谢。
齐放依旧坐在驾驶座里,听到这话,冷笑出声。
周垚迅速看来,脸色依然很白。
菲菲也瞪他。
讲到这里,齐放刻意停顿。
他搓了搓手指,垂眼时,声音有些沙哑:“你不会相信,十年前的她,是那个样子。”
仇绍安静地看了他片刻,仿佛审视他追忆往事的模样,审视他的挫败。
半晌,仇绍低声问:“担惊受怕,任人拿捏是么?”
齐放肩膀轻轻一震,没说话。
仇绍:“一碰就碎,浑身上下都是弱点,你给她一块糖她就记着你的好。即使她不会故意讨好人,不擅长经营人缘那套,看上去孤僻不合群,叛逆难搞,可心里却脆弱不堪。这样一个人,她对朋友的底线设置会非常低,朋友对她做什么都可以得到原谅,因为她怕失去那个朋友。相反,她会被这个朋友吃得死死的,一句怨言都没有。”
是啊……
一句怨言都没有。
这一点齐放深有体会。
周垚那时候什么都不说,受伤了不说,想哭不说,痛苦不说,全都憋在心里。
时间久了,她仿佛习惯了,周围的人也习以为常。
以至于谁也不知道她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一旦刷过了如何爆发。
结果,她没有爆发。
伤透了,不哭不闹。
她只是选择消失。
一瞬间,齐放的心拧到一起,揪着疼。
耳里传来仇绍冷淡的声音:“现在的你,还凭什么花时间去了解她?你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
齐放一下子抬起头,眼里布满了红。
“够了!”
他的声音极其压抑:“那个时候,摆在我面前的诱惑太多太大,我不知道怎么选,也不珍惜。现在我知道了,iris也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会让她明白,过去的我,已经遭受过惩罚,他现在全都改好了。”
齐放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仿佛说出了心里最不愿意说的话,他一脚将自己的自尊踩到地上,他的五官扭曲着,却坚守着最后一丝底线。
可他们都知道,无论做什么都是垂死挣扎。
周垚重感情,念旧,如果当年的伤害立刻修复,分分合合,好好坏坏,没准也能多消耗一些年。
可它冷却了,风干了。
人吃亏吃得多了,又没有任性吃亏的资本,自然就学乖了。
爱情,本应让人变得更耀眼。
仇绍抬眼:“我很好奇,那个照片里坐在街头的女孩,她当年真的笑过么?”
齐放瞪大了眼,说不出话。
他不能说笑过,甚至很张狂,很肆意。
那都是骗人的。
他们都知道,那样一个姑娘笑起来得多漂亮,如果发自内心,他的镜头如何会放过?
摄影展上,他拿出的是最好的作品。
最好的作品,却是她蹲坐在美国街头,落寞且冷漠的望着远方。
一瞬间,齐放又想起刚才离开包间前,周垚的神态。
她虽然一直低着头,可是却能隐约可见她脸上的纠结,不小心播放了语音一脸懊恼,和仇绍的几句交谈,脸上时而茫然时而喜悦,还有一种敢怒不敢言的别扭。
那不是因为她真的怕仇绍,而是因为在意。
她的小表情虽然克制,却生动鲜亮。
齐放脸色灰败着。
仇绍又给自己添了一杯茶,却没有喝。
他的拇指缓缓滑过杯口,声音清淡:“你刚问我,我就能么?”
隔了一秒,他似是扯唇笑了。
抬眼间,眸子里却没有一丝笑意,黑而沉:“是,我能。”
齐放仿佛一震。
仇绍低低问道:“而你,你连这样的保证,承诺,都给不了。”
齐放下意识摇头,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他试图反驳,却不知道是在反驳谁。
一阵沉默。
仇绍似是吸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当年你们相遇,周垚已经有抑郁倾向?”
齐放猛地抬眼。
显然,他一无所知。
仇绍:“她和你在一起,不是没有做出过努力、牺牲。她那时候又傻,又蠢,不知道怎么和一个搞艺术男人谈恋爱,阿fei知道,她就问阿fei。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男人要去劈腿就让他去,让他自由让他飞,能装看不见就装,装不下去就结束了。”
这一段,是周垚喝醉时提到的。
那天清醒后,他们发生了关系,周垚把这段全忘了。
可仇绍却弄清了来龙去脉。
阿fei,直译中文名菲菲,土生土长的美国华人,生于非常美国化的落后城市巴尔的摩,后来和齐放一起去了洛杉矶,两人渐渐都混进了艺术圈,关系扑朔迷离。
可这一切,菲菲从没有告诉过齐放。
此时此刻听到仇绍低声陈述,不由得的一惊。
仇绍接着道:“亏你和阿fei是朋友。你知不知道她有写日记的习惯?”
齐放下意识摇头。
在菲菲的日记里,她喜欢过一个男人,比任何人都喜欢,但他们在艺术理念上有冲突,性格不合,只能当炮友。
再后来,炮友也不能维持了,就当对方的垃圾桶。
仇绍抬眼,扯着唇角:“她说的那个男人是谁,你最清楚。”
齐放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断了。
良久,他才问出一句:“这些,是iris告诉你的。”
仇绍没说话。
答案不言而喻了。
又过了片刻,沉默散尽。
仇绍喝了口茶,也缓缓吐出一口气:“她那时候是真的傻,找了个半吊子纹身师纹了和你一样的图案。她后悔了,就让菲菲用火、枪把那纹身烧掉。”
这一段,齐放丝毫不知情。
火、枪烧过的地方必然留疤,一个女孩子可以做这样的决定,得对自己多狠。
这样的疼一旦尝过了,这样的狠心一旦下了,就是真的完了。
齐放怔怔的对上仇绍。
仇绍目光冰冷,眼里一片沉黑。
齐放:“后来呢……”
真相只有最后一步,他可以选择点到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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