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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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错和ak回去后,谭思在酒吧兼职到凌晨一点,姚叔问他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这一点大家倒是都商量好了,谭思说:“先和歌迷说这事儿,该走的走,该留的留,然后我们再找新主唱。”

姚叔很感慨地摇头:“太可惜了……不过好在还有一张专辑可以留下来。”

说到这个谭思难免有些遗憾:“傅错看起来不想做这张专辑了。”

“他现在只是太伤心了,过段时间再劝劝他吧,”姚叔说,”我觉得以傅错的性格,他会尊重大家的意见的。”

傅错再次见到隋轻驰,是在隔天的晚上。这段时间他都住在谭思ak那儿,但衣物和生活用品还留在出租屋,本来ak说要帮他去拿,他担心ak撞见隋轻驰会冲动,还是自己去了。到公寓楼下,远远看见窗户是黑的,隋轻驰应该没在,他稍微松了口气,上楼开了门。

房间里的陈设还和走的那天一样,连窗帘拉开的幅度都没变,电脑桌旁的字纸篓里依然是他写废掉的谱子,那天他撕碎的合同没扔在里面。

傅错没有多看,收拾好衣服,又带走了u盘和抽屉里的曲谱,然后听见“咔”,身后开门的声音。

隋轻驰站在门口,看见他像是也有些意外,因为他不记得自己走的时候有没有关灯了。

两个人看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谁也不知道说什么。

隋轻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拎着行李箱走到衣柜处,拉开后发现里面只剩下自己的衣服了,一语不发地全取了出来,柜子里最后只留下那件深蓝色大衣,隋轻驰盖上行李箱,说:“应该我搬出去,你就别有负担了。”

傅错才想起来他签约了大公司,应该是会给他安排不错的住处的,已经用不着自己瞎操心了。

隋轻驰提着行李箱走到玄关,拎起靠在门边的吉他包挎肩上,临走前,他问了一句:“……我们是不是完了?”

傅错说不出话来,他和隋轻驰之间还有感情,可当他们不再是彼此的主唱和吉他手,各奔东西,南辕北辙,当他们之间不再有任何音乐和梦想的关联,还要怎么维系那么奢侈的爱情?

“还有别的办法吗?”他说。

“懂了,”隋轻驰点了下头,“咔”地扭开门,却又仿佛不甘心似的,回头说,“和西风比我算什么?”

傅错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他从来没有把西风和隋轻驰分开来过:“你说什么?”

隋轻驰狠狠地道:“我问你和西风比我他妈算什么?!”

傅错看着他冷酷乖戾,仿佛换了一个人的模样,点点头:“我听清楚了,你一定要这么比吗?”

隋轻驰紧绷着下颚:“你敢比吗?”

“……我为什么不敢,”傅错看着他,逼自己说,“和西风比,你不算什么。”

隋轻驰眼睛一下就红了,但他忍住了,傅错不会再为他动容,那他眼红鼻酸痛哭流涕就什么意义都没有。最后他只说:“对我来说不一样,你记得。”

他用很低的声音压住了嗓音里的哽咽,说完转身走出去,再不回头。

傅错看见那扇门遮住隋轻驰的背影,他长这么大从没对谁说过这么狠的话,第一句,竟然是对最喜欢的人说的,不应该这样,不是那么喜欢的人吗,怎么会舍得?忽然他就后悔了,在屋子里愣了片刻,忍不住拉开门追下了楼。

跑到路边,并没有追上隋轻驰,却看见了被隋轻驰砸坏在路边的木吉他。

刚刚在楼上好像是听见咣的一声,他蹲下来捡起那把吉他,琴颈被他完全砸断了,断掉的吉他弦缠在他手指上,太难受了,居然流着泪笑了。

隋轻驰上了柳眉的车,柳眉见他神色颓然,也有些不忍:“你要是真的那么喜欢乐队,我可以帮你物色你自己的专属乐队,固定的鼓手,吉他手……”

听到“吉他手”三个字他就像被人狠狠掐了一把心脏,冷声道:“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够了,”望着窗外,颇自嘲地道,“吉他我自己也可以弹。”

第五十章

隋轻驰离开后,西风的所有演出活动都停了,谭思在西风的微博上简短地说明了情况,歌迷们都震惊不已,不过隋轻驰的粉丝很快就接受了,西风的歌迷却无法接受。

隋轻驰的个人微博成了战场,隋轻驰没有出来回应这件事,粉丝们就在他的上一条微博下混战。三个人一起吃饭时,看到西风的粉丝在微博下大骂隋轻驰是叛徒,ak解气地道:“骂得好!”傅错闷头吃着饭,当ak放下手机,他才扫到手机屏幕上正是隋轻驰的微博,而第一条热评就是“叛徒,我希望你一辈子记得这两个字”,他突然就吃不下去了。

谭思问:“怎么了?”

傅错放下筷子,站起来:“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吧。”

ak眨眼:“这才吃多少啊,这样能饱?哎,你去哪儿啊?”

傅错心累到不想回答,走到柜台付了钱。

招新主唱的消息也发出去有一段时间了,这期间来过三个主唱,但傅错总觉得不够满意,也都没有下话。这天去酒吧的时候,酒吧门口站着一个背着吉他包的高个儿青年,穿着一件红色t恤,傅错愣了一下,那青年在门口徘徊了一阵,才在一旁的空椅上坐下,规规矩矩坐那儿看酒保们打扫酒吧和吧台,样子看着有些腼腆,傅错心想这和隋轻驰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隋轻驰才不会小心翼翼在门口徘徊大半天,他帮他们救场时也是不管工作人员说什么,自己就闯进来找他们汇合了,全球五十多亿人,他才是主角,他没把别人当一回事,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怯场。

他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迪伦?”

男生立刻站起来,那身量是和隋轻驰差不多,但身体明显更单薄瘦削一些,傅错这才注意到男生身上的红色t恤,上面竟然是一个同款的白色骷髅头。

阴森嚣张的骨头,被枯萎的玫瑰环绕,那种艳丽又凶残的风格,和男生的气质其实一点都不搭。

迪伦见他注意自己的衣服,也低头看了看,笑着说:“那天经过商场,我看见这件和轻驰哥同款的t恤在打折,就买了。”

都这么久了这款衣服还在打折啊,傅错心想,隋轻驰之前和人打架把一件他挺喜欢的红色t恤扯坏了,从医院缝完针出来,还很熊地说着“打架我是没在怕的,就是可惜这件衣服了”,搞得他挺无语:“你可惜衣服不可惜你脑袋吗?”

隋轻驰那时身上穿的是他的衬衫,手里提着那件红色t恤,举起来说:“这衣服一扯坏就玩完了,在我脑袋上划一刀,我完不了。”

“你是完不了,但别人会担心。”

“谁?”隋轻驰问。

他瞄了一眼身边的隋轻驰,知道他在明知故问,偏偏隋轻驰一脸的无辜,还好奇地睁大眼,好像他真不知道。

“隋轻驰,”他说,“你装傻装得特别假。”

隋轻驰笑起来,把那件红t恤甩在肩上,指了指自己耳朵,说:“队长,你害羞时耳朵特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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