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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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荷香一个少妇也和那些少年男女一样,被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人口贩子捉了去?”四郎有点想不通。

“山里人结婚都早,荷香的儿子才丁点大,估计她最多也就十八九岁,加上人又长得不错,会被那伙专门掳掠姣女丽童的人看中实属寻常。”站在一旁的槐大忽然出声说道:“我记得当日正是拜太岁的谷神节,那女人说要上山去找道士祈福,在我们遭遇僵尸围攻之前就走了吧?那两个道士和白桥镇当年少男少女失踪之事脱不了干系,不论这荷香有什么算计,都是与虎谋皮。最后把自己赔进去了也是活该,只可惜她的儿子了。跟着这种娘亲,还不如给鬼车做义子呢。”

刘屠夫在一旁听得连连点头:“对对对。荷香这女人太会算计,不过,那群道士连带着赵老爷、赵大公子,也都没一个好东西。赵家嫡子失踪的事,我看和他们脱不了关系。

听说这赵家的二公子长的颇为清秀。因为极孝顺,舍身去山里的寺庙给老父祈求功德,某天从山里返家的时候,就失踪不见了。

当时赵大公子遭报应得了种怪病,整天疯疯癫癫的。五十年前非要在大年三十那天出门去河里捉鱼虾,落进猎人布下抓水獭的陷阱,被抬回家时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赵员外一听嫡子失踪,庶长子不死不活,又急又气之下一命呼呜。

也是作孽太多,那阵子赵家可乱得很,见天就有赵家的奴仆偷了东西跑路,或者后宅的男宠与人私奔。

眼见着赵家这是要一败涂地。谁知祸害遗千年,赵老员外死掉之后,赵家大公子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因为嫡子下落不明,他背后又有人,后宅的嫡母自然奈何不了他,只能让他顺利接手赵家。

算起来,如今他也做了有五十年的赵员外。他倒精乖,早就抱定天一道的粗腿,妖魔鬼怪反倒害不了他了。不过,这天一道也真够邪门,给赵大公子护身的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赵大公子平平安安,貌似还活得挺滋润,他家中仆人宠妾却常有无辜惨死的。不过,这赵大公子虽然不把旁人的性命放在身上,独独宠爱两个人。头一个就是小虚的哥哥,再一个嘛,就是他那宝贝得不行的纨绔儿子。”讲到这里,刘屠户憨厚质朴的脸上露出一个诡秘阴森的笑容:“呵呵,夜路走多了,不定哪日就遇到鬼。到时候,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

四郎对这赵大公子没什么好感,他比较关心死而复生,又再遇险境的赵端:“那小儿子呢?后来找到了没?他不是舍身庙里了吗?难道他的师父,那什么什么高僧也不管这事?”

赵端自身能力不弱,加之又是周谦之的部下,不至于就这样没声没息的被人害了吧?最后这句四郎没问出口,可大堂里知情的妖怪都明白他的意思。

“和尚?旁人的死活都是命中注定,因果轮回,和尚们只管着念经而已,哪里理会这些俗事?”刘屠户有些愤世嫉俗的冷笑一回:“哼,赵大公子倒也跟几个道士去庙里闹过几场。庙里的和尚被缠得没办法,就说他弟弟是被菩萨带走,给赵员外祈福去了。既然是被神灵带走,那还找什么?倒是赵家那个养子,这么多年都没放弃寻找他哥。做了庙里的苦行僧,日日在荒山野岭的搜寻。”说着他叹了口气,“啪”的一声,又扔了一块血淋淋的肉进竹筐里。

☆、156·雪花肉20

屋外雨正落着,敲打在有味斋屋顶的青瓦上,就像是一片略带硬质的羽毛扫过去那种沙沙声,天空是略带灰色的白。

山里红开的正好,血红的花朵下面是黑腐的旧日枯叶。春天到了,循环往复的生命都排着队从远处奔涌而来。

刘屠户讲完赵端和水生的事之后,店里便没有人再作声。

外面的大街上,早市已经结束。米店,菜摊,肉铺子,一个接一个的拉开架势,街面上的人换了一拨,而且渐次多起来。马粪味混合着叫卖声传进有味斋。

有本地人上街来买菜闲逛寻生计,也有逃难进来的外乡人,脸上带着百年乱世刻上去的凄惶,麻木的在街上行走。走去哪里呢?去山里做和尚做野人,去大户人家做家丁做奴仆,只要能吃饱饭,只要有块歇脚的地头,做什么都行。

“猪脖子上的肉本来就不多,一头猪不过十来斤吧。真是对不住。若是大人们提前给我说一声,必定是紧着有味斋用的。只是今天实在不凑巧,项圈肉都被预订出去了,不过别的好肉还多。那块二刀血脖也不过一斤重,的确是少了点。既然大人今日要做粉蒸肉,没有头刀血脖,小的就擅自作出,给割了几块保肋,几片臀尖,便算作是搭头。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胜在新鲜。”

刘屠户麻利的割好肉,用脖子上染血的麻布擦了擦刀,很爽快的说:“店里也忙,那我就不叨扰了。日后有什么吩咐,只消派个人去斜街那边说一句,随传随到。”

收拾好家伙什,高大的屠夫站直身子,把担子往肩膀上一放,就准备要往外走。

槐大追上去给算钱,刘屠夫连连摆手,只说是自家一点孝敬的心意,坚持不肯要。两个高头大膀的壮汉如同妇人一般,将一点零钱推来推去,看上去着实有点好笑。店里吃饭的几个少年无赖子对者这边指指点点,互相打着颜色做怪相。然而当事人却毫无所觉,一点身为妖魔鬼怪的意识和素养都没有。

“那就这样吧。“四郎在一旁看着,忍不住咳嗽一声,打断二人的客套:“刘大哥还没吃朝食吧?就在这里吃。”

当时社会征战连年,群雄并起,壮丁都死在了消耗战中,自然而然百业萧条,民生凋敝。因为各种物资极大匮乏,尽管此处远离战区,普通人家的生活依旧受到了影响,直接表现是三餐降为两餐或一餐,朝食自然都吃的晚。食肆客流云集的时刻也随之推后。

一日两餐的话,现在正该吃朝食,因此,有味斋里渐渐有了些人气。

“一碗焖鸡米线,再切一盘牛干巴。”一个风尘仆仆的壮汉走了进来,随口点了些简单吃食。

“好嘞~”跑堂的伙计肩上搭着雪白崭新的麻巾,先领着客人上座,又转去后厨传菜。米线和牛干巴都是现成的,不需要新近归来的大厨四郎亲自动手。

“唉,不用了。”环顾大堂,刘屠户搓了搓手,谢绝了四郎的挽留,只说:“你看我,早晨爬起来就杀了头猪,浑身又是血气又是土腥味,如今这样子……可不好大喇喇坐在大堂里吃东西。”

四郎有些无奈的看着他:“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了,怎么反倒客气起来?你若是嫌弃店里热气重,不如就坐在窗户边吧。伙计,领着你刘大哥找个通风处坐着,再把临近的窗户开一两扇。”

站一边的小伙计笑嘻嘻的领命去了,四郎转回头对着刘屠户继续说:“厨间有我今早上刚买回来的嫩韭,这时节的韭菜最鲜美可口。用刚才割的二刀头,混着头茬韭炒馅。先前我见厨房里还挂这些血肠,我煎些肉饼,做碗血肠汤给你打个尖。对了,厨房里还有些河虾,豆豉酱也有,再掐了嫩韭菜头,爆炒个小河虾。说起来我还欠你家小虚一顿饭,这回做些好东西,也劳你给他捎带回去。”

一听有河虾,加上四郎再三挽留,刘屠户就不坚持要走了。

洗净切碎的韭菜与秘制猪肉馅混合均匀,包在醒过的面团里,放坦锅中,置于小火上慢慢烙,直到正反面都成了金黄色,再撒上炒好的白芝麻。

烙好的面饼筋道柔韧,其中的肉馅腴滑脆嫩,一点都不腻,也只有猪的槽头做馅,才有此绝妙的吃口。

烙过的面饼易于保存,南来北往过路的客人闻到香气,偶尔也有肯停下匆忙脚步,进到店里来的有缘人。

进到店里来,买一摞肉饼带在身上。带在身上提起行囊,转身又奔向那漫长无尽头的旅途。

若有哪一日错过了宿头,拿出油饼借以疗饥。看见肉饼才想起那间不起眼的小店。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很周到和气,可是却没什么存在感,回忆里只剩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不过肉饼却做得意外的好吃,

咬一口饼,吃的满嘴是油,忽然觉出和老家街边那个烧饼摊子上一个味道。韭菜有古怪的香气和微微的刺激感……

唉,卖烧饼的杜大不知是死是活,他媳妇烧饼西施极漂亮。不过也比不上食肆里的小老板,可是那位老板究竟长什么样呢……

算了,管他呢,乱世里遇见那样的男人,说不定就是哪个大户人家逃出去的男宠,再漂亮高贵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还是填饱肚子要紧。只可惜原本寻常的味道,现在也难以吃到了。明天还不知道漂泊去哪里。下回若是有缘分再路过,一定还要再买。

可是若真有回头客下回再去,却怎么也找不到那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食肆了。

这也都是妖怪们的障眼法。四郎不肯配合着穿斗篷保持神秘,殿下只好不动声色给每一个客人都下些无伤大雅的小咒术。

小狐狸从耳朵到尾巴,都是他独占的珍宝!所以给贼眉鼠眼的家伙们一个个下咒,精分殿下做起这种幼稚可笑的事情来,便也和图谋大计一样不厌其烦

——岁月这样绵长而平静的流过,妖怪们可有的是时间呢。

韭菜肉饼的香味不仅吸引了怀着各种欲望的过路人,还吸引来了一个小和尚。

槐大给一个客人端出肉饼和牛肉冷盘时,一转身差点没踩到这小东西。

估计才剃度不久,小和尚圆乎乎的脑门上还泛着可爱的青黑。可是上面已经点上了戒疤。他把小手含在嘴里,一脸天真渴望的看着刘屠户桌子上,炸的开花的血肠,酥香扑鼻的肉饼,大片牛干巴……咕嘟咽了一口口水下去。

槐大对他慈祥的笑了笑,问他:“小师父也想吃肉?”

小和尚被他吓了一跳,赶忙摇头,转身就跑,迎面在门槛处撞上一个少年僧人。僧人也不过十三四岁,长的颇为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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